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资府办发
索 引 号: 008539043/2021-0005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4-02 文  号: 资府办发〔2021〕10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2110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

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26

 

 

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在省级领导干部和市厅级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发展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分级管理,及时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三、整治范围

此次“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道路交通、房屋建筑、工业行业、地质灾害、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防汛安全等7个专项。

(一)道路交通方面

一是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二是全面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杜绝“带病上路”。三是全面开展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全方位管理。四是全面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治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

(二)房屋建筑方面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抓住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农村民房和养老福利机构。二是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抓住大型商场、高层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三是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抓住农村建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工业行业方面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抓实隐患排查。坚持把隐患排查贯穿整治工作始终,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台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隐患治理。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三是坚持建章立制,抓实安全基础。结合集中整治暴露出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地质灾害方面

一是加强地灾隐患排查识别,确保隐患早发现、危险早知道、遇险早避让。二是坚持“四个一批”和“属地为主,分级防治”的原则科学开展地质灾害治理。三是严格落实防灾避让措施,提升主动避险能力。四是健全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 着力解决防灾“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五)消防安全方面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高危场所,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和市政消防设施等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有效防止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宣传,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六)食品安全方面

一是守住起始环节,开展农药兽药市场检查,规范畜禽屠宰行为,推广实施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二是突出重点品种,严查肉类、食用油、米、面、保健食品等购销渠道,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三是瞄准重点区域,集中排查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校园周边小餐馆、农贸市场等,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四是严管重点场所,专项检查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坝坝宴、网络餐饮和小作坊、小摊贩,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七)防汛安全方面

一是全面开展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在建涉水工程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逐一登记造册,不留死角盲区。二是边查边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度汛安全。三是加强警示,增强避险意识,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以上实施方案由牵头单位具体制定,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具体实施方案。

四、进度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7个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任务,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于49日前填写《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表》(见附件9)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收集汇总后选取重大隐患由市政府挂牌督办。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倒排工期,务必整改到位。市政府将按照“四个一批”(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的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三)巩固提升(20217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原则,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落实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环环相扣不断档,层层推进不懈怠,确保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务必做到“四个亲自”:必须亲自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必须亲自带头开展安全隐患督查、检查,必须亲自研究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必须亲自到现场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自分管行业、分管单位的安全。市政府成立7个专项组(见附件1),分别由分管副市长负总责、分管副秘书长协助、行业部门牵头负责,全面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适时开展督查检查,调度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加以督促推动。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从严追究其负责人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于4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市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请各地、各牵头部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8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方倩,联系电话:26110130,电子邮箱:1369855121@qq.com

 

附件:1.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专项整

治组任务分工

2.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房屋建筑“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工业行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地质灾害“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消防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食品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防汛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9.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表

 

附件1

 

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组任务分工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组

市政府副市长王琪负总责,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显国协助;市公安局牵头,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陈全章为第一责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二、房屋建筑专项整治组

市政府副市长吴勇负总责,市政府副秘书长凌勇军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泽军为第一责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

三、工业行业专项整治组

市政府副市长刘廷安负总责,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志友协助;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容弟斌为第一责任人。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配合。

四、地质灾害专项整治组

市政府副市长吴勇负总责,市政府副秘书长凌勇军同志协助;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张帆为第一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

市政府副市长刘廷安负总责,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志友协助;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王德华同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

市政府副市长张建红负总责,市政府副秘书长邓爱华协助;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德友为第一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民族宗教局等部门配合。

七、防汛安全专项整治组

市政府副市长赵璞负总责,市政府副秘书长付萍协助;市水务局牵头,市水务局局长张团结为第一责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附件2

 

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根据《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对涉及“人、车、路、环境”四要素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切实解决一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通行安全与秩序进一步好转,实现“双下降、零发生、一确保”的目标,即: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与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10%,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是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路面通行安全;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员隐患清零,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控;三是全面开展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全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治理,净化通行秩序。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团雾多发以及新开通的高速公路连接线等高风险路段,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及时消除隐患、降低风险;对短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增设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临时防护措施,并强化路况宣传引导。交通、公安要积极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20216月底前要完成1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7处减速带安装的目标任务,其中雁江2处减速带、安岳1处减速带和1处信号灯、乐至4处减速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道安办、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严把车辆登记和年度审验关,禁止登记和审验非法改拼装车辆。市场监督部门要严厉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的行为,严查检测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并对超标电动车、三轮车销售进行清理排查,严禁经销商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交通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排查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情况,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清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督促车主、驾驶人尽快消除。督促逾期未年检的变型拖拉机尽快年检或报废,逾期3个月仍未进行年检的变型拖拉机,禁止其使用及上路行驶。确保专项整治结束前,以上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98%以上,杜绝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道安办、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开展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把握好客、货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打击维修企业超范围作业、非法改拼装车辆,同时加强客、货运输企业安全源头监管,对客、货营运车辆挂而不管、汽车维修企业维护弄虚作假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整治。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对519辆大型公路客运车辆、4032辆重型货车、1626辆重型挂车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和年检报废、反光标识缺失情况摸底,检查车辆安全带、反光标识、防护网等安全装置配备使用情况,对未年检未报废车辆及时年检报废、货车反光标识缺失的要督促整改。推进客货运输企业信息化安全监管,督促客运、货运营运车辆按要求安装动态GPS监控系统,确保安装率达100%;严格查处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人为关闭、恶意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行为;对重点货运场(站)未按规定计重检测导致超限车辆出场出站的要进行排查整改;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监督,确保81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运行。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十二类车辆发生的一般以上的事故,对所属企业开展延伸调查处理。经信部门要对汽车生产企业督促检查,严禁生产不合格车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各县(区)道安办、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治理。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护旗行动”的总体工作要求,科学调配执法力量,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在城区要加强机动车闯红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管理,严查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检、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阳伞、校车未取得许可、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国省道和农村道路要严查货车超限超载、机动车违法载人、违法超员、变型拖拉机违法上路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宣传,营造“除隐患、早防范”浓厚的整治氛围,提升广大市民养成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各县(区)道安办、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牵头部门要负责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加强对县(区)的监督指导,各县(区)道安委组织动员本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见附件3),并于 331日前上报市道安办。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各地、各部门对照摸排阶段发现的隐患风险,实施“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三单推进,集中优势力量强化各类隐患的整改治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倒排工期,务必按进度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20217月)。各部门和各县(区)道安委要加大工作力度,查漏补缺,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有效做法,巩固前期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总体部署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做实县(区)道安办,确保其实体化运转,各级道安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做到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与部门行业专项指导、分块督促相结合;部门和行业监管与企业自查自改相结合,层层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道路隐患排查与治理两手抓,“除隐患、早防范”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到重要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员、重点运输企业,不留死角。

