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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92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2-11 发布日期: 2017-12-11 文  号: 资府办发〔2017〕78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17〕78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资阳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资阳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学校体育办学场地、设备设施和体育器材配备及生均体育活动面积基本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学校体育师资配备基本到位;学校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时间得到切实保证,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学校体育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建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完善,制度健全、体系规范、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1.不断提升体育教学质量。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加强健康知识教育,科学安排运动负荷,注重运动技能学习和实践练习,通过体育课教学和有组织的校园体育活动,让学生熟练掌握2项以上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小学1~2年级每周4节、3~6年级每周3节、初中每周3节、高中每周2节的体育课,鼓励学校适当增加体育课时,严禁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任意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要了解学生体育能力和体质水平差异情况,因材施教,科学安排运动负荷,注重运动技能学习和实践,在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基础上,逐步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要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广适合不同类型学生的体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体育课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全市、各县(区)学校体育学科联合教研组,大力开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含气排球、沙球)等集体项目,积极开展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网球等优势项目,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教学模式,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

  2.努力加强校园体育锻炼。进一步健全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制度。将大课间体育活动、校内课外体育锻炼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列入学校总课程表和统一作息时间安排,并由学校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当天有体育课的班级,以“大课间”“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以“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予以保证。寄宿制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每天晨炼。遵循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家庭“体育作业”。继续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鼓励广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坚持开展学生冬季长跑、跳绳、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等群体性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积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和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

  (二)强化教体结合,完善业余训练和竞赛体系

  3.加强体育特长生的培养。各县(区)教育局要在小学、初中、高中招生中加强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改革,全市要加强体育特长生的教学和活动管理,努力提高体育特长生的质量。

  4.积极开展课余业余训练。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特长,认真抓好学生课余业余训练,要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妥善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课余体育训练的关系,不断提高业余运动训练水平,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学校要积极组建各种体育运动队、代表队,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展示自己才能的平台,提供体育成才之路,为国家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重点扶持青少年足球、排球、篮球、田径、跆拳道、武术等高水平运动队,支持办好一批田径、排球、校园足球、篮球、武术、气排球等体育特色学校和体育人才后备基地。

  5.完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建立常态化的学校体育竞赛机制,规范赛风赛纪,强化以赛促练、以赛育人,体现学校体育比赛的育人性。广泛开展以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等为重点的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和区域内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各县(区)、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学校运动项目设置要突出集体性、趣味性和教育性,体现本校特色。要规范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制定学校体育竞赛管理办法,构建省、市、县(区)和学校上下沟通、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逐步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

  (三)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提升学校体育保障水平

  6.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各县(区)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基本标准配齐配强学校体育教师和县级专职专业体育教研人员,重点解决边远乡镇和农村村小教学点体育教师“招不到、留不住”问题。确保2018年全市所有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基本配齐专职专业体育教师,力争2020年全部中小学学校达到省定配置标准。要通过加大公开招聘力度、设立特岗教师、考核录用免费师范生、定向定校考核招聘等方式调整学科教师结构,满足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基本需求。对规模偏小难以配备专职体育教师的学校,在2020年前可采取走教或送教方式解决体育课教学问题。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特别优秀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按规定直接考核招聘为正式体育教师。体育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扬、晋级晋升、培训参赛等方面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县级教育、体育、人社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学校体育的特殊性,在学校体育教师中培养一批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并设立体育教师名师工作室。严格执行省上规定,体育教师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应纳入教学工作量。

  7.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按照“市县统筹、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机制,各县(区)要统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达标、“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等项目实施和《资阳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4-2018年)》的推进,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达标列为学校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大力改善学校特别是乡镇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重点解决城区学校生均体育场地不足问题,配齐配足必需的体育教学活动器材,配备体育教师必需的教学装备特别是运动鞋和各季节运动服装。确保2018年全市各类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基本达标,2020年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将学校体育场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结合学校布局科学规划新建公共体育场地,促进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公共体育场地与设施。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附近学校师生及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的长效机制。鼓励体育教师(教练员)利用周末、寒暑假、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到体育协会、俱乐部等开展训练和相关服务活动。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及器材设施的安全风险分类管理和学生体育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运动伤害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提高学校运动风险管理意识、运动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点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

  (四)加强评估考核,促进学校体育健康有序发展

  8.认真落实国家学生运动项目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和学校体育课程学业质量要求,定期开展学校体育课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促进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健全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严格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确保测试数据真实、完整和有效,确保测试数据测试率、上报率100%。要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的分析与研究运用,建设学校体育信息化管理系统。

  9.进一步规范体育科目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对学生课堂教学、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体育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工作,从2019年初中毕业生开始,分值增加到80分,并逐步提高到100分。体考项目全市统一为“3+x”,即每年必考项目为: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跳(立定跳远)、投(投掷实心球)3项,县(区)教育局每年另定2-3个项目(含球类等),实施多项目抽考选考制度。

  三、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责任,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学校体育的具体工作方案。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有关部门(单位)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责任。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特别是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要落实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和人员。教育体育部门要履行好学校体育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学校体育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和评价导向。编制部门要在本级编制总量内做好体育师资的编制统筹。发展改革委要统筹规划,促进学校体育资源与社会体育资源合理配置、共建共享。人社部门要为体育师资的补充、职称评定等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通过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教育等相关资金,支持学校补充体育设施设备。团委、关工委等要发挥体育育人的综合作用,积极倡导和组织体育志愿者到乡村学校支教、援教,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快乐健康成长。

  11.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时要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和足额保障。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对校园足球、排球、田径等我市重点发展项目设立专项资金。学校要按照体育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和体育教育教学需要保障体育工作经费需求,学校体育经费支出应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总支出的5%(其中市级以上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不低于10%)。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市、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经费的专项审计。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艺术比赛活动所需经费进入县级财政年初预算。

  12.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考核奖惩机制。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纳入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要把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体育教师补充、体育教学器材配备、体育教学质量等作为评价地方发改、财政、人事、教育等行政部门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强化考核、注重实效。要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约谈行政问责机制和科学合理的专项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学校体育工作状况差,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及教育部门负责人责任。

  13.营造良好学校体育工作环境。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学校体育,尊重、关心体育教师,关注、理解学校体育工作,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营造有利于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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