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资府发
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75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8-07 发布日期: 2017-08-07 文  号: 资府发〔2017〕25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发〔2017〕25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5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6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机制

  (一)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卫生计生、团委、妇联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合力推动儿童工作落实。

  (二)建立强制报告机制。注重开展群防群治,发动群众及时举报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在工作中发现儿童有脱离监护、监护疏忽、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时,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要严肃追责。村(居)民委员会每季度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一次本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状况。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在接到关于儿童脱离监护、监护疏忽、遭受不法侵害等报告后,要及时受理并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的监护人,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视伤害程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避免儿童再次遭受不法侵害。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予以劝诫,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可能导致儿童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性侵害、出卖、虐待、遗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

  (五)建立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要把监护指导、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进入儿童福利事业领域,提升儿童关爱保护保障社会化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对儿童权益维护和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儿童权利的意识。

  二、严格落实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责任

  (一)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儿童健康成长最有利的成长环境就是家庭,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加强教育指导,从“法、理、情”等方面,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坚决防止“生而不养、养而不育”等现象发生;开展委托监护,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委托、指定有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落实委托监护责任,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有效监护,避免出现“监护真空”现象;提高综合监护能力,对困难家庭及时提供援助和帮扶,引导和帮助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就近就业,千方百计提供就业岗位,综合提高家庭监护能力。

  (二)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儿童工作,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儿童关爱保护保障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完善联动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覆盖本行政区域内儿童的关爱保护保障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排查、救助保护等职责,加强家庭监护法治宣传和监督指导,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及时协调落实有关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具体工作。

  (三)落实部门职能责任。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整合各部门资源,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今年重点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再做一次数量摸排,准确掌握工作底数,同时抓好孤儿、五保、特困等供养人员分类保障制度落实;教育部门要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公安部门要落实救助保护机制,督促强化家庭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卫生计生部门要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儿童重大疾病医疗绿色通道,加强母婴保健工作,提高儿童保健层级和质量;司法部门要做好未成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儿童福利保障、政府购买服务、机构阵地建设等方面支持力度,为儿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推进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专项任务

  (一)落实基本保障措施。抓好基本生活保障,把保障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儿童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逐步提高特困供养儿童供养水平;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对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要给予倾斜,特困供养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所有孤儿纳入“明天计划”救助范围;抓好基础教育保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12年免费教育,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可以开展学前教育,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要向社会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建设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儿童服务场所,充分发挥功能设施作用,更好服务于儿童健康成长。

  (二)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全市要建立纵向贯通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横向联接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平台要与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相衔接,实现对每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实行全天候、全领域动态管理,及时为儿童及其家庭办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平台同步开发手机端app,进一步拓展适用范围和功能。

  (三)设立专项基金。市本级和各县(区)要设立用于开展儿童助学、助孤、助残、助医、助困、赈灾等项目的专项基金。同级财政划拨一定资金作为原始基金,每年匹配补充资金,同时接受企业和个人的爱心捐助。基金纳入各地慈善总会基金,由慈善办设立专项科目,专款专用,独立核算。财政部门作为资金监管部门,履行捐赠人职责;民政部门作为项目实施方,履行业务管理职责;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构建工作网络。县级民政部门要明确承担儿童福利职责的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留守儿童较多的乡(镇)要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明确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辖区儿童保障政策宣传、监护指导、心理疏导、权益维护等日常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兼任的儿童福利督导员,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7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