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其他
索 引 号: 008539043/2024-00075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1-04 发布日期: 2024-11-06 文  号: 资府事函〔2024〕328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事函〔2024328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空港酒店及社区开发项目地下空间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批复

 

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办理空港酒店及社区开发项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请示》(资临空〔2024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市本级(含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的通知》(资府办发〔202313号)的规定,同意将面积为28273.04平方米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资阳临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期15454.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下权,车位),使用年限70年(自20201015日起,至20901014日止);二期12818.9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地下权,商业、车位),使用年限为40年(自20201015日起,至20601014日止),一、二期规划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缴纳出让金4359212.17元。

二、该地块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请你单位通知受让人3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若逾期未签订,该批复作废。

此复。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24114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