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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21-00027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6 文  号: 资府办发〔2021〕24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21〕24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省法治政府建设及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总结回顾,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体工程和率先取得突破历史使命的深刻论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战略任务的部署要求。〔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二)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完善法治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加强立法、执法、守法、普法工作。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强化各级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司法局负责〕

(三)推进常态化疫情依法防控。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人身权财产权保护。坚持依法审慎决策,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事项加强风险评估。加强应急措施合法性审查,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通报疫情信息,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引导。〔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示范引领建设先行阵地。深入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和经验做法,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市司法局牵头,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承接落实《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三张清单”,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可办。〔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区域立法协作。试行立法起草会商、立法人才互补、立法程序同步、立法成果共享等形式,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行政立法协作,推动形成与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以一体化立法、高质量立法、精准化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协同发展。〔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上级安排部署,2021年底前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转入不准营”问题。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规范我市“双随机”监管清单内容,动态调整2021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等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继续开展市场准入环节隐性门槛清理排查,打破各类“隐性门槛”,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充实和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内容,将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施歧视性监管等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的情形纳入审查标准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合同和信用报告备案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领域的市场禁入制度体系,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主体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政府失信行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等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建立本行业(系统)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探索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舆情监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十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2021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立法项目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草案的起草、调研和论证等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立法任务。〔市司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商务局等市级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行政立法体制机制。严格执行政府立法听取公众意见制度,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加强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行政立法途径和方式,夯实法规规章实施的民意基础。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就相同议题同步开展立法调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市司法局牵头,立法项目起草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回头看”,全面清理和整改不符合决策规定的行为。完善政府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党政机关重大法律问题的工作实效。〔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起草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初审职责,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政府集体审议前的合法性审查把关。健全合法性审查专家协审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学者专家的协助审查作用。〔市司法局牵头,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政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切实加强审计监督,聚焦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持续加大审计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市审计局等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

(十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按照中省统一部署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促指导县(区)抓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和权责清单工作,结合乡镇法定权力事项和赋权事项,编制形成本地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并抓好落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推动实现“三项制度”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推行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和流程标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市司法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加强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与其相抵触的有关规定。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市司法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投资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不断夯实依法治理基础

(二十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重点抓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土地矿产等方面行政调解纠纷化解工作。正确引导民事纠纷进入行政裁决程序,充分运用行政裁决制度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仲裁工作的规范指导和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健全仲裁员考核制度和办案报酬给付标准,探索推进“人民调解+仲裁”纠纷治理模式。〔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实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力量,加强行政复议的工作保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府院联系共建,建立行政复议机关与审判机关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和重大案件通报机制,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机制,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中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市司法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切实做好法律服务供给。制定实施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制定实施《资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成绩纳入法治档案,增强“关键少数”学法、用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实法治建设示范点动态管理。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依法治理一体贯通。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律师、公证、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治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市司法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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