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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12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8-14 发布日期: 2017-08-14 文  号: 资府办函〔2017〕159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函〔2017〕159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发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兜底作用,实现困难群体“应保尽保”,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城乡低保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城乡低保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公正,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当前我市低保保障占比率相对较低,低保资金结余量较大,一些刚性支出困难群众等边缘群体尚未能纳入低保保障。各地要深刻认识城乡低保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的重要性,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把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构建“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城乡低保工作格局,持久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提高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切实发挥城乡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全面实施调整后的城乡低保保障新标准

  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资府函〔2017〕170号),我市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城市460元/月、农村275元/月,实现了低保线、扶贫线“两线合一”。各地要全面执行调整后的城乡低保保障新标准,对照低保工作条例和工作职责,查找本地低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得力措施,精心组织开展新一轮低保申请及受理审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和因刚性支出困难的边缘户按政策纳入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占比率。

  三、严肃规范实施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

  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全面落实《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资府发〔2013〕28号),切实履行好低保受理、审核、审批责任,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做好100%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等工作,做到一个环节不漏、一道程序不减,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低保“乱象”反弹。正确把握低保政策尺度,掌握政策原则,强化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低保观念,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切实加强城乡低保与其他保障制度的衔接

  统筹做好低保与扶贫、医疗、住房、教育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低保户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救助能力,保障好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大对有劳动能力保障对象的就业扶持力度。按照临时救助办法,对经低保救助后还有困难的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救助,对退出低保后,因大病、意外伤害和遭遇突发性事件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五、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事关政府形象,是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市政府督察室将采取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督查结果纳入目标考核。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违反政策、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政府部门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在低保审核审批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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