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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4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5-22 发布日期: 2017-05-22 文  号: 资府办发〔2017〕33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17〕33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筹备组,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资阳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规划实施基本情况

  1.总量减排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强化减排三大体系建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强化设施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强化企业监管等措施,扎实推进工程治理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作。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经省环境保护厅认定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相关减排任务。全市2015年排放化学需氧量41763吨,氨氮排放总量5417吨,二氧化硫排放量721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856吨。但与“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指标要求还有部分差距。

  2.大气环境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市开展了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深化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抓好了秸秆禁烧工作、整治了城区餐饮油烟排放、推动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强化了污染防治配套项目实施,通过多项工作举措并举,使得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

  2015年达标天数为288天。根据资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2015年可吸入颗粒平均浓度为0.082 mg/m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22 mg/m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20 mg/m3,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043mg/m3,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8mg/m3,臭氧平均浓度为0.098mg/m3。没有实现“十二五”规划中“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346天”的预期目标。

  3.水环境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市狠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和流域断面综合整治,强化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我市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项目共计14项,涉及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目前已完成3项,在建5项,处于前期6项。出川断面整治方面取缔了安岳辖区内的网箱养鱼,对出境断面开展了监测。饮用水保护方面,资阳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老鹰水库、简阳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张家岩、安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朝阳水库、乐至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八角庙水库按照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标志规范》建设标志设施,设置公告牌、界标、交通警示牌等,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不定期进行监察巡查。

  2015年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2.7%,没有完成“十二五”规划预期目标;沱江干流宏缘只有2个月达标、出境幸福村断面只有1个月达标;3条重点小流域中阳化河水质8个月达标、九曲河水质全年12个月均超标、绛溪河水质9个月达标。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与沱江干流及重点小流域省控、市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100%的预期目标(其中总磷保持在2010年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4.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在生态保护方面,我市通过“创模”及生态市、县(区)创建探索了独具特色的城市可持续发展道路,健全和完善了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加快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环保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环保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2013年5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已正式授予资阳市“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2014年4月简阳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顺利通过验收;2013年安岳县成功通过省级生态县创建技术核查。

  我市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生态创建、秸秆禁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截至2014,全市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4个,国家级技术核查通过2个(简阳市武庙乡、安岳县南熏乡),省级技术核查通过51个(其中:通过省级验收17个)。全市通过省级生态村命名31个,通过市级生态村命名802个。

  5.环境风险防控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现环保部门和环境风险源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市认真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3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已完成了预案编制、评估、受理、核查等工作,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其他重点环境风险源以及一般环境风险源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在核与辐射防控方面,我市开展了核技术利用单位及电磁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以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和辐射安全许可核发为抓手,以现场监督检查为主要手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做好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辐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着力构建单位强化辐射安全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专栏1 资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2010年 2015年 2014年现状 2015年现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6.19 5.6898 5.9632 4.1763
2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0.78 0.6878 0.7615 0.5417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0.84 0.8408 0.7754 0.7218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0.6 0.5978 0.7274 0.4856
5 沱江干流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 77.8% 100%

  (其中总磷保持在2010年水平。)
0 8.3
阳化河水质达标率 83.3% 91.67 66.7
九曲河水质达标率 100% 0 0
绛溪河水质达标率 91.67% 100 75
6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82.7
7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天) 358 ≥346 346 288

  


  (二)“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严峻挑战

  1.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鲜明提出绿色发展理念,中央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

  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自觉肩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2013年初,在部署“中国梦”主题教育时提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作出《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着力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融入治蜀兴川各领域、全过程,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在今年全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指出“第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战略思想为统揽,坚定推动四川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第二,要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加减法,全面增强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第三、坚持改革法治两手抓,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第四,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央和四川省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为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上台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资阳市十三五期间的总体发展定位为:依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规划建设“成渝制造业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内陆开放前沿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交通网络完善、开放格局突破、城镇品质提升,引领带动资阳全域加快发展,为资阳高位起步、蓄势更大发展提供更加强劲持久的动力。建设成渝制造业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陆开放前沿区、中国西部现代航空都市等。为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为资阳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持。

  “十三五”时期是环境质量改善速度和公众需求差距最大、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和发展矛盾最尖锐的负重前行困难期,也是有望理顺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走向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重要机遇期。

  2.挑战:

  (1)水环境形势严峻

  沱江干流出现了以总磷为代表的全线污染的态势,造成出入境断面达标率大幅度下降,重点小流域污染未得到根本好转,部分断面(如九曲河)污染形势加剧。

  资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老鹰水库等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某些月份,会突然出现富营养化情况,出现以溶解氧、总磷、总氮超标为主的情况,给饮用水安全带来了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进入河流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灌尾水、养殖废水排放量增加,部分河流污染特征突出,水质恶化趋势较为明显。

  “十三五”期间,水环境污染问题将成为资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2)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2015年达标天数为288天。距“十二五”规划中“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346天”的预期目标有相当大的差距。资阳市城市大气污染以pm2.5和臭氧两项为主,给城市大气污染防控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3)排污总量大,污染总量控制任重道远

  根据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资阳市工业发展主要形成以造车、食品、医药、纺织和建材等为主的“1+4”主导产业。全市2015年排放化学需氧量41763吨,氨氮排放量5417吨,二氧化硫排放量721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856吨。虽然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但与“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指标要求还有部分差距。

  “十三五”期间,资阳市将继续加快工业化进程发展,形成“1+4+1”主导产业(增加节能产业),接连打造“西部车城绿色资阳”和“节能之都”,全市总量减排面临着增量增长快、减排空间小、结构调整难、资金投入少、监管能力弱等问题,减排情势异常严峻。

