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资府办函
索 引 号: 008539043/2020-0003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13 发布日期: 2020-05-13 文  号: 资府办函〔2020〕9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函〔20209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3

 

 

 

 

资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省、市部署,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后台更新认领、完善配置,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全程网办”比例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

推进协调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精简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授权(委托)、下放等方式,再下沉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赋予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更多自主权。推动资阳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清理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到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积极承接省级下放的管理权限,复制推广四川自贸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加强对已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的评估。

市推进协调办、市商务局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和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

推进协调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结合省大数据中心的最新工作要求,重新划分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类别,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含市政、房建、交通、水利等项目)合并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事项,取消初步设计审查,实行施工图设计多图联审和竣工联合验收。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内全流程、封闭化运行。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按全省统一部署落实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推进审批合法性审查,积极疏解治理投资堵点。

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2020年年底前建成“一张图”系统。全面推行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推进实施“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测绘服务领域“多测合一”改革,稳步推进“多验合一”。探索开展规划影响评价、节地评价等“一个报告、一次论证”,简化办理流程。探索推进区域评估,2020年年底前,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土地供应环节不再就区域类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     

逐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探索实施“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制服务模式,临空经济区(四川自贸区资阳协同改革先行区)先行开展承诺制审批;资阳高新区完成跟踪环评的区域在完成城市控制性详规调整后实施;授权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生态环境局在其县域范围内对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的园区实施。合并受理公示和拟审批公示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建设单位提交的报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承诺书,公示10个工作日后直接出具环评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审查调整到出具环评批复后。企业按照承诺书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完成承诺事项,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完成金融、医疗、公证机构、水电气等服务单位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制管理,2020年年底前推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持续探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司法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9     

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国、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将更大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中属于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要切实履行好“双告知”职责。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使用,积极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手机应用程序(APP),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首次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2020年年底前将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登记4个小时内办结,印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4个小时内办结)。鼓励各地提供免费刻章、免费寄递等服务,推动企业开办“零成本”。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做好部分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下放(委托)的承接工作。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制度,实现一张证书载明企业全部获证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持续巩固我市无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成果。按照国省最新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动态衔接。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放宽服务业准入。贯彻落实服务业发展政策,重点清理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与不合理限制。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激发创业创新

14  

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落实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意见,以及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探索我市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进一步破除对科研人员的束缚。

市科学技术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照国省统一部署,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实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对符合等级认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实施备案管理,监督指导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评价和证书颁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提高,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有效发明拥有量达到304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15万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设立资阳市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仲裁、调解信息共享机制。坚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加强侵犯知识产权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立案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推行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针对当事人知识产权能力、诉讼能力薄弱,审判资源配置不科学两大痛点,在市场主体售假侵害商标权纠纷、KTV经营者放映盗版歌曲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等商标、著作权类案中全面推广“甄别分流、两表指导、庭前调解、集中审理、及时判决”的快审机制。

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改善社会服务

18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2020年底前落实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管理相关政策,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建设省、市、县三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市、县(区)分级编制公开养老服务目录。加强与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管理平台的联通融合,构建“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至少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待《四川省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实施办法》出台后,结合资阳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市民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优化医保结算服务。出台全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医保结算系统,2020年年底前各统筹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院结算范围。对社会办医在医疗保障定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进入基本医保和异地结算定点,2020年年底前各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完成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

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开展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公示收费清单。优化办水、办电、办气涉及的占掘路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事,规范报装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2020年年底前将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43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用水用气便利化改革,办理用气集体居民用户项目燃气接入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不包括设计、施工环节);非居民用户项目(非外线)611个工作日;非居民用户项目外线工程15个工作日内。办理用水2020年底前力争无外线工程减为4个工作日内,有外线工程减为9个工作日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推进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建立公证与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技术。严格执行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制度和服务收费标准。深化公证机构改革,释放公证服务活力。

市司法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加快资阳市民云建设。按照统筹布局、错位发展、共享协调、整合运行的工作思路,在复制天府市民云已有服务架构体系和成功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动两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和一体化运行,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天府市民云与资阳市民云平台共享、数据共享、服务共享。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3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相融合,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动态调整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4月底前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6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我市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科学制定监管抽查工作计划;8月底前推广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监管常态化。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出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按计划实施检查,并按要求做好涉企信息公示。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制定特种设备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加强医院、大型商场、宾馆、酒店、车站等重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做好大型活动、重要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对电梯维保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等电梯相关单位进行整治,加强气瓶充装、检验、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加强锅炉节能减排监管。

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省市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继续推动落实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制度。不断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健全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不断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落实“互联网+监管”。配合完善相关监管系统功能,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对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完善相关风险预警模型,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管理,支撑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联通各地各部门(单位)监管业务系统,2020年年底前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

推进协调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标准,制定存在裁量空间的其他行政执法权裁量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市司法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全面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有效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以公用事业、印章刻制等民生领域垄断线索排查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反垄断执法工作。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聚焦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排除、限制竞争等典型行为,规范政府部门排除、限制公平竞争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切实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2020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出台政府采购案件处理规范。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实施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改革。出台《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活动的信用信息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

31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资阳市工作方案,精准制定改革措施,最大程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减跑动,切实提升企业和办事群众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指标涉及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对接落实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对接落实营商环境定期测评机制,在20204月、7月底前组织做好一季度、上半年评议自评工作,2020年年底前做好营商环境综合评价自评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指标涉及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开展纳税“疏堵保畅”专项改革。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十”思维,创新成立纳税服务应用支持中心,创新纳税服务模式,打造智能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办税服务厅数字监控和视频监控平台、推出纳税服务质效报告,形成资阳税务特有的纳税服务质效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服务质效提升。依托省局电子税务局,加快我市智能导税系统建设,实现智能查询、现场办税指引、导税地图和预约办税。实施税务“三化”建设,实现服务事项清单化、办理过程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

