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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4-00049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18 发布日期: 2024-09-18 文  号: 乐府发〔2024〕90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发〔202490

 

 

乐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小阳化河调整河流管理范围

划定成果实施的批复

 

乐至县水务局:

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准小阳化河调整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实施的请示》(乐水务〔2024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小阳化河调整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实施。你局及时向社会公告划定成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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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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