(二)强化督查,重在治理。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影响道路通行安全涉及的“人、车、路、环境”四要素,要与全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要与“减量控大”和“护旗行动”相结合,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排查隐患的核心重在安全隐患治理,尽快消除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密切配合,强化执法。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路面管控,公安、交通要联勤联动,实施加强性显性勤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客货运输企业,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道路安全隐患并酿成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双微”、农村“大喇叭”等平台,广泛宣传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意识。要充分发挥好县(区)道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责主抓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细致查找各种道路隐患,参与隐患治理,营造浓厚隐患排查整治氛围。

(五)灵通信息,强化报送。行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4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市道安办;46日前报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见附件3);每月15日、28日报送每半月工作情况(模板见附件4),8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徐才林。联系电话:26631750,电子邮箱:zysdab@163.com

 

附件:1.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

任务清单

22021年资阳市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331日前)

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4.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每半

月工作推进情况(参考模板)

5.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六项

工作机制

附件1

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序号

具体任务

实施措施

完成时限

市道安办

1

制发全市工作方案,召开行动研判部署会。

制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召开市级部署推进会。

46

2

定期收集、研判工作开展情况,作好工作总结

每月收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并收集各地各成员单位工作小结。

730

3

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制发督查通报。

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制发通报,抄告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7月中下旬将组织县(区)道安办开展交叉检查,将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行动期间

4

汇总各地、各部门隐患排查台账,对突出的重要道路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汇总隐患排查台账,分类梳理核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等级标准,将重点隐患报市安办挂牌督办。

45

各县(区)道安办

5

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比照市道安办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

47

6

落实专人每月收集隐患整治推进情况,每月定期报送整治工作小结。

4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市道安办;46日前报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每月15日、28日报送每半月工作情况(模板见附件5);84前报送工作总结。

行动期间

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

7

严把车辆登记和年度审验关,每月滚动清零重点车辆和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

“两客一危”(81辆危化品运输车、519辆大型公路客运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99%以上;9辆“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98%以上;未检验的2953名重点驾驶人(A证、B证)按期审验率、换证率达98%以上。

行动期间

8

排查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

每个大队各排查确定1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抄告同级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做好安全提示。

48

9

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

每个大队各排查确定1处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形成报告报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并督促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完善警示标志。

4月底前

10

强化城区、国省干道、农村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一是每月酒驾醉驾查处:直属一、二大队分别35起,安岳大队64起,乐至大队37起;二是每月农村道路2类重点违法查处:直属一、二大队分别10起,安岳、乐至大队分别25起;三是每月“农村交管应用平台”手机APP录入:安全劝导日志录入量达平均每人每天1条;四是每月国省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直属一、二大队分别95起,安岳大队120起,乐至大队165起;五是每月国省道夜间4类重点违法查处:直属一、二大队分别130起,安岳大队180起,乐至大队130起;六是每月货车超载:直属一大队28起,直属二大队26起,安岳大队48起,乐至大队28起;七是每月“百吨王”:各大队分别8起;八是每月危化品车辆重点违法:直属一大队违反禁限行规定1起,直属二大队疲劳驾驶1起,安岳大队超速1起,乐至大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起;九是每月旅游客车违法查处:直属一大队11起,直属二大队10起,安岳大队17起,乐至大队11起。

行动期间

市交通

运输局

11

把好客、货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强化车辆维修企业监管,打击维修企业非法拼改装行为。

督导各县(区)每月开展1次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拼改装专项整治,确保二级以上企业100%全覆盖。

行动期间

12

落实重点货运站场源头单位的联合巡查制度,对发现的装载、出场登记、运输环节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消除隐患,并抄告行业监管部门。

每月开展1次货运站场巡查检查。

行动期间

13

督促属地客、货运输企业对大型公路客运、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督促及时年检报废、整改客货车反光标识缺失;督促客运、货运营运车辆按要求安装动态GPS监控系统,安装率达100%

对全市173家客、货运输企业所属重点车辆开展安全检查。

行动期间

14

牵头组织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进地分类整治。

筹相关部门开展国、省、县道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恶劣天气普通公路重点路段、桥梁、涵洞、坡道、弯道等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的排查整治,及时设置警告标志。

6月底前

15

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千灯万带”工作目标任务

完成省级下达我市农村公路8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拱)安装目标任务,其中雁江4处、安岳1信号灯和1处减速带、乐至4处。

7月底前

16

严查货车超限、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黑车”、“野的”、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托治超检测站与公安交警联勤联动开展货车“双超”治理,严查“百吨王”。

行动期间

17

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根据自身担负的整治任务开展好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行动期间

