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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4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5-12 发布日期: 2017-05-12 文  号: 资府办发〔2017〕31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17〕31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筹备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资阳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扎实推进我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督委〔2016〕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督导范围

  全市所有纳入“全面改薄”项目规划的县(区)。

  二、督导原则

  (一)客观公正。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专项督导,实事求是,确保督导内容真实、结果可靠。

  (二)注重实效。重点督促县(区)政府履行职责,推动“全面改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政策措施精准有力,取得预期效果。

  (三)公开透明。坚持督导过程公开和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督导内容

  (一)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成立“全面改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内容,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全面改薄”工作,并将“全面改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强化资金保障。县(区)政府按照项目规划做好资金管理,确保中央、省级“全面改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划拨到位,并足额落实县级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做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需求与相关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严格经费使用监督,确保安全高效。落实好项目相关税费的减免政策,对项目建设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给予减免优惠。

  (二)质量管理。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全面改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校园校舍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依法对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负责,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阳光操作。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账建卡手续,建立设施设备档案,有效防止流失和非正常损坏。

  (三)进展成效。按照覆盖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的要求,加快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按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面改薄”总体规划任务,所有项目学校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保障基本教学条件。实现学校选址安全,校舍建设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按照标准配齐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保证每生一桌一椅(凳),有符合规定的学生锻炼空间和体育设施。

  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实现寄宿生每人一个床位,食堂、厕所能够满足学生需要,有必要的淋浴、饮水、取暖和安全设施。

  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教学质量和教育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实现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能够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超大班额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大班额现象逐步消除。

  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实现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稳步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师生共享,在教育教学中深入应用。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实现乡村教师资源配置明显改善,教育教学能力稳步提高,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基本建立,生活条件有效改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四)公开公示。县(区)和项目学校要严格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公开公示信息平台。逐级将项目规划、预算安排、实施进展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并逐县(区)、逐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开展社会各界满意度调查。

  认真落实定期通报、定期调度、公开公示、监督举报、定期检查、突发事件应急、责任追究、第三方评估等制度,并严格进行督查。

  四、督导程序和方式

  专项督导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在“全面改薄”项目实施期间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专项督导通过日常监督、动态监测、自查自评、实地督导、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各地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强化日常检查,及时跟踪资金落实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展。

  (一)县(区)政府自查。县(区)政府组织督学和相关专家按照指标体系要求,对县域内项目学校开展检查,并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全面改薄”工作的自评报告,经县(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示期满后报市政府。

  (二)市政府专项督导。市政府每年3—4月对县(区)的“全面改薄”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并对专项督导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第三方评估。鼓励各县(区)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项目评估,充分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和方式,获得全面、准确、专业的有效信息和评估结果,进一步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专业性与客观性。

  五、督导结果应用

  (一)发布报告。市政府根据动态监测、定期通报情况、县(区)政府自查和市政府专项督导结果,形成专项督导意见书和督导报告,并将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整改落实。有关县(区)在接到专项督导意见书后,按照整改要求和建议,积极有效地进行整改,并在2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整改情况。

  (三)建立工作激励与问责机制。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县(区)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和分配以后年度“全面改薄”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职责落实不到位、项目进展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并重点督办整改。对在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等工作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依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地实施细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资阳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评分标准

  
 

资阳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评分标准

  

a级

  指标
b级指标 c级指标 扣分原因 得分
评估标准 分值 计分方法(不倒扣分,单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a1.进展成效

  (60分)
b1.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度(10分) c1.年度校园校舍建设项目竣工率 7 1.项目实施过程中,校园校舍建设竣工率大于等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专项督导时月份数据),计7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2.项目完成年,竣工率未达到10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备注:竣工率采用双月通报中的最新数据。
   
c2.设施设备购置完成率 3 1.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完成率大于等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计3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2.项目完成年,采购完成率未达到10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备注:采购完成率采用双月通报中的最新数据
   