市税务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扩大“单一窗口”的宣传和覆盖面,加大对外贸企业运用中欧班列、南向班列拓展国际市场的物流费补贴。督促落实收费政策,清理规范铁路、水路的货运不合理收费。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零距离、融资大畅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和“天府数字普惠金融行动”,加大天府信用通平台推广应用,建设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大数据征信平台和投融资对接平台。加快组建“金融顾问”,帮助企业开展“融资+融智+融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信用信贷产品,推广“信易贷”等一批线上融资信用产品。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不合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20209月底前,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

资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加大政务失信行为治理力度。根据省上确立的政务诚信评价监测指标和标准,做好我市政务诚信自查自评。按照省上要求和评价结果,扎实抓好政务诚信建设各项工作。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开展政务诚信专项治理。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加大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督促拖欠主体对每笔账款制定偿还措施和办法,逐月推动落实,确保2020年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通过协调、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加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权益保护。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规范评比、表彰等行为,2020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2020年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实地抽查检查。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9  

针对已落地和新招引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精准供给”,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服务前移机制,提供“全程推进、政策推动、权益保护、上门指导、定期沟通”的“跟踪式、保姆式”服务。

市经济合作外事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

40  

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实现全程网办。针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推行“就近办、帮代办、一次办”,并采取预约排队、邮寄送达等方式,缩短办理时间。围绕建设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能评、环评、水电气接入等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对确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实行容缺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原件,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许可证,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再办理延续、变更、换发等业务。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理顺各方职责优化审批服务。充分发挥市域行政区内园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建立“无偿代办+服务集成”模式,园区管委会主动上门为企业办理事前审批事项,企业在项目推进实施建设全过程只进一道门。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介入项目前期服务,指导和服务企业按照规定和标准作出承诺、开展方案设计。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通过企业签订、公示具有法律效应的承诺书,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在项目开工、竣工及投产各环节加强对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服务监管。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按职责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  

大幅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强化标准引领,提升服务质效”活动和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专项整治。完善各级政府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统一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有条件的政务服务大厅在202011月底前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分类办理”。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发布、统一咨询、一窗申报、一窗兑现”。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部门和窗口人员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机制。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部署,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出入境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梳理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要素、应交材料、结果证照之间的共享复用关系图谱,2020年年底前推出100项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推进全市“一证通办”“一照通办”。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部署,梳理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按照“一证通办”(凭身份证件)或“一照通办”(凭营业执照)要求,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强化数据共享,202012月底前出台全市“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单,确保相关事项仅需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就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5  

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加快资阳市政务服务“一窗进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并做好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加快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深度对接。积极推广使用“天府通办”APP,拓展“天府通办”移动端服务半径,2020年年底前推出200个高频事项实现移动办理。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基本实现市级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全部迁移上云,建成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强化市政务云管理功能,持续夯实“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底座支撑。开展“数据大会战”,制定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将市级政府部门和县(区)政务数据纳入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体系,推进数据资源有效汇聚、互联互通,提升政务资源目录发布和资源挂接量,提高数据资源的交换使用率。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二期)建设,建成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年底前建成人口库、法人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电子证照库、信用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加快主题数据库建设,搭建大数据融合发展平台。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7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以创建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为抓手,大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最多跑一次”,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精简审核事项、环节和材料。坚持“应进必进”,编制公布《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实时动态调整。动态公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完成各级各类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水平,进一步推广运用远程异地评标和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深化与成都市、宜宾市等地异地远程评标协作,扩大异地远程评标合作地域和实施范围。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8  

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系统、评价装置、自助服务终端等改造,实现数据汇聚。市县两级部门(单位)自建业务系统通过运用“好差评”插件的方式,将评价数据汇聚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好差评”评价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保护评价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评价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建立差评复核申诉机制,工作人员收到“差评”评价需要申诉时,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诉,经单位初步核实后向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诉,由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差评”复核,并报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备案。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采取措施,督促限期整改,推动问题解决。

市推进协调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加快打造全网理政体系。整合资源建设集12345政务服务热线、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网络留言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于一体的全市网络理政体系。在此基础上,与市级水、气、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热线实现“一键通”,与企业有关民生服务实现“一网通”,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和全市公共服务单位诉求办理体系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0  

在园区企业打造“高新服务驿站”。把党建工作与政务服务相结合,打造多元、立体、生态的政务服务体系。以“党建+政务服务”为工作抓手,在园区企业打造“高新服务驿站”,推动党的阵地建设在园区企业不断拓展延伸,畅通企业服务诉求渠道。

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开展“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专项行动

51  

推动行政权力向基层下放。深化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扩大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范围,将一批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指导各地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出台做大做强中心镇意见,增强中心镇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县为单位完善“就近能办”事项清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市委编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2  

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全市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平台线上线下互通互联。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行集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综合窗口运行模式。建成“一窗进出”平台,推进跨部门协同审批和并联审批事项办理,基本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3  

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再造,推动同一事项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一窗进出”平台向基层延伸,打造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对改革的支撑保障

54  

强化法治保障。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力度,加快清理滞后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经验制度化。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5  

鼓励支持探索创新。加快推进《资阳市复制推广借鉴成都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服务资阳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贡献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对条件成熟的改革经验及时在全市复制推广。

推进协调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6  

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置营商环境留言专区,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强化问题查处,推动整改落实。加大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健全重大涉企政策征求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机制。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按职责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7  

严格考核奖惩。加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力度,建立全市统一的考核管理体系,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和激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严肃问责。完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台账,加强政策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