市应急

管理局

18

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县(区)、路段实施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一批市级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20

19

牵头对符合深度调查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并提出追责意见。

发生符合深度调查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开展深度调查。

行动期间

20

对十二类车辆发生的一般以上的事故,对企业开展延伸调查处理。

发生12类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开展延伸调查。

行动期间

21

要根据自身担负的任务开展好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行动期间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2

会同交通部门加强旅游客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其做好守法出行、文明驾驶。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旅游客运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行动期间

市教育和体育局

23

统筹全市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全市校车始终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校车安全大检查。

行动期间

24

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安排。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道路交通日常教育。

行动期间

25

督促学校在上、放学时间段,派出师资教职员工维护好校门口交通安全秩序。

每天上、放学期间,安排师资教职员工轮流值守。

行动期间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6

对汽车生产企业督促检查,严禁生产不合格车辆。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汽车生产企业大检查。

行动期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7

对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占道施工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排查,对在工程建设中违反装载出场登记、违法运输等隐患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开展对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占道施工的货运源头单位违反装载出场登记、违法运输等隐患问题的集中检查整治,对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上报市道安办。

47前上报隐患点位,4月起实施隐患整治

市水务局

28

对未按规定实施车辆计重出站(场)的河道沙场(站)源头企业开展排查整改,严禁装载河道砂石的超载车辆出场出站。

开展对河道沙场(站)源头超载车辆出场出站检查整治行动,对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上报市道安办。

47前上报隐患点位,4月起实施隐患整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9

对未按规定实施车辆计重出站(场)的矿山(山料)源头企业开展排查整改,严禁超载车辆出场出站。

开展对矿山(山料)源头超载车辆出场出站检查整治行动,对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上报市道安办。

47前上报隐患点位,4月起实施隐患整治

市农业

农村局

30

对全市变型拖拉机各类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

督促逾期未年检、报废的变型拖拉机及时年检或报废,禁止其上路行驶。

47前上报隐患点位,4月起实施隐患整治

31

对变型拖拉机驾驶员积极开展严禁人禽、人货混装的教育引导。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教育引导宣传。拖拉机机手、农机专合组织等宣传覆盖面100%

行动期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2

严厉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的行为。

每月开展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的行为大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

33

对超标电动车、三轮车销售进行清理排查,严禁经销商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

每月开展开展至少1次的超标电动车、三轮车销售进行清理排查行动。

47

市委宣传部

34

将涉及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工作内容纳入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整体宣传工作。

统筹各类媒体、公共社交平台,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宣传,营造“除隐患、早防范”浓厚的整治氛围,提升广大市民养成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行动期间

           

 

附件2

2021年资阳市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331前)

 

序号

隐患类型

隐患点位具体名称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部门

1

国道安全

隐患

G319线K2755+850右侧

上边坡风化严重,坡体出现裂缝,易发生坍塌

设置警示标志,加固边坡

20216月底

乐至县交通

运输局

2

G319线K2787+100K2590+100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减速带,启用测速设备

20216月底

3

G3212080KM+100M)清泉玻璃厂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6月底

雁江区交通

运输局

4

G321(2088KM+800M)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6月底

5

G321(2061KM+200M2063KM+100M)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6月底

6

G321(2057KM+700M
2057KM+800M)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6月底

7

319线2587KM+1002590KM+100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6月底

8

G351K414)紫薇大道到宝台路段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6月底

9

国道安全

隐患

G247线白石岩路段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6月底

安岳县交通运输局

10

G321国道五里桥(K2082+100右侧)

苗圃遮挡行车视线

清除苗圃

20216月底

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11

G247线K1390通贤镇金刚奶牛场T型路口

无震荡减速带、车速过快极易印发交通事故

完善警示标志,安装减速带

20216月底

岳县交通运输局

12

G319线(岳新站)K2703+900M

挡墙开裂、倾斜

加固挡墙治理

202112月底

岳县交通运输局

13

G319线(永顺站)K2712+400M

高边坡

清除边坡危岩。

202112月底

岳县交通运输局

14

G247线(金花站)K1420+130M

高边坡

清除边坡危岩。

15

G247线(玉清站)K1446+500M

高边坡

清除边坡危岩。

16

S102线(瓦店站)K31+450M

高边坡

清除边坡危岩。

202112月底

岳县交通运输局

17

S102线(合义站)K38+950M

路基沉陷

加固路基治理

202112月底

18

县道安全

隐患

县道31006(迎仙桥)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6月底

雁江区交通运输局

19

县道文大路(兴隆路段)

该路段交通标线模糊不清、减速带磨损严重

重新施化标线、修补减速带

20216月底

安岳县交通运输局、兴隆镇政府

20

县道板永路K21+900右侧

基垮塌,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建议增设挡土墙。

20216月底

雁江区交通运输局

21

县道龙中路 (琼江站)K3+700M

高边坡

清除边坡危岩。

202112月底

岳县交通运输局

22

县道安全

隐患

县道锣青路(何家湾站)K0—K4

1.长下坡安全提示标线已出现脱落损坏。2.避险车道防撞墙、避险车道标志牌设置不规范,严重影响车辆安全进入避险车道。3.K1+50K1+600两处下边坡滑坡沉陷

增设警示标志牌,对沉陷路基加固处理。

202112月底

岳县交通运输局

23

县道锣青路K4+800M

挡墙开裂外移

加固挡墙治理

202112月底

24

县道高赤路观岩村葛麻弯

路基沉陷

加固路基治理

202112月底

25

乐至县中和镇挂啄路

路面损坏,易发交通事故

修复路面

202112月底

乐至县政府

26

乡道安全

隐患

乡道(松涛镇盐井村至金滩村农村公路)

