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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16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1-05 发布日期: 2017-01-05 文  号: 资府办函〔2017〕4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函〔2017〕4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商贸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引导和扩大消费,推动全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发展,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组织开展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中央商务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商商贸〔2012〕39号)精神,现就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休闲与购物相结合的特色化经营已经成为城市商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模式。特色商业街区的发展与市民的日常生活、商业文化传统、商业流行时尚、休闲娱乐等密切相关,发展特色商业街区是促进商业产业发展、满足市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举措,是城市商业发展的重要一环。因此,抓好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对于满足居民需求、提高城市开放水平、增强辐射效应、带动经济发展,都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坚持以“培育特色、完善功能、强化管理、创建品牌”为目标,按照“改造提升老街区、开发建设新街区、培育创建名街区”的工作要求,在全市新建、改造和培育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善、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特色商业街区。到2020年,各县(区)重点建设3条及以上市级特色商业街区,并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特色商业街区。

  三、工作重点

  (一)改造提升传统特色商业街区。按照“一街一策、一街一品”的要求,通过调整街区业态、扩张特色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巩固和提升一批基础条件好、商业氛围浓、在市民中有一定声誉的商业街。综合型商业街要完善购物、娱乐、旅游、商务、文化、休闲等多种功能,发挥聚集作用,形成规模效应;专业型商业街要坚持特色化、专营化和规模化方向,围绕主营行业,强化专业优势,做大做强专业市场。

  (二)推进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结合城市建设需要,融合本地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注重错位经营,合理规划建设,鼓励在新建城市综合体或旅游景区周边规划建设商业街,扎实推进新兴商业街发展,积极打造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平台。

  (三)创建国省市特色商业街区。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品牌策划与宣传,努力提升我市特色商业街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制订资阳市特色商业街区认定标准,开展市级特色商业街评选,对评选出来的市级特色商业街,由市上进行统一命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特色商业街评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为确保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上建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全市商业特色街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区)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辖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对经认定的市级特色商业街区从市级服务业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30万元补助资金,并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特色商业示范街区,争取国、省政策支持;对被评定为省级、国家级的特色商业街区,从市级服务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再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补助资金。

  (三)做好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特色商业街区的宣传力度。结合节庆、展会等活动,对重点培育的特色商业街区进行推介。通过开展各街区经常性的主题文化活动,展示街区风采,不断扩大特色商业街的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特色商业街建设工作上新台阶,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附件:资阳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标准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资阳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标准



  为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创新消费模式,促进经济增长,进一步加强对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规范和引导,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特色商业街区,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组织开展特色商业街区商贸功能区、中央商务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商商贸〔2012〕39号)文件精神,参照商务部《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特色商业街区分类

  (一)综合性特色商业街区

  综合型特色商业街是指在当地具有中心商圈地位,由多数量的商业及服务设施按规律组成,能够满足人们对购物及服务性消费的综合需要,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商业集群。

  (二)专业型特色商业街区

  专业型特色商业街是指以某一行业为主,汇聚当地该行业众多知名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性消费的商业街区。

  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标准

  (一)区位环境条件

  1.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处于城市中心商业区、副中心商业区或自成特色街区。

  2.符合城市的道路交通条件,有利于人群的集聚和疏散。

  3.与居民区适度分离,避免或减轻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二)基础设施条件

  1.街区出入口、主要节点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指示系统,采用国际通行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2.街区环境整洁卫生,地面坚固、平整、防滑、清洁,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站并做到垃圾分类,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不应随意安装空调器、冷却、废弃处理等设施。

  3.具有达标的消防、照明、排烟、排污、排水、公厕等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商业、卫生、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规定。

  4.街区内应设有消防通道,配备经消防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消防设施,安装必要的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等安全设施,应有标志明显的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设施等。

  5.具有完备的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功能,配置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6.街区内座椅、绿化、雕塑、灯杆、店招等设施完好整洁,商家外立面、橱窗、灯光、空调等应美观亮丽,与街区整体建筑和经营风格协调一致。

  (三)建设规模条件

  以带状街道建筑形态为主体,商业街区长度一般以300—800米为宜。商业街区可按街内设施和人流量确定宽度,商业街区宽度一般在20—30米。

  (四)业态分布条件

  1.特色商业街区业态结构合理,拥有以一业为主,多种业态协调发展,形成鲜明的特色。

  2.综合型特色商业街区应有经营店铺100个以上,并拥有一定数量的知名零售企业、知名品牌等。

  3.专业型特色商业街区应有某一类专业经营的店铺50个以上,专业店铺数或营业面积应达到该街区经营场所面积的50%以上。

  4.充分考虑各业态的功能属性和动静结合,做到“一店一招”。

  (五)街区管理条件

  1.街区内经营者应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文明经商、诚实守信、服务规范,自觉保护知识产权,不销售侵权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2.街区应建立独立法人运营(管理)机构,拥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专职人员,建立街区管理制度,能够综合运用考核评比、信息发布、舆论监督、法规培训、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等手段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加强街区诚信建设,并协助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

  3.街区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设置投诉服务站点,投诉标识明显。

  4.街区能组织经常、固定、整体的街区营销推广活动和社会性、公益性活动以及商业文化活动,举办活动时应避免或减轻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减少环境和噪音污染。

  5.在街区开发建设过程中,要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物、文化建筑、名人故居等,有效保护文化气息、传统风貌、生态环境等。

  6.街区应设立治安值班室,配备专职保安队伍,能执行治安、守护、巡逻、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等任务。

  7.街区应建立责任区环境综合治理制度,落实清扫保洁人员,配备完善环卫设施,实现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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