  (4)城镇环保基础设施欠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资阳市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资阳市“成渝制造业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内陆开放前沿区”发展战略的实施,城市人口、机动车数量将大幅增加,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大,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机动车尾气和噪声污染更加突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更大的压力。

  目前,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仅县城以上城市和少数乡镇建成运行,大部分乡镇、集镇欠缺必要的环保基础设施,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无法收集和集中处理,直接进入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环境压力。

  (5)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农村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统计工作滞后,加之长期环保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和重视不够,农村环境污染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资阳是“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市”,区域内种植、养殖规模较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越来越突出,除少数较大规模的专业畜禽养殖场具备粪便处理设施外,还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不具备相应处理设施,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和污水排放达标率较低,养殖废弃物部分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对区域水体及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农药、化肥过量施用,使农村土壤污染问题逐步凸显。

  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由于缺乏必要的污染处理措施,已成为重要环境污染源,影响村镇环境质量。

  此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污染开始向农村转移,一些城郊地区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堆放地,农田被城市垃圾占用和毁损,一些“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并向农村聚集,成为农村水和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6)四川省环境保护督查组对资阳督查反馈问题

  今年省环境保护督查组对资阳进行督查,发现资阳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着如下问题:

  部分环境质量指标下降:资阳市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形势严峻。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未完全到位: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二是有关部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一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严重滞后。二是乡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严重滞后。三是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四是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配套设施滞后。五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停滞。

  大气污染控制不力:一是道路扬尘污染严重。二是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三是秸秆露天焚烧屡禁不止。四是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控制不到位。五是小散乱企业污染严重。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不力:一是规划和项目环评执行率低。二是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不彻底。三是未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法规。四是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到位。

  环境安全形势严峻:一是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二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三是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四是医疗废物转移存在较大风险和隐患。五是生活垃圾处置环境风险较高。六是工业企业场地再利用环境管理不到位。七是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尚不健全。

  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偏软:一是环境监管网格化落实不到位。二是双随机监管工作整体滞后。三是行政处罚力度偏软。

  总体而言,“十三五”时期,在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如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持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实现国家环境安全战略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将是摆在我市面前的重大难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融入“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全方位和全过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健康为根本,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满足全市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资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积极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产业能源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资源环境禀赋、环境功能定位、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治理与保护并举,城市与乡村并重,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综合防治,联防联控,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系统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以绿色创新推动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环境治理机制。加强环境司法、执法,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环境。完善环境治理基础,依靠法律和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多元共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部门监管和司法制裁责任、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共同责任。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引导公众参与,强化公众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培育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三)目标指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方式基本形成,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基本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美丽怡然资阳建设取得新成效。

  专栏2 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15年 2020年 备注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4.1763 以省下为准  
2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0.5417 以省下为准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0.7218 0.6843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0.4856 0.4431  
5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国控断面水体比例(%) 0 100  
6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82.7 100  
7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78.9 82  
8 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42.9 小于等于36.8  
9 土壤环境质量 - 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

  


  三、具体工作

  (一)改善环境质量

  1.强化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计划》(水十条)的“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的要求,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继续推进总量控制,严格执法,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1)继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总量减排始终是改善环境质量的硬道理、硬手段、硬任务。近五年,我市一直注重总量控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总量逐年递减,但环境质量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因此实行容量总量控制方式,把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控制目标相结合的模式,是当前改善环境质量的一种重要约束方式。

  “十三五”期间,一是要研究设置双控制目标,既要设置总量控制目标,又要设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促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质量进行改善相统一、相协调。二是要总量控制和质量改善两手都要抓。改变我市目前实施的总量控制制度与环境质量控制是脱节的情况,避免形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不断消减,但是局部地区环境质量却还在恶化的情况出现。三是改变总量控制目标设置的方式,由目标总量控制过度到容量总量控制;四是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应考虑实施差异性分类管理。在全市水环境容量区域划分基础上,兼顾各县乡镇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总量控制管理需求,开展污染总量分区管理试点工作;对于污染重的、没容量的地方可考虑仍然实施目标总量控制,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基于容量的总量控制。

  (2)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区域的保护工作。以不达标水源地和存在环境风险的水源地作为优先整治对象,建立完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强化点源和面源综合整治工程。以控制氮、磷排放为重点,实施水源保护区内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强化生活污染及分散养殖污染防治和水产养殖控制,促进农业和养殖业的生态化改造。

  提高水源地环境监管水平及环境监测能力。加强重点水源地监测能力,增加监测分析设备和实验室数量,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有毒有机物质的监测分析能力,采用人工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水质数据,利用信息传输网络、数据库、系统管理等手段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提高应对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所必需的监测与预警能力。

  健全饮用水水源监控和评估制度。实施备用水源达标建设,建设并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饮用水源(备用水源)地和供水水库的在线监测监控网络,整合环保、林水、气象、卫生和水务等相关领域的监测观测数据,推动生态环境监测观测网络的信息共享。

  (3)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安全防控。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开展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严格环保准入,深化项目管理。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对受到重污染的九曲河等流域从严审批建设项目,严格排放标准,提高稳定排放达标率,从严审批新建与扩建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加快设施建设,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做到各园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逐步实施区域中水回用工程。对未达标排放和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企业,以及超总量排放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实施关闭。

  (4)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以不达标的九曲河、阳化河等流域进行重点整治,采用水陆结合,分区分段控制,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对流域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提高稳定达标率。以张家岩水库、老鹰水库和三岔水库作为流域重点污染控制和改善湖库,在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实施面源污染控制,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建立示范工程,试点实施面源削减与点源削减的抵扣政策。