道路窄临崖

增设、维护路侧护栏交安设施

20216月底

高新区管委会

27

高速公路连接线隐患

成资渝高速(中和镇金马村11社菜子沟处)

上行方向边坡隔离护栏被损毁

建议增设隔离墙10

20216月底

四川高速资潼

投资有限公司

28

内遂高速通贤互通(通贤镇派出所后T型路口)

通贤镇围城路与内遂高速连接线交汇处,车流量大、车速快,无减速带

完善警示标志,安装减速带

20216月底

安岳县交通运输局、通贤镇政府

29

资渝高速公路龙台连接线

连接线周边村社较多,沿途存在多个平交道口,与村社连接道路坡度较大,交汇道口视野普遍较差,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交安设施不完善,缺少警示标志标牌标线

拓宽平交道口、安装减速带、完善路口提示标志等交安设施;安装信号灯及限速抓拍设施

20216月底

安岳县交通运输局、安岳县公安交警大队、龙台镇政府

30

周礼高速文峰互通(龙桥站)K0+400M

高边坡

降坡治理

202112月底

岳县交通运输局

31

城市道路

隐患

文明寺路口至圣桦铭城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4月底

雁江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32

文明寺路口至朝阳花园小区外纬七路路口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4月底

33

新博新美至望城大道十字路口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左转弯引导线

20214月底

乐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34

二环路宝林岔路口

事故多发路段

规范路面标线

20214月底

乐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35

安岳大道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4月底

安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36

G247线与贾岛路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4月底

37

云居山隧道、工业大道

事故多发路段

增加警示标志,向社会公布提示,加大日常巡逻管控

20214月底

安岳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38

重点货运

源头

资阳市同兴砂石有限公司(三友作业组)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20216月前

雁江区水务局

39

资阳市同兴砂石有限公司(永胜作业组)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40

资阳市同兴砂石有限公司(金滩作业组)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41

资阳市同兴砂石有限公司(和平作业组)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42

资阳市同兴砂石有限公司(东胜作业组)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43

重点货运

源头

资阳市同兴砂石有限公司(逢缘作业组)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20216月前

雁江区水务局

44

资阳市同兴砂石有限公司(裕丰作业组)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45

资阳市同兴砂石有限公司(太子作业组)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46

安岳县天马机砖厂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20216月前

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47

安岳县协和镇新辛机砖厂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48

四川东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安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9

安岳县普兴商砼有限公司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50

四川通世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20216月前

乐至县住建局

51

乐至县兴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52

乐至县世发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20216月前

乐至县住建局

53

四川隆庆建材有限公司

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

安装计重检测设备,规范车辆装载,严禁超限车辆出厂出站

54

重点车辆

安全隐患

营转非大客车报废

截止20212月,雁江区5辆未报废;乐至县4辆未报废。

派出专门工作组核查车辆源头,督促车主按规定进行报废,确保该类车型检验率、报废率均达95%以上

动态长期

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支队直属大队

55

重型货车检验及报废

截止20212月,雁江区356辆未检,555辆未报废;安岳县33辆未检,23辆未报废;乐至县14辆未检,25辆未报废。

采取短信、电话、公告、抄告相关部门、路面查处等方式,分片区下发任务数到各乡镇,确保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公安部交管局要求的标准,即检验率达95%以上,报废率90%以上

动态长期

56

重型挂车检验及报废

截止20212月,雁江区70辆未检,21辆未报废;安岳县9辆未报废。

采取短信、电话、公告、抄告相关部门、路面查处等方式,分片区下发任务数到各乡镇,确保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公安部交管局要求的标准,即检验率达95%以上,报废率90%以上

动态长期

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支队直属大队

57

农村面包车检验及报废

截止20212月,雁江区936辆未检,519辆未报废;乐至县359辆未检,166辆未报废;安岳县841辆未检验,415辆未报废。

采取短信、电话、公告、抄告相关部门、路面查处等方式,分片区下发任务数到各乡镇,确保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达公安部交管局要求的标准,即检验率90%以上,报废率85%以上

动态长期

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支队直属大队

58

回收连续三年未检验变型拖拉机公告注销牌照、行驶证

因驾驶人无法联系,牌照、行驶证公告作废后,回收困难

扩大公告范围,增加公告方式; 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加大路面查处;督促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对虽已公告报废但仍在违法上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进行全面清查,强制实体报废。

动态长期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59

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

重点驾驶人(AB照)按期审验

截止20212月,雁江区1170人,安岳县1211人,乐至县572人,共计2953人未审验。

采取短信、电话、公告、抄告相关部门、路面查处等方式,分片区下发任务数到各乡镇,督促重点驾驶人按期审验,确保按期审验率达公安部交管局要求的标准,即审验率达98%以上

动态长期

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支队直属大队

注:全市共排查出59处安全隐患,其中道路隐患37处,国道15处,省道2处,县道8处,乡道1处,高速连接线4处,城市道路7处;货运源头隐患16处,重点车辆隐患5处涉及4351辆,重点驾驶人1处,涉及2953人。

 

 

 

附件3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填表说明:1、附件3是截止331日排查出的全市道路隐患排查清单;2、该附件3作为41日以后各地各部门新排查隐患填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隐患类型

隐患点位具体名称

隐患简介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

整改情况

 

 

 

 

 

 

 

 

 

 

 

 

 

 

 

 

 

 

 

 

 

 

 

 

 

 

 

 

 

 

 

 

 

 

 

 

 

 

 

 

填报人姓名:                         电话:                          审批人:  

 


附件4

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每半月工作推进情况

(参考模板)

 

(从4月起,此内容每月15日、28日报市道安办邮箱zysdab@163.com

一、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报送内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情况和排查出的隐患数,具体隐患点位附排查表清单;各隐患点位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治进度情况。

