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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3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4-17 发布日期: 2017-04-17 文  号: 资府办函〔2017〕71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函〔2017〕71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

  《资阳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资阳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严格执行《资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效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参与等工作,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全面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向社会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

  (三)全面推进管理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政府要根据各自的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推进服务公开。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

  (五)全面推进结果公开。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六)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同步部署。对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对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

  (七)全面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要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八)全面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单位)行政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决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九)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十)规范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要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充分利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信微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同步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要畅通受理渠道,在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功能,落实专人负责现场申请和邮寄申请,规范签收、登记、审核、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流程。要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时间和期限,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十二)规范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各级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说明理由,并报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收文单位可按规定予以退文。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十三)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全省统一的“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政务信息。规范建设“政务公开栏”,拓展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丰富政务公开载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和一位具体经办人员。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职责。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有条件的应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社会满意度高的县(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将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通过政府网站、“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务公开栏等主要载体公开情况,及《资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及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资府办函〔2017〕37号)完成落实情况。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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