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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05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2-25 发布日期: 2017-12-25 文  号: 资府办函〔2017〕242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函〔2017〕242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资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构建信息统一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空间一体、各方协作、信息共享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解决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和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等问题,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监测资源,完善监测网络

  1.整合生态环境监测资源。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资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工作,按照统一监测规划、统一基础站点、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评价方法和统一信息发布的要求,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建设跨行业、跨区域,涵盖大气、水、土壤、森林、生态、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规范、数据互补、资源共享、科学高效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工作)

  资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简称成员单位)由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气象局组成。

  2.构建全市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科学布点,构建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及水源地水质、土壤、声环境和辐射环境在内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全市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预报预警。(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工作)

  3.健全全市污染源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包括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开展全市污染源排放的监测、统计、评价和监控预警,实现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按职能职责配合组织固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面源污染监测和移动源污染监测工作,排污单位组织实施自行监测)

  4.统筹全市生态监测体系。统筹包括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典型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城市、农村生态系统在内的生态监测体系,开展对全市行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水库、湖泊湿地、重要农产品产区、城市等对象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的监测、调查和评估。(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气象局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工作)

  (二)全市统一联网,数据信息共享

  5.构建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和共享机制。按照市政府政务云建设要求,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资源整合需求,充分利用市级政务云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收集涉环部门工作中产生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等监测数据,建设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专题信息资源库,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高速汇聚、有效集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辅助决策。(市政府办公室、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的工作)

  6.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依法建立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和发布方式,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强化社会监督。(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7.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从技术上统一规划、建设和实施,从管理上统一监管和运行维护,切实提升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环境监测数据及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可靠的数据传输交换通道、有效的数据存储和灾备措施、快速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定期检查各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的安全漏洞,适时调整安全策略和措施。(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三)强化监测预警,严格风险防范

  8.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健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加快重点流域、水源地水质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重要水库、水源涵养区、地下水等水质监测与预警研究。开展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污染物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提高辐射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包括水、气、土壤、生物在内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9.强化重点监管企业自动监控和重点监管区域的追踪溯源。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全面完善产业园区监测网络,提升产业园区特征因子监测能力和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水平。(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10.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定期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估,对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典型区域的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辐射源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辐射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加强耕地质量、农产品产地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对农田生态系统(包括耕地质量)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的风险监测、预警与评估。(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四)创新工作机制,服务生态考核

  11.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的测管协同机制。各级相关部门按法定职责,建立部门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的测管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监测在行业环境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在应急管理、抢险救援、自然灾害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和重大事件处理工作中,建立应急监测服务于应急处置的协同工作机制,有效应对和控制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监测与监察执法的协同配合制度,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形成监测与执法职责分明、同步联动的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12.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会商制度。建立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制度。切实发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等方面的基础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异常情况和污染趋势的跟踪监测、对比分析和工作会商,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加强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监测分析和工作会商,针对全市和地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特征污染物、重点污染物等专项监测,为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13.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成果运用。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质量与评估指标体系,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境保护督察、环保目标考核、干部离任审计、生态补偿、环境质量改善激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绿色信贷等领域的重要依据。(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五)规范有序推进,不断提升能力

  14.积极培育和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有序开放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施工期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服务性监测市场。积极推进公益性环境监测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等。加强对从事环境监测服务单位和机构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和追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监测技术规范等,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的机构和人员。严禁行政干预,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资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追究违纪违规责任。(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15.强化环境监测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促进和鼓励高科技产品与技术手段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推广应用。开展低浓度常规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测试技术研究,完善移动源和加油站系统油气监测技术体系。在满足需求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促进国产监测仪器设备产业发展。借鉴相关行业和国内外在监测科技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我市监测技术的创新能力。(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16.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继续加强对全市环境监测网络监测机构在编制、能力和运行经费上的投入保障,不断完善资阳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监测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构建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保障机制。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资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网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络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协调,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确保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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