需报送部门:各县(区)道安办、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报送内容: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城区、国省干道、农村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黑车”、“野的”、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货车“双超”治理等;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查企业违规生产和改拼装、违规销售变型拖拉机等行为,严厉打击制作、贩卖拖拉机“假牌假证”,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购买、使用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需报送部门:各县(区)道安办、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市农业农村局。

三、交通事故情况

报送内容: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XX起,死亡XX人,受伤XX人,直接经济损失XXX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下降XX%XX%XX%,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下降XX%

需报送部门:雁江区道安办、安岳县道安办、乐至县道安办

四、宣传情况

报送内容:本地、本部门统筹各类媒体、公共社交平台,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宣传的情况。

需报送部门:各县(区)道安办、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附件5

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六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道安委副主任王琪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安办主任唐显国,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陈全章任副组长,公安、交通、应急、教体、农业农村、经信、住建、水务、市场监管、自然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道安办,由市道安办副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措施推进、督查督导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

二、建立联席协调机制

由市道安办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通报会,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5月将召开全市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推进会。

三、建立督查督导机制

在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市道安办将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采取行业部门条线督查和组织县(区)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并制发督查通报。

四、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人每月15日、28日收集并定期报送半月工作开展情况(每半月工作情况按固定内容格式上报),市道安办将定期进行通报,并抄送市、县(区)政府领导。

五、建立考评考核机制

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阶段性和年终目标考核,重点考核日常工作部署、督导检查、工作成效。

六、建立剖析问责机制

即日起,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辖区内交通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由市道安办通报至所在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组织相关部门到所在县(区)召开剖析反思会,由所在县(区)道安办负责人剖析原因。凡是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深度调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问责追责意见。 

 

附件3 

房屋建筑“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为加强房屋建筑集中整治,根据《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辨识房屋建筑存在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施工、改造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整治既有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一)抓实重点房屋排查整治。重点抓住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农村民房、养老福利机构等建筑,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违法违规建设、改建(扩建)项目;二是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然在用建筑、老旧危房;三是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或重塑空间形态等违规装饰装修;四是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五是外墙保温材料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易可燃材料,建筑外墙饰面脱落、外墙保温层开裂损坏等情况;六是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涝灾害隐患等情况的房屋建筑、农房、板房。

(二)抓实人员聚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抓住大型商场、酒店、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一是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二是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三是防分隔是否完好有效、防排烟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消防水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统完好有效;五是报警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统完好有效;六是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和组织开展演练情况。

(三)抓实建筑施工排查整治。重点抓住城乡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一是施工现场的深基坑、脚手架、支模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二是“四口五临边”防护、设备机具、临时用电、消防设施;三是施工工地现场汛期地灾隐患。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排查整治机制,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或采取管控措施,并于46日前将隐患台账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同步消除或管控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20217月)。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制和行业统筹指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四、落实责任

(一)属地责任。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中心城区的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具体负责。各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配置等工作,狠抓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责任。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各自职责,指导开展既有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指导老旧小区、农村房屋及建筑施工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指导“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教育体育局牵头指导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民政局牵头指导养老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商务局牵头指导大型商场、酒店等安全隐患排整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指导医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指导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排查责任,落实整治措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全面排查。按照市政府领导安排部署,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统筹组织各行业牵头部门、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开展全面排查,加快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务实工作举措,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地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动员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如实提供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和建设手续情况,指导街道(乡镇)逐户排查,并做好督导检查。要调动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技术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和违法违规建设的危害,提升全民房屋建筑安全意识,动员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市级牵头部门及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建设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并于4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市住建局,同时,要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于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8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

(联系人:陈俊江,联系电话:26639193,电子邮箱:457712064@qq.com

 

附件4

工业行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工业行业集中整治,根据《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市工业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领域“除隐患、早防范”,建立落实“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经常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坚持预防为主,抓实隐患排查。坚持把隐患排查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台账。

1.危险化学品行业方面。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能力方面是否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的情况, 员工是否持证上岗的情况,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设施是否“带病”运行的情况,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环节是否标准规范的情况,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外溢风险等情况。(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工矿行业方面。突出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企业、天然气开采等行业企业,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与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订与落实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国网资阳供电公司)

3.企业消防方面。重点排查消防器材方面的品种、规格、数量适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方面的情况,消防通道方面的主干道、支干道、梯间、车间、工序出入口无障碍等情况,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的情况,仓储物资是否符合按墙距、垛距、间距存放,不超存、不混存的情况,安全标志、标线设置清晰合理等情况。(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国网资阳供电公司)

4.电力输配电设施方面。重点排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章建设施工和违规种植高杆植物造成安全隐患的情况,林区输配电设施通道竹木、可燃物隐患清理的情况,重要输电线路、变电设施、重要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情况等。(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国网资阳供电公司)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隐患治理。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能当时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制定治理方案,做到治理措施、完成时间、应急防范措施、治理负责人“四到位”。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资金保障,补强安全短板。

(三)坚持建章立制,抓实安全基础。要结合集中整治暴露出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安全评价、教育培训、警示约谈等制度,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早班会、员工教育培训、车间班组与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通过固化制度,把防范管控、排险除患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员工、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转变。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20213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从严从细查找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各地各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抽查,指导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集中整治(20214月至6月)。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排查的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整治,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倒排工期,务必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20217月)。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落实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相关科室具体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工作实效。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企业,深入车间,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对“除隐患,早防范”整治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整治不彻底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工作请各地于45日前将《工业行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每月25日之前报送《资阳市工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工作小结,731日前报送工业行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总结。

(联系人:刘玉霞,联系电话:2611057113684125305,电子邮箱:1424616981@qq.com

 

