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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4-0002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20 发布日期: 2024-06-20 文  号: 乐府发〔2024〕40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202440

 

 

乐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储备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储备乐至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乐自然资〔20241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同意将乐至县童家镇天福村12345部分集体土地作为乐至县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储备,储备土地面积21.1155公顷其中农用地20.361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3.3515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7.0095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7545公顷。

二、该批次储备土地经省政府批准后,作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防护绿地

三、由你局负责会同县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快该批次建设用地的组件报批工作,严格履行征地相关程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复。

 

 

乐至县人民政府         

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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