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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4-00026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7-22 发布日期: 2024-07-22 文  号: 乐府办发〔2024〕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2413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至县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

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乐至县人民政府2024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22        

 

 

 

 

乐至县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推动《乐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完成关键之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乐至在成渝中部追赶跨越、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念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行政执法这个“关键群体”,系统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扎实开展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法考法,参考率不低于90%。组织至少1次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全面推广应用依法行政“法治账图”。严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意见书”,按期办复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提升依法决策质量。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情况,结合乐至实际,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规定,决策事项出台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推广应用全省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从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对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围绕近年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衔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定期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委目标绩效办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覆盖县乡两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应用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土地管理、建设规划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落实国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不出”机制,加强“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一窗进出”。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实现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明确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规范告知流程,建立完善全程核查机制和信用管理制度,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告知承诺信用信息互联互享。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责任单位:政府办、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建立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及时清理废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文件。加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探索建立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领域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依法依规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收集、披露、共享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整治重点领域政府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强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深化府院、府检联动,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衔接,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参加听证率均达到100%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程做好我相关制度立改废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机制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规范和加强政策解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司法局、县人社局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及形式,打造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分类制定《法律服务项目清单》,高效服务企业发展。开展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对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涉法事务的事前预警、事中排查、事后处置事项,提供法治宣传、法治体检、矛盾纠纷化解、项目合规管理等全周期、响应式服务。持续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四大行动”,实施系列重点人群学法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责任单位:县经科信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监管局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惠民利民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有效开展述法评议工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培育机制,积极参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推广运用。认真开展精准法治督察,强化督察考核结果运用,不断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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