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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61 公文种类: 意见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3-17 发布日期: 2017-03-17 文  号: 资府发〔2017〕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发〔2017〕13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 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筹备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资阳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37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将全民健身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以满足群众多元化和多层次体育消费需求为重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和布局,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互动融合,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使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为提升资阳经济社会发展实力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群众。构建完善的体育产业服务体系,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和服务。
  
  2.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
  
  3.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
  
  4.坚持互动发展。立足全局,统筹兼顾,促进体育产业和旅游、文化、教育等产业互动融合,体育部门和旅游、文化、教育等部门协同,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坚持依法管理。完善体育市场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市场管理和服务,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
  
  (三)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到2020年,引进、扶持2家以上体育用品生产骨干企业;打造5个国家级或省级体育俱乐部;争取1个国内联赛主场落户资阳;打造1个地方特色品牌赛事;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对GDP贡献率显著增长。初步形成体育健身服务、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商贸、体育竞赛表演、体育运动休闲、体育教育培训等体育产业体系,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20万。
  
  第二阶段目标。到2025年,体育用品生产骨干企业达到4家,打造2个以上“资阳制造”、“资阳创造”知名体育品牌,形成初具规模的体育产业园区;体育服务业集聚区不断发展壮大,形成规模效应;再创建3-5个特色体育运动基地;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20亿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0万。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体育消费市场,形成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改革赛事管理制度,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快全市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推进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将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一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具有资质的体育社会组织来承担。〔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二)积极推进体育场馆运营业。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模式,不断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的监管,防止闲置浪费和挪作他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实行免费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低收费或免费开放。积极推进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并纳入全民健身工作考评体系。切实做好体育场馆的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实现以体为本、全面发展、多业并举。在突出主导项目的同时,有计划地拓展配套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使体育场馆成为集训练、竞赛、健身、培训于一体的运动健身休闲中心。各体育场馆必须按相应标准配备教练员、辅导员和安全员。综合规划市体育中心经营管理,发挥其在市民健身休闲和发展体育产业中的作用。鼓励专业管理公司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投资体育设施经营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服务规范、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公共体育设施正常使用。体育经营单位和活动组织者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依法投保责任保险等相关险种。大型体育场馆规划设计要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支持已建场馆积极进行适用性改造,盘活场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三)着力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办赛、市场运作的路子,推进体育赛事推广和开发的创新,建立健全体育赛事申办、审批、举办和监督机制,规范体育竞赛的市场化运作,形成定期举办多项具有特色的品牌赛事。大力发展业余体育俱乐部联赛,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组建职业运动俱乐部,形成以企业化经营为主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培育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积极争取省级俱乐部主场落户资阳,吸引国家级、省级运动队来资训练、竞赛和表演。支持各县(区)举办特色赛事,培育赛事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举办群众体育和传统体育项目竞赛活动。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和单项体育协会承办高水平的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努力实现办赛形式多样化、赛事运营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竞赛组织专业化。形成职业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大赛表演,社会体育、传统体育竞赛表演互为补充的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格局。〔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
  
  (四)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结构合理、形式多样、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培养群众科学的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大众体育健身消费。加快资阳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积极打造以市全民健身中心、文体中心等为核心,以各县(区)全民健身(文体)中心为重点,以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健身场地和俱乐部为基础的全市群众体育活动网络。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服务业,引导社区和各单项体育协会经营以体育健身休闲为服务内容的健身俱乐部。积极开发户外健身、体育旅游等体育休闲项目。鼓励各单位、团体举办各类群体活动,促进体育消费。大力开发农村体育市场,丰富广大农民的体育文化生活。积极推行行业服务标准,开展星级评定工作,促进健身服务业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办、市工商局。〕
  
  (五)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引进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大对体育用品制造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打造富有特色的体育用品制造业集群,促进体育用品制造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以创建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为抓手,重点扶持塑胶体育场地、运动服装、户外运动用品、场馆设施和健身器材等制造业。积极引导企业在产品研发、营销、广告宣传上加大投入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打造国内知名体育用品品牌,培育1-2个国内驰名体育用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进体育用品生产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增强自主品牌的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投资促进局。〕
  
