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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1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8-07 发布日期: 2017-08-07 文  号: 资府办发〔2017〕53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17〕53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资阳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用10年左右时间,通过配套完善灌排和供水计量工程体系,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分灌区、分区域、分步骤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大力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二)分步实施。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原则,分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我市实际,第一阶段(2016—2020年),在灌面5万亩以上的灌区和各县(区)确定的重点灌区率先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第二阶段(2020—2025年),总结第一阶段经验,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到2025年年底全市基本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主要举措

  (一)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计量供水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基础,各地要将计量设施建设作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在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快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必须同步建设供水计量设施。已建工程已经建设计量设施的,要进一步完善;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要抓紧配套建设。通过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大中型灌区要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末级渠系产权分界点要设置计量设施,由灌区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计量;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灌溉模式、供水条件、管理方式等细化计量单元,合理设置计量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实现计量到户。

  (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和《四川省行业用水定额》,区分不同作物和养殖产品,综合考虑水源条件、工程配套标准等因素,按照灌溉用水定额,以土地承包权确定水权,同时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将农业用水量指标自上而下逐级细化分解到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具体工程。可以通过指标文件、水权证、定额水票等简便易用方式明确水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灌区或行政区域为单元,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市场。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予以回购,保障用户获得节水效益;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节水量可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三)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立健全工程完好、配套齐全的灌排工程体系。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强化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成本控制,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有效降低供水成本。

  (四)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基础上,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耕作制度。在水资源短缺尤其是沱涪分水岭范围内地区,引导农民种植耗水少、附加值高的农作物。因地制宜选育和推广优质耐旱高产品种,大力推广管灌、微灌等节水技术,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

  (五)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进一步深化用水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终端用水管理。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创新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颁发产权证书,将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管护责任。

  (六)科学测算供水成本和合理核定农业水价。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建立供水成本定期测算制度,准确核定农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科学测算水利工程供水完全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分级管理权限,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农业用水价格。在提高节水效率的前提下,各地农业用水价格要按照当地实施方案要求,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水资源紧缺、用户承受能力强的地方,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同时,区别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合理确定各类用水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适时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及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农业节水。

  (七)加强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实行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制度。供水单位应创新征收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按水的流程延伸管理范围,直接收费到行政村、村民组或农户,引导农户直接参与水利工程管理,减少水费征收环节,提高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到位率。加强水费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征收资金的效益。

  (八)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养殖场(户)定额内用水,超定额用水部分不予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及资金使用管理等,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九)建立节水奖励机制。逐步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和养殖场(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水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节水量按照用户定额内实际用水量与定额水权的差额确定。奖励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奖励对象为用水户,奖励方式可由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采取回购节水量的形式予以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分管负责人为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深入调研、科学测算、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本县(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改革的具体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举措、完成时限、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等,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市、县(区)发展改革、财政、水务、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职,强化协调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核定供水价格、制定差别水价政策等;财政部门负责研究落实农业水价财政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水务部门负责末级渠系和配套计量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业水权、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等;农业部门负责种植结构调整、推广农业节水措施等。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到实处。

  (三)建立考核机制。市、县(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对改革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指导,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市、县(区)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要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灌区、乡镇倾斜。

  (四)创新投入机制。鼓励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多方面、多形式筹集资金,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建设,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工程基础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开展政策解读,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资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资阳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 燕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邓爱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显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团结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吴长先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洪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明亨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计长远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黄明亨同志任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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