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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4-00158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0-14 发布日期: 2024-10-14 文  号: 安府函〔2024〕31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函〔2024317

 

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安岳县忠义镇污水处理厂和合义乡污水

处理厂项目划拨供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安岳县忠义镇污水处理厂和合义乡污水处理厂项目划拨供地的请示》(安自然资〔20244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将位于忠义镇厅房村10组的1357.68平方米(约2.04亩)、合义乡纸厂社区1组和4组及大安村2组的1787.76平方米(约2.6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25万元/亩划拨给安岳天瑞水务有限公司,划拨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此复。

 

 

                    安岳县人民政府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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