  (5)建立节水减污型绿色产业体系。本着“以节水促减污,以节水保发展”的理念,坚持体制与机制创新并举,典型示范与整体推进并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明晰”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管理模式,实施水务体制改革,初步形成有利于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务一体化管理格局。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完善监管机制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规定,切实促进资阳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资阳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主要体现在以细颗粒物和臭氧为主的新型污染物突出,成为首要污染物,从2015年开始,省政府下达了大气污染控制的目标,资阳市均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因此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任重而道远的一项艰巨任务。

  (1)扬尘控制。我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中,细颗粒物和颗粒物根据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大学等单位联合编制的《四川盆地城市群大气灰霾污染防控研究》对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等5个城市大气灰霾研究表明,资阳市城市各类污染源排放对大气污染的贡献比例如下:pm10以扬尘源、秸秆燃烧、生活燃料燃烧贡献为主,分别占到44%、22.6%、13.4%,pm2.5以生活燃料燃烧、扬尘源、秸秆燃烧、餐饮源贡献为主,分别占到26.7%、25.5%、19.5%、13.8%。常作为首要污染物出现。因此控制扬尘污染是控制我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一是要强化建筑工地整治。开展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治理。要严格施工工地环境监管,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推行全面硬化、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平台,并严格执行出口冲洗制度,运渣(土)车密闭加盖运输等措施。特别要加大南门师范校片区、区法院片区建筑施工工地的重点整治和规范。同时,施工企业要转变观念增加投入,对裸露地块进行全覆盖,有效防止扬尘的产生。二是开展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增加对城区道路的清扫、洒水频次;规范城区垃圾堆存,禁止城区焚烧垃圾;规范和合理设置运渣车路线,降低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加强对断头路、破损路的维护清理。三是加大城区餐饮特别是烧烤油烟排放整治力度。资阳主城区禁止使用燃煤,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使用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严格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强制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做到油烟达标排放。由市食药监局牵头,加大对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的监督检查。

  (2)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提高燃油质量,鼓励发展清洁燃料车。加强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控制力度,对机动车实行监督检测,完善道路交通,控制交通污染。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定期监测制度,增加高排放车、延缓报废车辆的尾气监测频次,全面实施国家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加速淘汰“黄标车”。

  (3)建立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减排统一监管体制。一是加快建立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统一监管体制。二是确定污染物减排目标时,充分考虑温室气体的增减效果;在确定温室气体控制目标时也要充分考虑污染物的增减效果,即要制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减排的统一规划,从源头上避免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减排不协同现象发生。三是积极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技术研究,实现传统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四是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效增强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

  3.噪声污染防治

  (1)积极解决噪声扰民。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畅通环保“1236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建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防止噪声污染引发群体事件。

  (2)加强重点源监管。确定本地区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制度严格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声超标的重点企业。严格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将高噪声的工艺设备纳入淘汰目录。探索建立设施噪声标牌制度,明确标识相关产品噪声排放水平及符合的相应标准。

  4.土壤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规定,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坚持源头严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监管,建立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及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预报系统。

  专栏3 土壤污染防控重点

  

重点污染物 重金属、农药残留、放射物
重点控制行业 机械加工、农药制造、养殖及种植、化工等
重点监测区域 水源保护区、人群集中居住区、大型污染企业周边、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周围、遗弃厂址、集中养殖区、集中种植区
重点保护区域 敏感水域:耕地、水源保护区、集中居住区、粮食生产基地、集中种植区、集中养殖区

  


  (1)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水源保护区、饲养区、人群集中居住区及大型污染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对粮食、蔬菜生产基地等重要敏感区和污染物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土壤理化性质指标、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含量。在现有检测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资料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更新。

  (2)加强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及监督。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工业污染源头治理。严格项目准入审核,关闭、淘汰和搬迁小化工、小养殖等企业。改造环保设施,提高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对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对超排、偷排企业,一经发现要进行严肃查处。

  从源头上减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对土壤的污染。加快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建设,对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进行重点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因机动车尾气超标带来的大气沉降污染。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对污染重大企业应增加土壤污染分析及预测,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督促企业落实。

  (3)进行土壤质量评估,实施分类防治,开展土壤修复。加强城镇和工业企业场地污染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先评估后修复”的原则,建立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机制,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防止未经环境风险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结合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和土壤污染治理,提出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制定污染土壤修复计划,拟定优先修复清单。搬迁企业必须做好原厂址的土壤修复工作,对历史遗留场地土壤污染问题,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治理修复。严格控制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污水灌溉,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对于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在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中做出用途调整,禁止继续进行农产品生产。

  以城镇周边、重污染工业企业周边、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周边、已封场及在用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和周边等典型污染场地为重点,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工作。“十三五”期间选择2—4个示范区进行土壤修复。

  (4)完善体制机制。改变土壤污染防治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的局面。理顺环保、国土、农业、粮食、发改委等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建立国土、农业和环保等部门联动机制,解决多头管理、信息不通、底数不清等问题。统筹推进重金属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对严重污染的耕地,要调整种植结构,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并进行生态补偿。

  (5)加强土壤防治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污染的危害以及保护土壤环境的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把土壤污染防治融入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的环境教育和干部培训当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5.农村环境保护

  (1)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分散式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

  明确并完善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完善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建设、宣传标语及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治理或搬迁保护区内污染源。

  制定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到2020年,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2)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建设,对于城市和县城周边的乡镇、村庄,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统筹布局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偏远及交通不便的山区、深丘地区要积极探索选取有机垃圾与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和就地处理模式。到2020年,全市乡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开展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建制镇比例达到95%。