  (六)打造体育运动休闲业。利用资阳市域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发展登山、攀岩、钓鱼等户外运动项目,拓展游泳、网球等运动休闲项目,发展摩托艇、皮划艇、龙舟等水上运动项目,形成特色体育运动项目集群,打造具有全国知名的运动休闲旅游区;加强全市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交互融合,依托乐至烧烤节,开展徒步、露营、山地自行车等户外运动,打造户外运动休闲基地;依托安岳柠檬花(果)节,开展跑步、露营等有特色的户外运动项目,打造生态旅游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委农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工作领导作用,统一规划、协调开展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体育部门体育彩票管理职责,完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体制。强化体育彩票基础建设,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创新销售方法和技术,大力开展户外销售,扩大销售网点分布,严格操作程序,推行标准化销售服务。着力推进体育彩票的品牌建设、系统建设和管理销售队伍建设。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在资助体育活动、场馆建设改造升级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宣传体育彩票的公益性,严厉打击私自发行体育彩票和代销境外“六合彩”等非法行为,确保体育彩票业安全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
  
  (八)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规范实用、方便群众的原则,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市本级及各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020年覆盖率达到80%,2025年实现100%全覆盖。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2020年覆盖率达到70%,2025年实现100%全覆盖。旧城改造和新建小区要依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城市公园、绿地和广场也必须配建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强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加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体育设施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各界捐建或投资兴办经营性体育设施。〔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协调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益和拉动作用,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科技、会展、广告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成渝健康走廊(制定专项规划)。积极培育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赛事和景区,加快发展体育旅游业。依托学校、体育协会和社团组织、俱乐部等健身培训基地,广泛开展体育培训。逐步推行体育职业资格培训认证制度,对体育培训机构、教练员、辅导员形成资质、资格认证和岗位培训制度,规范培训市场经营秩序。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责任政府主导的公益性体育活动和项目。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资助、捐赠非营利性体育活动及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办体育中介机构,积极培育体育中介服务市场。以体育劳务、体育场馆建设、体育技术培训为重点,逐步扩大我市的体育服务贸易。积极发展体育会展业,在市体育中心附近或其他适当区域创建集宣传、展示、体验、推介为一体的体育用品贸易中心。积极引进具有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博览会。〔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
  
  (十)壮大体育教育培训业。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创办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体育培训活动。发挥训练基地的综合影响力,开发面向青少年的体育培训市场。大力推广“校园足球”等青少年体育项目,开展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三级联赛,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市级产业发展支持范围,以后视体育新发展情况适时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并由市教体局负责组建牵头和运营监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
  
  (二)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积极开发适合体育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针对体育企业规模小、抵押品不足的难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扩大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推广小额信贷、股权抵押、商标权质押、专利权质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信贷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满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保障需求。〔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资阳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单位(企业)和个人从事与体育有关的自然科学领域的新兴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落实国家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对政府批准的各类体育学校,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按不高于居民使用价格执行;政府对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并根据其向群众开放程度,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按不高于一般工业使用价格执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责任单位: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物价局、资阳供电公司、市教育体育局。〕
  
  (四)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建设各类场馆及健身设施,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待遇。投资体育企业,并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允许其注册资本在2年内分期注入。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体育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市、县(区)(含开发区)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和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活动。对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年举办赛事活动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或体育社会组织给予奖励。适时增加社保卡的体育消费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牵头单位:市住房建设城乡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教育体育局。〕
  
  (七)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紧抓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探索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每年动态管理,竞争择优上岗。推进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不断提升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联动管理、行业自律和体育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统筹规划和宏观监管职能,推动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逐步改善政府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手段和方式。〔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强体育市场监管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体育服务行业标准,建立责权清晰、管理有序的市场监管体系。体育行政部门要把体育市场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作为工作重心,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体育产业、体育市场和体育竞赛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完善体育产业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和执法队伍,明确监管主体、执法裁量权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特别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加强赛风赛纪建设,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和行业动态。〔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资阳市加快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和综合服务。体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职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体育产业发展的作用。市级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要结合自身职能,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各县(区)要完善统筹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将发展体育产业列入工作议程,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本区域体育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明办。〕
  
  四、组织领导
  
  成立资阳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联系副秘书长和市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文明办、市委编办、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资阳银监分局、资阳供电公司、市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发展改革、体育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为体育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规范管理,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发展体育产业纳入本部门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相关工作。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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