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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4-00133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19 发布日期: 2024-09-19 文  号: 安府函〔2024〕288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函〔2024288

 

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

试点(第四批)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

转用建设的批复

 

长河源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请示》(安长府〔202484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根据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第四批)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告》(安自然资交办〔202417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镇275平方米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75平方米,园地0平方米,林地0平方米,草地0平方米,其他农用地0平方米)、0平方米集体未利用地,合计275平方米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长河源镇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

 

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安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第四批)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明细表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4919

 

附件

安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试点(第四批)

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明细表

 

所属乡镇

-社

个人姓名

地类名称(追溯二调)

图斑地类面积(平方米)

长河源镇

长团社区

2

许蝶、李中碧

水田

275

小计

其中

农用地

耕地

旱地

0

水田

275

园地

 

0

林地

 

0

草地

 

0

其他农用地

 

0

农用地合计

275

建设用地

 

 

0

未利用地

 

 

0

总计

275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农用地”是指标三大类一级类中除耕地外的其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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