  推进乡镇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的建设,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乡镇及村庄污水,可通过敷设管网接入邻近的城镇或工业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不具备截污输送条件的乡镇及村庄布局相对密集的连片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居住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采取政府补助、农村改厕与庭院生活污水处理结合的沼气池综合处理模式;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实施搬迁或处理达标后排放。到2020年,全省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建制镇比例达到95%。

  (3)强化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畜禽养殖调查,根据养殖现状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计算区域水环境容量和土地消纳能力,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和发展规模,做到水土不超载。

  按照乡镇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规划,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对于新引进企业,应联合农牧部门、环保部门、水务部门等优先选址,在禁养区内禁止发展畜禽养殖,在限养区内必须满足相关污染治理及养殖规模要求。

  推进畜禽清洁养殖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引导畜禽养殖散户向养殖小区集中,提高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效率。没有配套土地消纳污水的规模化养殖场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建立全市水产养殖污染基础数据库,合理确定养殖容量、养殖方式,取消网箱养鱼,禁止肥水养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和重要水库。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以鱼治水”和“以鱼养水”,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

  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对畜禽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实施不定期抽查监管,同时开通居民投诉热线。

  (4)加强农村种植业污染控制。联合水务部门、国土部门及农业部门开展水土流失现状调查,划定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应禁止开垦及种植作业,对于已造成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展生态补偿及退更换林作业。

  开展农业种植业面源污染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选择重点区域,通过调查、监测掌握农药、化肥使用及污染情况。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鼓励使用有机肥。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大力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及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强产品及种植基地认证。到2020年,乡镇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达到60%。

  开展“农田径流污染防治工程”示范和推广,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沟渠、植被过滤带、人工湿地等方式,截留过滤净化农田地表径流中营养物、沉积物、重金属和农药。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行秸秆粉碎翻压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以及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研发和推广秸秆气化利用技术。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环保可降解地膜,大力推广一膜多茬、旧膜覆盖技术,提高旧膜利用率,减少大田用膜量。

  (5)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动全民参与监督,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区域成片整体综合整治、相同或类似环境问题和相同保护对象的连片治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服务及辐射区域相连等方式,实施“村庄连片整治”。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针对农村旅游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农村旅游、休闲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6)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管体系。推进环境监管向农村延伸。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开展乡镇饮用水、重点小流域和湖库水质、重点乡镇空气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定期公布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农业和农村环境统计体系,开展全市农村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养殖污染源等基础调查工作,将农村污染源纳入总量减排体系。

  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县、乡两级环保机构,把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当地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环保管理延伸到乡镇和村,乡镇设立环保所或配置环保专职人员,行政村配置环保兼职人员,形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体系,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建立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的长效机制。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参与,调动广大农户参与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把农村环境维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

  6.继续强化城市污染整治,改善城市环境

  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资阳创建,以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城市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通过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城市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城区施工污染、加强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源的监管,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营造最佳人居环境。

  专栏4 城区环境质量防控重点

  

  

重点污染物 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粉尘、电磁辐射、噪声、化学需氧量、氨氮、餐厨垃圾等
重点监控对象 交通运输车辆、建筑工地、餐饮业、大型农贸市场
重点保护区域 资阳市雁江区、安岳县城区、乐至县城区

  


  (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优化城市布局。各城区在综合考虑地质地貌条件、土地资源、经济发展基础、交通运输等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应以规划为指导进行规划布局。但不可避免的存在规划与现实冲突的地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分析、论证等合理调整城市布局,确定城市地域空间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分区,改变同一区域兼有多种功能的发展模式,以城市骨干交通道路作为划分城市功能分区和形成城市圈层结构的基础。按各区域所承担的功能,确定相应的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绿化率、产业设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景观要求,并由此形成交通疏导网络,解决诸如交通干线车流量过大造成交通严重堵塞、车速过低而导致的机动车尾气和噪声污染等一系列问题。

  (2)推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①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及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条例及监管方案,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二是加快机动车尾气和油气回收治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与交通、环保及城市管理部门划定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步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推进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治理进度。三是规范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对原有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行业实施限时整改,对新建餐饮服务企业严格按“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管验收。2020年底,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达标率达到100%。

  ②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全方位加强了对沱江、九曲河“两河”流域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快对沱江流域的生态恢复治理步伐。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增加城区污水收集范围。

  ③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城区功能分区划定噪声控制区,对各噪声控制区内不能达到噪声排放标准的企业、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及施工场地等,要限期整改,新、改、扩项目必须与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城区道路两侧噪声监测及治理,针对已修道路两侧噪声超标的,应通过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绿化、设置隔声窗、合理调整道路两侧用地性质,以实现达标要求;新修或改扩建道路则应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论,划定达标距离,并根据噪声达标距离合理规划城区用地。

  ④固废污染治理。固废方面,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加快城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建设。规范城区垃圾收集桶及垃圾中转站建设,在主城区人群密集区增设垃圾收集桶,并安排专人定期清扫;对原有破旧垃圾收集点进行集中更换整治;规范农贸市场垃圾收集及清运,改善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环境现状。逐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实施废物综合利用,在“十三五”期间,电子废物收集、交投、处置利用网络系统初步建立;参照周边市、区实施餐厨垃圾专项收集处理。

  (3)继续推进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本市九曲河综合整治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在“十三五”期间,应在现有基础上,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严格限制占填河道等改变湿地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加强退化湿地的恢复,促进资阳湿地生态功能改善。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园区建设。