b2.保障基本教学条件(14分) c3.消除d级危房。对d级危房已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 3 实地检查发现使用d级危房的,一校扣1分    
c4.校舍楼梯。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楼梯坚固耐用,护栏坚固耐用 2 实地检查发现多层校舍建筑(单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层以上使用人数大于50人)少于2部楼梯的,一处扣1分;楼梯护栏不坚固的,一处扣1分;楼梯坡度大于30度,一处扣1分    
    c5.室内安全。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窗台及室外栏杆(板)的高度符合安全标准 1 实地检查发现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不平整的,一处扣0.5分;有明显尖锐突出物体的,一处扣0.5分;室内有裸露电线的,一处扣0.5分    
c6.室内采光照明。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1 实地检查发现室内采光不好或照明设施不完善的,一校扣0.5分    
c7.课桌椅。实现1人1桌1椅(凳) 3 实地检查发现未实现1人1桌1椅(凳)的,一校扣1分    
c8.黑板。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要求的黑板 1 实地检查发现未按国家标准配置黑板的,一校扣0.5分    
c9.体育活动条件。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1 实地检查发现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未达标的,一校扣0.5分    
c10.新增图书。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 实地检查发现图书未按生均标准配备的,一校扣0.5分;存在非正版图书的,一校扣0.5分    
c11.升旗条件。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1 实地检查发现未设置旗杆、旗台的,一校扣0.5分    
a1.进展成效
(60分)
b3.改善学校生活设施(12分) c12.寄宿生床位。实现寄宿生1人1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2 实地检查发现存在“大通铺”现象的,一校扣1分    
c13.宿舍位置。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 实地检查发现学生宿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一校扣0.5分    
c14.淋浴设施。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1 实地检查发现寄宿制学校无淋浴设施,一校扣0.5分    
    c15.就餐条件。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满足学生就餐需要 1 实地检查发现寄宿制学校、供餐学校不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的,一校扣0.5分;学校食堂面积不达标的,一校扣0.5分    
c16.开水供应设施。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 实地检查发现未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的,一校扣0.5分    
c17.厕所设置。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2 实地检查发现薄改项目学校有水源但未设置水冲式厕所的,一校扣1分。厕位不够且未按1:3设置男女蹲位的,一校扣0.5分;旱厕未按学校专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的,一校扣0.5分    
c18.监控急救设施。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1 实地检查发现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未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的,一校扣0.5分;宿舍区未配备急救箱的,一校扣0.5分    
c19.封闭措施。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 实地检查发现未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的,一校扣0.5分    
c20.应急设施。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在学校相关区域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标语 2 实地检查发现未配置消防、应急照明设备或未设置明显疏散标志等应急设施的,一校扣0.5分;未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标语的,一校扣0.5分    
b4.办好必要的教学点(7分) c21.硬件条件。教学点的校舍、体育场地建设、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1 实地检查发现教学点校舍、体育场地建设、教学仪器配备未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的,一校扣0.5分    
c22.教学质量。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点教学质量 1 实地检查发现教学点课程安排或教师安排不符合省定要求的,一校扣0.5分    
c23.教学点教师安排。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 1 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政策的,分别扣0.5分    
    c24.专任教师倾斜政策落实。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1 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的,分别扣0.5分    
c25.周转宿舍安排。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要优先考虑教学点教师需要 1 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优先考虑教学点教师需要政策的,分别扣0.5分    
c26.数字教育资源。数字教育资源收放设备配备率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1 实地检查发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收放设备配备率未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的,一校扣1分    
c27.经费保障。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的标准单独核定公用经费 1 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的标准单独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的,扣1分    
a1.进展成效
(60分)
b5.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5分) c28.消除超大班额。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2 检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以专项督导时当年事业报表最新数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全县66人以上超大班额未比上年减少的,扣2分;项目完成年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扣2分    
c29.学校布局合理。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分流学生,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1 检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大班额数未比上年减少的,扣1分    
c30.辍学率。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 2 检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小学辍学率超过0.6%的,扣1分;初中辍学率超过1.8%的,扣1分    
b6.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

  (6分)
c31.多媒体教室。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2 实地检查发现农村学校无多媒体教室的,一校扣0.5分    
c32.生机比。生机比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2 实地检查发现学校生机比未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的,一校扣1分    
c33.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推进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农村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和网络学习空间建设 2 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推进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农村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和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政策的,扣2分    
  b7.提高教师队伍素质(6分) c34.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 1 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政策的,扣1分    
c35.交流轮岗。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 1 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推进县域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政策的,扣1分    
c36.乡村教师补充。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建有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1 审查有关文件,县级人民政府未根据省、市要求建立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的,扣1分    
c37.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 1 审查有关文件,未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的,扣1分    
c38.乡村教师培训。全体乡村教师进行规定学时的培训 1 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并落实乡村教师校长培训计划的,扣1分    
c39.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建立并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1 审查有关文件,未建立并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扣1分    
a2.质量管理

  (10分)
b8.校园校舍建设质量合格(6分) c40.校舍选址。校舍选址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要求 2 实地检查发现校舍选址未经规划、建设、环保部门批准的,一校扣1分    
c41.抗震标准。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 实地检查发现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低于重点设防类要求或不满足综合防灾要求的,一校扣1分    
c42.竣工验收。校舍竣工验收程序符合规定,质量安全验收合格,达到投入使用要求 2 实地检查发现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一校扣1分    
b9.设施设备质量达标(4分) c43.采购程序。设施设备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程序 2 实地检查发现设施设备购置不符合政府采购程序的,一校扣1分    
c44.质量。设施设备质量达标,符合教育教学需求 2 校园校舍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实地检查发现设施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一校扣1分;明显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的,一校扣1分    
a3.保障体系
(20分)
b10.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4分)
 
c45.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工作,督促工作进度 2 审查有关文件,“全面改薄”工作机构、机制不健全的,扣1分;工作任务不明确,未及时研究部署工作的,扣1分    
c46.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项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2 优化相关程序,及时、有效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审查有关文件,未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的,扣1分;未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专门文件,建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的,扣1分    
b11.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时足额拨付(12分) c47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6 检查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扣6分    
c48.落实资金。按照项目规划进度,足额落实拨付项目资金 6 检查发现未按照项目规划进度拨付项目资金的,发现一起扣2分    
b12.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4分) c49.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到资金安排合理,管理和使用规范 2 未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需求与相关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的,扣0.5分;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扣0.5分;发生影响资金安全等违纪问题的,扣1分    
c50.优惠政策。制定并落实基本建设项目费用减免政策 2 审查有关文件,未制定并落实基本建设项目费用减免政策的,扣2分    
a4.公开公示

  (10分)
b13.主动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5分) c51.公开公示。及时公开公示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任务、预算安排、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度、实施成效等信息的情况,公开公示内容齐全 5 检查各级网站(网页)。及时公开公示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任务、预算安排、校园校舍建设进度、设施设备购置进度、实施成效信息的情况,公开公示内容齐全,计5分;内容不齐全的,缺一项扣1分    
  b14.社会满意度较高(5分) c52.社会满意度。教师、学生和家长对项目的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 根据网络测评情况计分。综合满意度85%及以上的计5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备注:市政府开展专项督导前,各县(区)按照全面改薄项目规划中所有项目学校,组织不少于5%的项目学校学生、校长和教师完成网络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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