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资府办函
索 引 号: 008539043/2018-0004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1-23 发布日期: 2018-01-23 文  号: 资府办函〔2018〕13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函〔2018〕13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2018年度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雁江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2018年度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资阳市2018年度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按照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资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21号)要求,自《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资阳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之日起(包括春节等节假日)。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资阳市城区范围内,包括资阳市城区“三镇四处”,即:雁江区雁江镇、松涛镇、宝台镇的城市建成区,以及狮子山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三贤祠街道办事处、资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除城市建成区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以下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雁江区、高新区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
  
  二、职责分工
  
  雁江区政府是2018年度禁燃禁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市大气办具体协调相关事宜,相关部门履行各自工作职责。
  
  (一)雁江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燃禁放有关工作。
  
  (二)公安部门:在资阳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核发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三)安全监管部门:在资阳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核发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
  
  (四)环境保护部门:加强资阳城市建成区内大气污染防治监测和污染大气预警通报。
  
  (五)城市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严禁资阳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烟花爆竹。
  
  (六)工商部门:负责查处资阳城市建成区发布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广告行为。
  
  (七)供销部门:负责资阳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有合作关系的经营店(点)管理。
  
  (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严禁资阳城市建成区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许可。指导资阳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市级有关部门和雁江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资阳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电台、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污染和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提前发布《通告》,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资阳市城区内禁止燃放的规定,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组织基层组织及社会力量,深入机关、医院、学校、社区、殡仪婚庆服务单位等,采取建立宣传站、摆放展板、发放告知卡、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公布有奖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线索。
  
  (二)强化排查,严厉查处。市区两级公安、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城市行政执法、工商、供销、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和巡查,对违反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网点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对歌舞厅、宾馆、饭店等场所及举办婚庆等活动的检查,严防以燃放“冷烟花”、“舞台烟花”等名义进行非法燃放。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收缴其烟花爆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从严查处。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春节期间,市级有关部门和雁江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大督导巡视工作力度,要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辖区公安机关要与资阳市城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签订《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责任人,坚决杜绝本单位人员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四)强化配合,统筹推进。市级有关部门和雁江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检查,要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密切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雁江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对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特别春节期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发布通告,做好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发动、查处打击等各项工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