  (4)完善环境法治体系,强化环境管理,形成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参照国家及省市标准,根据本事特色,分别联合相关单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管理办法”、“城区噪声综合管理办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条例,建立起现代化的环境法治管理体制,依法行政,利用法治对影响环境的行为加以具体的规范。

  同时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加强环境保护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建立起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二)治污减排

  1.优化总量控制实施

  (1)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夯实基础,科学制定精细化的指标、减排、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的污染减排指标体系,建立精细化的、科学的、系统的和符合我市实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分析、数据核定、信息传输体系,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变化趋势。进一步提升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建立精细化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的环境监测体系,能够及时跟踪各地区和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建立精细化的、严格的、操作性强和符合实际的污染减排成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

  (2)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目标导向的总量控制。改变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中心和目的的环境管理模式,从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目标可达两个方面出发,以减排为手段,以环境质量目标为控制基点和导向,根据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反推允许排放量,通过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优化分配污染负荷,将污染物的排放量与环境质量目标相联系,制定出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总量控制方案,通过优化的总量控制方案推动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使得总量控制成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相统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环境质量改善获得感。

  (3)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综合性的排污许可。推进环境保护的科学化管理,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综合性的排污许,促使污染物排放管理更加法制化、程序化、精细化。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目标导向的总量控制,同时将总量控制作为排污许可的基础和实施要求,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时限、排放方式等做出规定,严格要求企业按照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拓展排污许可领域,探索从水、大气、固体废物向噪声、放射性、电磁辐射等污染物领域扩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对排污者的行为加以控制,做到依证管理,按证排污,违证处罚,规范排污者的环境行为。通过实施总量控制和综合性排污许可,最终实现环境质量的稳定达标和持续改善。

  (4)将工程、技术、管理、政策作为总量控制重点。将工程、技术、管理、政策作为总量控制重点,进一步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总量控制目标。强力推进结构减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从严把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加快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持续推进工程减排,加强环保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新(改、扩)建项目须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现有企业应通过完善末端治理设施、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等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推进管理减排,加强监督管理、加严排放标准、提高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效率,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提高新建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2.实行全过程治污减排

  (1)严格项目环保审批,源头控制排污增量。坚持“规划先行,环保准入”原则,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的发展速度,执行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把基于环境质量目标的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总量审核制度,凡未明确总量替代方案、未取得总量确认意见的,坚决不予审批新建排污项目。改建、扩建项目以环评为抓手,促进“以新带老”治理污染,确保“增产减污”。严格控制水泥、冶金、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新上项目。根据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要求,确定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先进生产工艺或设备,严禁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污染项目的入驻,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量。

  (2)依靠技术进步,降低“中端”产污量。激励引导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研发,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代替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代替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限期淘汰制度。

  (3)强化监督管理,严控“末端”排污。从严要求排污工业企业,必须采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鼓励企业在“末端治理”环节,引进开发高效的污染防治新技术,切实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针对环境管理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抓大不放小、重点突破,不手软、不护短,抓重点、出重拳。对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低、超排偷排问题严重的区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基于环境质量目标改善的节能减排方案,推进污染监测技术和环境监管能力的全面提升,助力“末端”治污减排。

  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其他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基本农田也按禁止开发区域管理。禁止开发区域要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生态保护

  1.完善提升生态市、县(区)的创建

  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市、县(区)的创建,切实抓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将生态文明融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切实加强资源的保护、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的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生态经济发展,保障生态安全。

  “十三五”期间是我市生态市建设完善提高阶段,根据《资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到2020年我市所有县(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县。通过这五年的努力完善并强化生态环境、社会、经济三个系统的生态链接。基本实现生态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5%,各项指标达到或者超出生态市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初步建成具有丘陵地区特色的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强市。资阳市三个县(区)均达到生态县建设标准,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大保护力度,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始终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能力。对自然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强化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保护好湿地。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治理水土流失、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把生物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结合起来。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并重,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速发展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基本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和谐优美,生态文化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的转变。针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减轻压力、休养生息”的方针,引导产业生态转型、部分生态超载退化严重地区的人口转移;以维护重要生态功能为导向,整合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优先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恢复。

  3.强化监管,保障自然生态资源

  加强生态监管,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严格限制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开发活动。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完善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监管。合理划分水能资源适度开发区,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在确保流域水生态系统、地质遗迹、文化遗产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开发。建立健全水能资源开发综合决策机制,严格水能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提高生态保护和恢复建设标准。加强水能资源开发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监控,建立流域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实施流域生态调度,完善监控设施,确保下泄生态流量。推行水电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制度,完善生态保护措施。

  4.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对生态保护与建设负总责,建立起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目标指标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用地用途管制,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制定合理的生态用水价格政策与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机制,探索开展区域间生态补偿。探索资源使用权、碳排放权、水权交易等市场化模式。完善生态监测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生态监测网络体系,构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成风险评估和预警相结合的监测评价体系。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河湖、农田和城市等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自然灾害的监测力度,强化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评估。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四)风险管控

  1.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研究环境风险的产生、传播、防控机制。开展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调查,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企业要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建立环境应急救援网络,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环境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继续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积极推进和完善城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重点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监测及重点放射性污染源的安全预警监测。加强放射性废物、退役放射源收贮及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推进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放射性水平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伴生放射性矿冶的辐射安全防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人员、辐射环境监测人员专业技能及上岗培训,提高全市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全市放射事故应急监测系统。

  建立和完善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监督管理体制,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优化电磁场空间分布,合理布局电磁辐射场源建设,防止人口稠密区的电磁辐射污染。加大电磁辐射监管力度,加强移动通讯建设项目、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的环评和验收工作,抓好电磁辐射投诉、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妥善处理辐射投诉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以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为重点,加大防控力度,加快重金属相关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合理调整重金属相关企业布局,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禁止在重点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

