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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8-00030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9-03 发布日期: 2018-09-03 文  号: 资府函〔2018〕246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函〔2018〕246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表扬“资阳市健康事业特殊贡献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表扬“资阳市健康事业特殊贡献者”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表扬“资阳市健康事业特殊贡献者”工作方案

  



  为表扬促进我市健康事业发展而做出重要贡献的外来专家,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引导更多优秀人才服务资阳,不断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总体水平,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表扬“资阳市健康事业特殊贡献者”评审委员会,负责表扬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周齐铭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瑞彪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志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 远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组 员:郑 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 忠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曹 兵 市纪委驻卫计委纪检组长

  表扬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肖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科科长、市人社局公务员科科长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表扬命名

  对推荐出来的优秀专家,以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为“资阳市健康事业特殊贡献者”,并颁发证书。

  三、表扬周期及名额

  表扬每2年组织一次,每次表扬总名额15人以内,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推荐。

  四、推荐范围和标准

  (一)推荐范围:连续或定期到资阳市相关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与指导的外来专家或管理人员。

  (二)推荐标准:推荐为“资阳市健康事业特殊贡献者”的人员,要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医德高尚、甘于奉献,作风优良。还应达到以下条件:

  1.在资阳连续工作或定期服务时间在1年以上(原则上每周至少1次)。

  2.推荐对象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应临床业绩突出,学科引领发展作用明显,同行和患者评价较好。推荐对象为管理人员的,应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对我市医疗卫生管理水平提升、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在资阳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无其他违纪违规情况。

  五、推荐审核“资阳市健康事业特殊贡献者”由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所在地卫生计生局、人社局初审,报市表扬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扬名单。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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