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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23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1-16 发布日期: 2017-11-16 文  号: 资府办函〔2017〕210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函〔2017〕210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行政审批 “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目标,积极推进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放权,确保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项目受理及发证等环节均在中心办理,做到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二、实施范围

  承担有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市政府部门。

  三、工作内容

  (一)动态调整审批服务事项

  市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对本部门现有的各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以《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资府发〔2015〕37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资府发〔2016〕43号)为依据,其后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取消、调整或增加的,应按程序报批。除行政许可以外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以《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资府发〔2017〕19号)为依据,与此不符的,应予废止,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报批。市级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必须设立有据,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立公共服务事项,严禁以公共服务之名变相行行政审批之实。(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市政府法制办)

  (二)完善行政审批机构设置

  承担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均应成立行政审批科,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多、工作量大的单独设行政审批科,行政许可事项少、工作量小的可在现有科室挂牌。行政审批科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审批工作,拟订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程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本部门相关科室(单位)做好勘察、论证、审核等环节的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已成立行政审批科的市级部门要对其承担的职责进行全面清理,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行政许可事项多、工作量大、目前没有成立行政审批科的市级部门,在不新增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基础上,应当通过整合现有内设机构的方式,单独设立行政审批科。要配强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杜绝“无人科”现象。(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立

  市级部门单独设立的行政审批科整体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单独设立窗口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挂牌设立行政审批科的市级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设立窗口,也可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业务。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因工作需要和方便群众需要,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市级部门及下属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是本机关熟悉政策业务的正式职工,市级部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抽调下属单位正式职工,各部门窗口聘用的人员只能从事窗口辅助性工作,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责任人。(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

  (四)推进审批服务全面进中心

  充分发挥市政府服务中心便民利民的优势,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中心。市级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办理并“一窗进出”;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的管理方式为行政审批性质的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权力类的事项,原则上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的与行政审批联系紧密的公共服务事项、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五)优化审批服务办事流程

  1﹒制定审批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图。市级部门要制定和优化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每一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人员、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科学合理设置廉政风险防控点及监察点,提高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各部门要加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流程图的执行力度,将其作为行政问责时责任倒查的依据。(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2﹒充分授权窗口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设立窗口首席代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首席代表签署授权书,赋予首席代表行使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要将行政审批相关的前置审批要件纳入窗口一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取证等环节在窗口完成,凡需现场勘察、专家论证、检验检测、竣工验收的审批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组织协调。需要由窗口和部门其他科室联合办理的,要明确时限,做到无缝衔接。(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3﹒加强部门审批联动,推进“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集成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培训,确保改革落实落地,要积极向省上主管部门汇报,主动接受指导,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和下级部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上下一体,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机构编制、政务服务、法制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有序、合力有为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领导,严格问责。

  市级各部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11月30日前报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审定后印发实施。(联系人:严琼利;联系电话:26560025)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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