  实施重金属污染源综合防治。将重金属相关企业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对重点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金属相关产业技术进步,鼓励企业开展深度处理。

  4.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确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对企业自建的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排查、评估,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镇医疗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对垃圾简易处理或堆放设施和场所进行整治,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和旧垃圾场要进行生态修复、改造。

  5.健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严格化学品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清单,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的化学品。推行排放、转移报告制度,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加强化工行业环境管理,严格新建化工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现有化工企业集中区的升级改造。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聚集区,现有化工园区外的企业应逐步搬迁入园。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暂存库建设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以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的二噁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6.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以及农村和生态环境监管。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依法处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执行流域、区域、行业限批和挂牌督办等督查制度。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领导进行约谈,落实整改措施。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

  7.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更加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境与健康调查研究。全力做好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

  (五)切实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

  对今年省政府督查发现的七大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切实强化整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问题拟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部门头上,要规定整改时限,规定整改标准,确保整改全面落实。

  全市各级各部门把着眼点放在改善环境质量,尤其是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上,以此为核心,来开展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保护能力;要按照“气十条”的要求,为断强化大气污染控制,强化城市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控制,严控秸杆露天焚烧;要大力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制定方案,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有效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一)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

  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市、县两级政府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定期发布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等考核结果。

  (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促进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容量、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风险评估等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依法对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制度。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监督管理。

  (三)执行环境经济政策

  按照《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启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继续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工企业纳入强制保险试点。继续实施流域断面生态补偿扣缴制度。

  (四)严格执法监管

  完善环境监察体制机制,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建立跨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改进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环境安全监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强化承接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深化流域、区域、行业限批和挂牌督办等督查制度。开展环境法律法规执行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后督察,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五)发挥地方人民政府积极性

  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激励措施,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的积极性,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把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等创建活动。

  (六)部门协同推进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综合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综合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支持。工业部门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严格行业准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国土资源部门要控制生态用地的开发,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治理恢复,保障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公路、铁路、港口、航道建设与运输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利部门要优化水资源利用和调配,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科学施用肥料、农药的指导和引导,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节水、农业物种资源、水生生物资源、渔业水域和草地生态保护,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商务部门要严格宾馆、饭店污染控制,推动开展绿色贸易。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推进环境与健康相关工作,加大重金属诊疗系统建设力度。林业部门要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力度。旅游部门要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区的环境保护。能源部门要合理调控能源消费总量,实施能源结构战略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气象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气象监测预警服务。

  (七)积极引导全民参与

  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计划,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创建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进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等环境信息的依法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公开其环境信息,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畅通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网络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

  五、重点工程

  根据“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具体任务,为确保“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保障环境质量持续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与经济社会规划内容相协调,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各部门及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环境保护篇章并进行相应增减,重点突出水污染控制工程和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共规划有生态建设项目26个,环保项目55个。共计重点项目81个,总投资3288811万元。

  

  

专栏5 资阳市“十三五”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
生态建设(26项):雁江区黄泥河综合整治建设项目、雁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安岳县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安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乐至县城河城区段二期改造工程。

  安岳县城南水环境打造建设项目、安岳县滴水湖城市绿心建设项目、安岳县红双堰河水景观建设项目、乐至县蟠龙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乐至县城市绿化及城周生态屏障建设项目、安岳县城西部健身氧吧生态区建设项目、城周生态屏障建设、森林城市建设绿化项目、资阳市老鹰水库水源保护工程(一期工程)、大地沟生态工程、黑水寺湿地、临空湿地、沱江生态修复及水景打造、引水渠及泄洪通道治理、连通工程、麻柳堰、海绵城市建设、九曲河提升工程、城区污水管网工程、二娥湖、阳化河

  环境保护(55项):资阳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外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项目、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雁江区丹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中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伍隍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小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临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南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丰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碑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石岭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祥符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东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忠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老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保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迎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清水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新场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雁江区回龙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安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安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乐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水输供管网建设项目、乐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乐至县文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乐至县中天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乐至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乐至县21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安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安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回收处置系统建设项目、安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乐至县25个乡镇存量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乐至县乡镇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乐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阳化河流域乐至段污染综合治理、四川省农村连片整治重点示范项目鄢家河环境综合整治总体实施方案、琼江流域地方政府债券流域污染治理项目乐至段

  雁江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安岳县污泥处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安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乐至县畜禽养殖污染整县推进项目、乐至县龙门乡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乐至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乐至县生态县建设项目、乐至县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建设项目、乐至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县燃煤小锅炉淘汰、全县砖瓦行业脱硫脱硝设施整治项目

  安岳县扬尘综合治理项目、乐至县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项目、雁江区扬尘综合治理项目、雁江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阳市空气质量激光网点监控建设项目、资阳市大气污染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

  


  注:具体项目相关内容见后附资阳市“十三五”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的5年,各级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对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性。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对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确保规划内容顺利实施。一是要完善环保“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环境保护责任制。二是要完善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各级人民政府把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三是继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开展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定期发布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环保重点规划实施情况等考核结果,对未完成环保目标任务、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要进行约谈,实施区域限批,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四是要建立由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水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等与环保规划相关的部门组成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在资阳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容量、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风险评估等作为区域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监督管理,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和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二)加强与上级规划的衔接