附件:工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 

工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021    日)

排查情况:全市工业行业安全隐患共排查  处,整改完成  处,按计划整改中  处。

县区(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存在隐患

整改要求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   

责任人

责任领导

整改情况

 

 

 

 

 

 

 

 

 

 

 

 

 

 

 

 

 

 

 

 

 

 

 

 

 

 

 

 

 

 

 

 

 

 

 

 

 

 

 

 

 

 

 

 

 

 

 

 

 

 

 

 

 

 

附件5

地质灾害“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为加强地质灾害集中整治,根据《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充分运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摸清隐患风险底数。健全完善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建立点面结合的精细化风险“双控”机制。坚持“以搬为主,搬治结合,突出重点,全域整治”,对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一批、排危除险一批、搬迁一批,重大地质灾害风险持续消除,大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地灾隐患排查识别。一是强化地灾隐患常态化动态巡排查,贯穿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聚焦重点部位、风险系数较高(附近有高岩、陡坡、巨石等)、重点场所,组织驻守技术单位会同县、乡、村、组加强常态化巡查排查。聚焦重点时段,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原则,特别关注雨前雨后隐患点核查,密切关注隐患点变化趋势,确保隐患早发现、危险早知道、遇险早避让,有针对性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开展新一轮“拉网式”“地毯式”排查,20213月,对全市现有的659处地灾隐患点(雁江139处,安岳458处,乐至48处,高新7处,临空7处)逐一进行核查,分析研判,细化防治措施,坚决避免发生因灾群死群伤事件。三是对所有隐患点逐一制定防灾预案,逐一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部门,逐一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通过广播、电话、网络、微信、社村干部逐户通知等方式,通知到所有受威胁人,确保受威胁群众告知率、知晓率100%。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要对原有警示标识丢失、损坏的及时补充、更换,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要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表、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一表两卡”,将防灾预案表发放给乡镇(街道)并要求其随时掌握、及时更新隐患点情况,将防灾明白卡发放给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避险明白卡发放给受威胁群众并张贴上墙。(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二)科学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坚持“四个一批(工程治理一批、排危除险一批、避让搬迁一批、专职监测一批”和“属地为主,分级防治”的原则开展治理。工程治理一批,即对威胁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因涉及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等而无法全面搬迁,符合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支持政策,确需实施工程治理的,由各县(区)、管委会逐级上报纳入省级和中央补助范畴,未纳入的由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统筹资金实施工程治理;排危除险一批,即对危险性较高、对群众威胁较大、工程量较小的隐患点,实施排除险情;避让搬迁一批,即对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隐患点,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专职监测一批,即对险情不急迫、危险系数小的隐患点,采取专职监测,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做好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

(三)严格落实防灾避让措施。一是开展培训演练。组织覆盖全部地质灾害隐患点、所有受威胁群众的避险演练,增强干部群众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确保受威胁群众清楚预警信号、逃生路线、临时避险点。二是执行主动避让。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刚性要求和“宁可转移不发生、不可发生没转移”原则,对有成灾迹象的,在强降雨来临前或可能出现重大险情前,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撤离至安全地带,严防避险疏散撤离不及时、不彻底和撤离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特别针对老弱病残受威胁户,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基层民兵、驻村帮扶干部、志愿者等作用,完善细化结对帮扶措施,提升主动避险能力。三是下放临灾处置权限。将临灾处置权限下放到基层一线,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够及时预警、安全转移。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风险高的学校、旅游景区、农家乐和在建工程施工区域,乡镇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视雨情情况果断采取停课、撤离、关闭、停工等风险措施,并及时发布警戒公告和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四)健全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水务、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健全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及时会商研判天气变化和灾险情发展趋势,做好精细化预报。二是坚持人防技防并重,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全覆盖群测群防措施,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着力解决防灾“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托四川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平台,构建不同层级、不同精细化程度的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模型,建成市、县、乡、村、组、点六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开展“多级递进、逐级精细”的风险预警,实现市级预警到县、县级预警到乡、乡级预警到村组到点。三是支持县区建立报灾和成功避险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防灾积极性。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安排部署,2021年底前,县区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市级开展1:10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防治区划图”,实现隐患风险常态化、动态化更新。加快普适型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建设运用,415日前完成雁江区23个点位、安岳县127个点位自动化监测设备安装运行任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切实可行处置措施,明确防灾责任,并于45日前将隐患台账报市地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危险程度、轻重缓急依法依规有计划开展隐患点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让搬迁和专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巩固提升(20217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回头看、回头查,确保地灾工程治理、排危除险有序推进,避让搬迁符合政策规定,专职监测有力有效,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认真分析地质灾害防治特点规律,疏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要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民生实事。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专业支撑”的工作新格局,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市、县、乡三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开展全域综合整治,形成主动防灾良性循环。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党委政府要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年度计划、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等内容,并报上一级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备案。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要结合实际,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使用一般债券、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面完成。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地勘单位建立“平战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或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支撑机构(每个县(区)要有1家地勘专业驻守单位),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基层防灾力量,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必备的人才储备和保障。

(四)强化考核评价。市地灾指挥部将严格对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及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导考核,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全面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并将地质灾害防治约束性指标和控制参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县级政府、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公众参与度、认可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13778991118,电子邮箱:1780372865@qq.com

 

附件6

消防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为加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根据《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穿到消防工作之中,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围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住宅小区治理、农村火灾防控、“九小场所”监管,开展“攻坚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高危场所。

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相关工作,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推动本地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部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针对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按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的要求,完成5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和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停车管理公司。(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商贸流通行业。持续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督促各大型商业综合体制定本单位各类店铺和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网格化消防管理和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建立区域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开展商场、农贸市场等火灾隐患突出场所的重点整治,找准隐患症结,制定整治计划,消除消防安全乱象。督促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检,排查消防安全突出隐患,跟踪隐患整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3.卫生健康系统。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督导检查,重点对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防火分隔设施损坏,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突出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定专人专班规范运输、储存、使用,落实消防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4.教育体育系统。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清理一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场所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强化寄宿制学校宿舍楼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火用电行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小老师”活动,让学生发挥消防安全志愿者作用,会排查家庭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社会消防安全隐患,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讲解自救逃生方法。(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5.民政服务机构。对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开展排查,准确掌握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现状,彻底查清隐患底数,同步推进整治工作,至少10%的单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加大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配备、更新和改造的支持力度,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灭火系统。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无法进行整改的养老福利机构,要及时采取关闭、搬迁、整合等手段,确保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加强对各养老福利机构管理人和护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安全检查、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常识,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6.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博单位。对全市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一次清理工作,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理。深入推进文博单位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内容,督促落实“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整合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建立微型消防站,改造更换一批老化的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常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宣贯。紧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按照《资阳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宣贯力度和广度,明晰基层消防管理职责、明确管理人员、消除监管盲区。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

2全力减少“零星亡人”。督促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直接责任,根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关于“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要求,针对农村火灾防控薄弱的突出现状,推动成立“消防安全办公室”,建立健全“监管部门+属地政府”联防联管机制,推动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对辖区内的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开展“三清三关”行动(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加强入户排查,尤其是将独居老人居住场所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为辖区内至少五分之一的独居老人居住场所安装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器,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灭火系统。(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3.全力预防“小火亡人”。组织对辖区内的“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沿街商铺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清理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为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亡人风险高的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系统。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将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制定整治计划,督办整改一批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振兴”建设内容,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消防安全环境。开展农村地区散居特困人员和留守儿童摸底调查,加强农村居民消防常识宣传,将农村消防宣传向生活化、实效化转变,完善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持续推动“22451”工程(每个行政村修建2个消防水池,配备2台手抬机动泵、4支水枪、500米水带,组建1支人数10人的义务消防队),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建设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进各县区对照建设标准启动县级科普教育基地达标创建,落实专人管理、专员讲解,定期面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2.开展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制定重点人群培训工作计划,推动教育、交管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师资教育、课业课作以及驾驶员培训计划,明确不少于2课时的培训时间。充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督促部门间整合资源,分批次、分类别有计划开展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培训。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分别对社区民警、学校老师、养老机构管理员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针对村居委、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群体,从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消防设施操作检查等方面分类制作课件,充分运用网络课堂、在线教育等方式,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3.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等重点群体,策划开展若干有震撼力的专题宣传。切实发挥消防全媒体中心作用,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推动消防宣传进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以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主阵地,采用VR3D模型、互动式和沉浸式先进手段,开展“课堂式”现场授课。依托志愿者服务平台、消防安全学习教育云平台、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和火灾案例警示工作。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和普及性宣传,结合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利用“坝坝电影”、村广播大喇叭、村民集中学习、邮政快递送消防知识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构建良好的消防安全学习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地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集中整治行动全过程,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开展重点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隐患台账于46日前报送至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时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面落实主要领导挂钩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确保按时整改销账,达到预期治疗效果。

(三)巩固提升(20217月)。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出台一些配套举措,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机制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工作统筹,认真分析研判,将集中整治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整体推进。要做强做实工作专班,实行定点办公、定人跟进、定责履职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及时收集掌握推进情况,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理清任务清单。各地进一步完善专项行动工作清单,重点任务要实施项目化管理,落实专人,建立专档,搞好责任递推,设立每个项目每周、每月的计划目标,分阶段、有步骤的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应,隐患能闭环。

(三)严格督导问效。牵头单位每月要研究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办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明确配套奖惩措施,工作突出的要及时奖励表扬,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任务推进迟缓,要坚决采取问责措施,及时处理。

(四)抓好信息反馈。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涉及的资料、数据要求高、内容多,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核对,确保情况和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并按时上报,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推动工作。

(联系人:蒋海,联系电话:26597080,电子邮箱:2172527420@qq.com

 

附件7

食品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为深入推进“平安资阳”建设,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整治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市委第十轮巡查整改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感。通过整治,使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种养殖环节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1.开展用药(农药、兽药、鱼药)安全隐患整治。以蔬菜、水果为重点,排查打击种植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排查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行为;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排查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开展生猪屠宰安全隐患整治。以生猪屠宰企业、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户)、城乡结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以及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根据辖区内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情况,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深入分析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监促管,强化风险防控,减少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4.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杜绝问题产品上市,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农业农村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做好监测预警和联合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排查整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放心

1.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整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及贮存运输,严格执行产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置、自查评价等制度,落实各项台账记录;强化大米、白酒、肉制品、蔬菜制品等重点产品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企业“三证明一报告”查验,做到人、物同防;加强小作坊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小作坊规范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

2.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加强食用油、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督抽检,重点整治大米重金属超标、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督管理,督促经营主体正确使用“川冷链”信息追溯平台,严格查验“三证明一报告”并保存相关记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3.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整治。重点检查餐饮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清洁消毒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制售有害有毒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整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贮存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2.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加工操作间环境卫生差、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外卖平台审核入网资质不严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3.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全面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店、食品流动摊贩监管,严厉查处一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强化校长负责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广“家长拿着手机看食堂”。开设食品安全课程,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4.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规范管理。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申报、备案、现场核查和未严格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等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5.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企业、母婴店、医疗机构、网络销售的监管,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不一致、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网络平台违规销售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及非食用物质等,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规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抓好《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宣贯和保健食品“五进”科普知识宣传。(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6.强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建筑工地食堂,重点检查许可情况、“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堂卫生制度执行情况、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情况、餐用具清洁消毒等,督促建筑工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7.强化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许可证持有情况、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设和岗位职责明确情况、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情况、“三防”设施情况,以及食品采购、库房管理、留样情况等,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8.强化宗教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食堂、小卖部、食品摊位许可、“三防”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教育培训、食堂卫生制度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餐用具清洁消毒等情况,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按照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节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逐一整改“销号”。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要认真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阶段、分类别、分项目,开展全面整治。要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整改措施,明确重点、责任、时限和节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净化市场,震慑犯罪。