  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规划,是指导地方规划的最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与考核标准,因此资阳市的规划要与国家和四川省的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一是要在总体目标上与上级规划相一致,在主要控制目标上要与国家和省的规划相统一,尤其是环境质量控制目标,更要与上级规划一致,不能缺失;二是规划的指标体系要与上级规划相协调,可以设定有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但上级规划的主要指标体系一定要融入到地方指标体系中;三是考核的标准要统一,各县(区)有考核体系、考核方式要与国家、省市规定的想统一,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客观性;三上县(区)规划,要与市级规划相统一。

  (三)强化规划落实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确定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依据本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共同完成规划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价格、投资政策,把重点环保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部门支持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环境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科技知识产权、旅游等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支持和推进环境保护。

  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加强环境统计和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流域与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加强对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组织对规划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主要领域的环境保护任务和重点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中期和终期两个时段,2018年底进行中期评估和考核,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对规划目标及项目进行合理调整;2020年底开展终期评估和考核。

  附件:资阳市“十三五”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

  

  

资阳市“十三五”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址
责任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止年限 总投资

  (万元)
 
 
合计(81项)     3288811  
生态建设(26项)         2725058  
(一) 水土保持与河道生态修复(5项)         57058  
1 雁江区黄泥河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整治黄泥河长月4千米,疏浚河道5.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0万平方米,骑游道长8.1千米、宽7米,人行步道长3500米、宽3米,及配套设施 2016-2018 20000  
2 雁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平方公里 2015-2020 3058  
3 安岳县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村庄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和垃圾的处理处置,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 2017-2020 2000  
4 安岳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实施坡改梯,配套水系、道路,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平方公里 2017-2019 2000  
5 乐至县城河城区段二期改造工程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改造职中至污水处理厂路段长约3公里,宽20米工程及周边绿化配套设施等 2016-2018 30000  
(二) 其他(21项)         2668000  
6 安岳县城南水环境打造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绿地面积930亩,道路用地291亩(滨河路长13360米,宽12~18米),水体面积800亩,建水坝5座,房屋拆迁安置面积3万平方米 2015-2018 80000  
7 安岳县滴水湖城市绿心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建设宽5-8米的景区道路8.7公里,对陆地面积996亩、水域面积133亩进行建绿化、亮化及水域进行整治;建广场、停车场、蓝球场等基础配套设施 2014-2018 32000  
8 安岳县红双堰河水景观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滨河绿地面积17.4万平方米,水体面积7.3万平方米,拆迁面积1.15万平方米,滨河路长4000米,宽20米 2015-2019 30000  
9 乐至县蟠龙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建1000公顷的蟠龙湖湿地公园,含湿地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生态旅游工程、科普宣教工程等 2016-2020 24000  
10 乐至县城市绿化及城周生态屏障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乐至县城2个湿地公园绿化、10个公园绿化及县城周边生态屏障绿化 2016-2020 20000  
11 安岳县城西部健身氧吧生态区建设项目 安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占地400亩,建景区道路、管理用房、景观工程等 2015-2017 3000  
12 城周生态屏障建设 市本级