(三)巩固提升(20217月以后)。各地要对整改完成问题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注重好的经验的提炼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整治行动作为重要抓手,全过程抓紧抓细抓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评估标准等要素,加强调度指导,强化过程管理,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并对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评估。适时对集中整治进行“回头看”,巩固和深化整治效果。

(三)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标本兼治。要把阶段性整治成果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着力解决老百姓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成效和变化。

(四)把握时间节点,强化信息沟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4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及职务)报市食品安全办,49日前报送《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台账》(附件);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内容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8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蔡新国;电话:26657660;电子邮箱:1139072966@qq.com

附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附件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隐患

环节

隐患地点

隐患简介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整改情况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8

防汛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为加强防汛安全集中整治,根据《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聚焦人口集聚区、山洪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区域,沿江城镇、旅游景区、农家乐、施工场地营地等重点部位,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在建涉水工程等重要设施,尤其是对近年频繁发生洪涝灾害的多发易发区、薄弱地带和可能发育生成的新隐患点,通过坚持县乡两级主导,依靠村组集体,依托专业队伍,发动群众参与,逐县逐镇逐村逐户逐项目开展辖区内、行业领域的“拉网式”“地毯式”集中排查整治, 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迅速制定处置方案,建好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短时间内能够整改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及时销号;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提前落实好应急度汛措施,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防灾减灾理念(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增强“防范胜于救灾”意识,不断强化“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底线思维,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开展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在建涉水工程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逐一登记造册,不留死角盲区。

1全面排查江河防汛安全风险。重点检查沱江沿岸12个乡镇及街道办,河道行洪范围内临时设置的商业摊点,渡口码头和各类船只汛期安全度汛管理责任落实;检查砂石企业汛期采砂总量、采砂水域和废石料弃置方式。(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2全面排查全市331座水库度汛安全风险。检查水库汛期安全管理规定和调度规程落实情况,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3大件”运行情况,以及抢险物料储备、抢险队伍组建、通信联络畅通保障情况。摸清病险水库座数、主要病险原因,制定除险加固计划、保安运行措施。(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3全面排查全市水电站度汛安全风险。检查在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中整改保留的7座水电站,特别是沱江干流2座水电站(南津驿和王二溪)的防汛保安情况。(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雁江区政府、安岳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全面排查全市408处山洪灾害危险区防御安全风险。复核增删山洪灾害危险区处数,核实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每处山洪灾害危险区名称、详细地理位置及受威胁人口数。(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全面排查全市内涝安全风险。市级重点为资阳老城区道路、铁路桥、下穿隧道、地下车库内涝安全隐患;县(区)重点为县城及重要场集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6.全面排查全市在建涉水工程汛期安全风险。摸清2021年汛期全市在建涉水工程数量,严禁各类临时设施、施工围堰、废弃料、脚手架等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水投公司)

7全面排查学校、医院、旅游景点防汛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二)边查边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息,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1建立隐患移交机制。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修订完善防汛减灾预案,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要按照“一日一移交”的原则,及时将排查结果移交责任单位。

2坚持分类施策原则。排查出的隐患落实监测、避险和整治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治的,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对险情紧迫的,果断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安全转移;对已整治完成的,适时进行“回头看”。动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坚决防止旧患复发,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3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同联动的防汛减灾和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移交、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将“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贯穿汛期始终,确保随时掌握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有力措施排危除险。进一步明确隐患责任边界,确保监管处置责任清晰、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警示,增强避险意识,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1强化监测预警。精准研判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做好全方位监测、精细化预报、点球式预警,全面加强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和分析,重点做好中心城镇、江河、山洪灾害危险区的精细化预报。畅通预警发布渠道,坚持土洋结合,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新媒体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全覆盖、多频次、高精度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区域内的责任人和每一名群众。(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气象局、资阳水文水资源中心、电信资阳分公司、移动资阳分公司、联通资阳分公司)

2抓好转移避险。严格执行“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原则,遇灾害预警或发现灾害征兆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适时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航等应急机制,果断有序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坚决避免因灾造成群死群伤。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强化对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的转移避险组织管理,确保危险区每一名群众提前知晓转移路线,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资阳军分区、武警资阳市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任务,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于41日前将隐患台账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办公室收集汇总后经市安委会办公室选取重大隐患报市政府挂牌督办。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倒排工期,务必整改到位。市政府将按照“四个一批”( 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的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三)巩固提升(20217月)。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原则,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防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落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各类防汛安全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力量调配、资金筹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组建专门队伍,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专人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与信息报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汇总、统计,及时将排查结果报市防汛办。集中整治过程中,除定期报告排查整改情况,如遇整改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应随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及时发布信息,加强舆情分析和预判,避免信息发布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加强媒体采访组织协调,积极协调配合主要媒体深入一线报道。做好采访引导工作,引导媒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防汛安全隐患,避免过度渲染。

(联系人:唐锐,联系电话:13659010162,电子邮箱:156664191@qq.com

 

附件9

 

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表

 

报送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隐患类别

隐患地点

隐患简介

整改措施

经费预算(万元)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整治情况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