  各县区
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新造林2万亩 2016-2020 3000  
13 森林城市建设绿化项目 雁江 市林业局 资阳市城区保留山体绿化抚育提质生态项目投资, 2018-2020 1260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沱西滨江带生态修复绿化项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座保留山体生态景观打造项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城市闲置土地绿化项目  
14 资阳市老鹰水库水源保护工程(一期工程)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一)老鹰水库库尾段湿地的打造(二)库区周边入库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望水河泄水工程(四)张家岩引水至老鹰水库管道工程 2018-2022 200000  
15 大地沟生态工程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一)对堤岸进行生态或硬质处理(二)滨水绿化景观和慢行空间的打造 2018-2022 20000  
16 黑水寺湿地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一)水体湖泊建设(二)滨水景观打造(三)水体周边湿地公园及相关配套建设 2018-2022 850000  
17 临空湿地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结合临空经济区建设,进行湿地公园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018-2022 350000  
18 沱江生态修复及水景打造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一)水质治理。(二)拓宽江面工程。加高沱江水位。(三)旅游景区工程。沿沱江岸线生态水景打造。(四)航道恢复。对沱江全线渠化整治达到五级航道标准 2018-2022 100000  
19 引水渠及泄洪通道治理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一)从简资干渠引向老鹰河和迎接水库的补水水渠、从毗河引水裕通分干渠引向白马水库、红星水库和鲤鱼水库的补水水渠、从红星水库引向黄泥河的补水水渠、从鲤鱼水库引向黄金沟和清水河的补水水渠共8条引水渠(二)重要河流泄洪通道的建设治理 2018-2022 20000  
20 连通工程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老鹰河与胡家水库之间、胡家水库与迎接水库之间、胡家水库与城南河之间、城南河与沱江之间、迎接水库与黑水寺湿地之间、黑水寺水库与沱江之间、大地沟与黄泥河之间、黄金沟与清水河之间、新增的8条连通水系 2018-2022 40000  
21 麻柳堰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对其进行综合治理,尤其是水体污染的治理;沿岸进行生态景观打造,建设美丽怡然资阳的良好水生生态环境 2018-2022 20000  
22 海绵城市建设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一)海绵型建筑与小区(二)海绵型公园绿地(三)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四)海绵型城市水系及生态修复(五)海绵型涉水基础设施等五大建设项目类型 2018-2022 350000  
23 九曲河提升工程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九曲河规划区范围内水生态环境提升综合工程 2018-2022 50000  
24 城区污水管网工程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资阳市规划的城区范围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2018-2022 150000  
25 二娥湖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一)水环境治理(二)水景观打造(二) 水体周边山体的绿化治理以及水体周边生态旅游风景区的建设 2018-2022 100000  
26 阳化河 雁江 雁江区人民政府 开展综合治理,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进行实施 2018-2022 100000  
环境保护(55项)         563753  
(一) 污水处理厂(29项)         274900  
1 资阳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外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市级 市水务局 新建厂外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 2016-2018 7800  
2 资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项目 市级 市水务局 增加产能,日处理规模扩建至7万吨/日 2018-2020 20000  
3 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二期规划用地80亩,将污水处理规模增加至2.5万立方米/天 2016-2018 15000  
4 雁江区丹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5 雁江区中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6 雁江区伍隍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7 雁江区小院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8 雁江区临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9 雁江区南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0 雁江区丰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1 雁江区碑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2 雁江区石岭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3 雁江区祥符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4 雁江区东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5 雁江区忠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6 雁江区老君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7 雁江区保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8 雁江区迎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7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3000  
19 雁江区清水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5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2700  
20 雁江区新场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5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2700  
21 雁江区回龙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配套管网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收集支管和干管,全长5公里,厂区房等 2016-2020 2700  
22 安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分批建设李家、石羊、姚市、林凤、毛家、李家、永清、周礼、驯龙、镇子等5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 2016-2020 125000  
23 安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3.0万吨的污水处理系统一套 2015-2020 9000  
24 乐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水输供管网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建设dm300mm-600mm输供水管网40公里 2015-2020 8000  
25 乐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设计规模1万m3/d,配套管网建设20千米。 2018-2020 7000  
26 乐至县文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建0.2万吨/日污水处理站内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 2017-2018 5000  
27 乐至县中天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建0.2万吨/日污水处理站内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 2017 2000  
28 乐至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新建供水管网45千米 2017-2018 5000  
29 乐至县21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建21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内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共1.8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016-2019 18000  
(二) 垃圾处理厂(7项)         84060  
30 安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占地30亩,引进企业投资建设厂房、垃圾运输及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地表水处理系统、中央控制和监测系统 2017-2020 50000  
31 安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回收处置系统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在县城区周边建设一个日储存转运能力为100吨的环保垃圾压缩转运站(含垃圾收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8个垃圾收集点为环保垃圾压缩转运站;在9个中心镇建设9座日储存转运能力为100吨的环保型垃圾压缩转运站(含设备车辆)收运能力不低于1200t/d 2015-2020 17000  
32 安岳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建设、改造和完善各乡镇垃圾中转站、清运车等设备设施升级改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1个或建设2—4个规范化垃圾填埋场 2016-2020 5000  
33 乐至县25个乡镇存量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乐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对25个乡镇存量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化、无害化和封场处理 2016-2018 2500  
34 乐至县乡镇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项目 乐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11个乡镇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一座及配套设施 2016-2017 1060  
35 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乐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修建日处理能力为20吨的活性污泥处置场 2016 2500  
36 乐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乐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日气化焚烧生活垃圾200吨以上 2015-2018 6000  
(三) 流域治理(3项)         44147  
37 阳化河流域乐至段污染综合治理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污染治理项目包括3个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13个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3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子项目. 2016-2021 18998  
38 四川省农村连片整治重点示范项目鄢家河环境综合整治总体实施方案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实施流域饮用水源保护、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等 2017-2020 5149  
39 琼江流域地方政府债券流域污染治理项目乐至段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实施流域污染治理项目含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河道治理、村庄生活污染源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等工程 2017-2020 20000  
(四) 其他(16项)         160646  
40 雁江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整县推进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需建设厌氧沼气池的总容积为:4266m3;沼气池116721m3,堆肥发酵池2617m3;关停禁养区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016-2019 6041  
41 安岳县污泥处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在县城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污泥处理设备设施 2019-2020 1000  
42 安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安岳县 安岳县人民政府 对全县69个乡镇的村庄进行环境连片整治,包括面源污染治理、新建人工湿地、水源护坡、化粪池,配备清运车等 2016-2020 120000  
43 乐至县龙门乡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建报国寺人文自然保护区 2020 2000  
44 乐至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建环境监管业务用房、监测网络、信息能力等 2016-2018 1600  
45 乐至县生态县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建成一批生态乡镇、村、小区、示范园 2017-2020 12000  
46 乐至县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进行乡村设施建设、风貌塑造 2016-2020 5000  
47 乐至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建环卫基础设施并购置垃圾池、果皮箱、环卫车辆等设备 2016-2018 3000  
48 全县燃煤小锅炉淘汰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对联友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乐至县弘丰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54.4蒸吨燃煤锅炉进行天然气替代改造 2016-2017 1055  
49 全县砖瓦行业脱硫脱硝设施整治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大佛机砖厂等27家砖瓦企业,对原有炉窑实施改造,新增脱硫除尘设施。 2016-2019 4050  
50 扬尘综合治理项目 安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修建6个入城道路洗车点。对建筑渣土堆场实施综合治理 2018 1000  
51 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项目 乐至县 乐至县人民政府 对2个建筑渣土堆场实施综合治理。建筑垃圾清理。对8个弃土场进行整治。修建6个入城道路洗车点 2018 800  
52 扬尘综合治理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对200辆渣土运输车进行加盖,实现密闭运输 2017 200  
53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雁江区 雁江区人民政府 购置3000台秸秆粉碎机 2020 1200  
54 空气质量激光网点监控建设项目 资阳市 市环保局 采购激光监控设备 2018 700  
55 大气污染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项目 资阳市 市环保局 由排放清单动态更新管理平台、监测数据集成分析系统、空气质量数值模拟系统、重污染应急管理平台、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系统、管理信息推送系统和高性能计算集群系统组成 20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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