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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8-00026 公文种类: 意见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0-15 发布日期: 2018-10-15 文  号: 资府办发〔2018〕57号 有 效 性: 失效
 

资府办发〔2018〕57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起点行动”全力推进资本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开展“起点行动”全力推进资本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关于开展“起点行动”全力推进资本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积极引导企业转换融资理念,充分利用直接融资工具为企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层次、丰富产业形态、做深产业价值,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市情实际,特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暨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总体任务,对标省政府“五千四百”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四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原则,强化企业改制、挂牌上市“起点”政策激励和要素保障,全力推动我市企业走向资本市场增强直接融资能力,带动我市“五大”产业提质提效,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支撑产业强市战略。

  (二)主要目标。计划通过5年(2018—2022年)攻坚,彻底扭转我市在全省资本市场发展中的落后局面,推动形成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常态。一是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实现全覆盖,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30家以上。二是挂牌上市量质提升。到2022年,拟挂牌上市重点规上企业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企业突破4家,重点培育拟上市企业4家以上,力争实现境内外上市零突破。三是直接融资比重占企业全口径融资比重25%以上,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实现突破。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规上企业公司制改制。以全省公司制改制为主线,以县(区)为主体,按照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要求,采取“先易后难”、“由点到面”、“逐步铺开”的渐进步骤,持续推进我市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利用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技术优势,就企业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合规运营等方面问题量身打造解决方案。分年度建立改制台账,实行“改前引导、改中指导、改后督导”全程跟踪,确保改制取得实效,全面筑牢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基础。

  (二)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同步推进“培育一批、孵化一批、吸引一批”工程,加速企业挂牌上市。一是结合国家资本市场发展趋势及政策调控,以本地重点规上企业为主培育一批,集中进行公司制改制。二是统筹协调制定县(区)模块化孵化功能和孵化机制,以科创型轻资产企业为主孵化一批,依托“中国牙谷创新创业中心”、“天府国际口腔孵化园”、市创新创业园和“云创智谷”等本土平台借机孵化。制定政策引进外来孵化平台设立分支机构,重点支持已有潜力企业的孵化平台设立分公司,做好融资保障、项目扶持、政策奖补、产业引导等,全力支持孵化平台做大做强,共同培育挂牌上市种子企业。三是全面加强产业招商、项目招商、全员招商、以商促商,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中成熟度、规模化高的企业为主吸引一批,支持企业迁入落户并对接资本市场,积极带动地方产业提升、就业增加和税收增收。

  (三)实施重点企业股份制改造。在公司改制基础上,优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稳定、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意向较强的企业梯次化实施股份制改造,建立“三会一高”的现代化公司管理经营体系。以工业制造企业为主、以五大主导产业企业为重,以牙谷、临空企业为先,分产业、分层级、分梯队建立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引智借力,充分利用中介机构战略投资、专业化管理、项目引进等优势,助推我市企业股改升级。

  (四)实施分层分类挂牌上市。强化企业分类归集、板块培育,按照“传统型、科创型、口腔类”三大板块,采取“培育-加速—中试—股改—预备”的步骤,制定我市企业挂牌上市辅导计划。推进轨道交通装备、汽车整车制造、生物医药等主业突出、盈利稳定、市场前景广阔的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引导上市龙头企业围绕本地产业延链、补链、固链,针对国内外优质资源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服务地方经济转型能力。推进我市口腔装备材料、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提高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覆盖率。对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初创企业以及纺织鞋服、日化、食品、汽配、机械等传统类企业,推动其在“新三板”和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成熟后转板上市。抢抓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大力扶持辖内柠檬产业化深加工龙头企业,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跟踪辅导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打造柠檬挂牌上市企业,推动柠檬产业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鼓励外地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资阳,支持本地企业“借壳”、“买壳”上市。

  (五)实施资本市场多元融资战略。推动我市挂牌、上市及后备库企业开展股权融资业务,引导企业利用可转债、双创债、可交换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多元化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增强资本实力。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新股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融资。加大企业上市募投项目落地服务力度,促进募投项目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支持政策

  (一)提升财政奖补激励。设立资本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对公司改制验收完成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费用补贴。对股改完成并在我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贴。公司改制和股改不重复计算,先公司改制再完成股改享受差额补助。

  对成功挂牌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补贴。企业正式启动新三板挂牌程序,给予30万元补贴,挂牌成功后另行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贴。企业上市辅导验收合格、发行上市申请被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70万元补贴,经证监会核准(备案)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0万元补贴。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对全市第一家新三板成功挂牌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第一家成功上市企业给予160万元奖励。

  对四板企业实现融资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新三板企业融资投资本市的,按年度实际融资投入本市的0.5%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单个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的,按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本市的0.2%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保荐机构等单位申报省财政相关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贴息或补贴。

  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我市按其投资资阳规模的1%给予奖励,针对其他诉求按“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协调解决。具备三板及以上挂牌上市基础条件企业迁入或以单独项目在我市成立新公司的企业给予部分返税和研发经费补贴,具体金额按“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协商拟定。

  (二)强化税费减免政策。企业改制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土地、房产、车辆等权证过户和用气权、用水权、用电权等无形资产过户,相关部门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依法补齐无争议的相关房产、地产权证产生的公证中介费用按规定标准下限收取。企业股改中对符合税法规定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进入我市重点拟挂牌、上市企业后备库企业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进行改制、规范过程中新增加税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缓缴税款业务。

  (三)优化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对挂牌、上市及后备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合作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支持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订单、股权等质押融资,持续优化信贷结构,满足企业改制上市、增资扩股、并购重组资金需求,对符合有关信贷条件的给予最惠利率。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环节,通过降息、续贷、展期等措施降低存量贷款利率和资金周转成本。优先开展对挂牌、上市及后备企业担保增信服务,优先考虑纳入全市相关贷款分险补偿范围。推动我市相关专项基金等将上市入库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创投孵化。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依托市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各县(区)政府、高新、临空、发改、经信、人社、财政、工商、科技、住建、国土、环保、投促、税务、金融办、人行、银监等市级部门资源整合,统筹推进解决相关公司改制、股改和挂牌上市工作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和社保缴纳、证照补办等相关问题。市政府金融办具体负责组织中介机构推进做好公司改制、股改和挂牌上市日常事宜以及部门(单位)沟通衔接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市财政局与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做好财政奖补测算和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研究出台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和审计,合理、规范、有效利用财政资金引导企业挂牌上市。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要大力引导挂牌上市后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推荐参与承担国、省项目,力争获得国、省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人行资阳中支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信贷支持,确保企业流动性稳定。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企业公司改制、股改和挂牌上市支持工作。

  (三)建好服务平台。建立“二单、二库、一平台” 服务体系,市政府金融办要会同各产业主管部门及中介机构分年度制定公司改制和股改企业名单,建立挂牌上市企业后备库,强化名单、入库企业动态管理。会同主办券商建立挂牌上市专家库,搭好培训交流平台,实行“专家—企业”对口结对,定向、定期辅导,常态化开展股改、挂牌上市专业技术培训。

  (四)开展跟踪督导。市政府金融办要组织中介服务机构不定期对县(区)公司改制、股改和挂牌上市工作进行跟踪督促,深入企业广泛宣传。县(区)政府要指定专门部门加强辖内有关企业联络对接,建立并更新公司改制、股改和挂牌上市企业信息台账等,按季向市政府金融办上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五)加强考核管理。将企业公司改制、股改和挂牌上市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的目标考核范畴。各县(区)政府对应出台部门目标考核制度。对县(区)政府的考核由市政府委托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完成。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和挂牌政策措施的通知》(资府发〔2015〕21号)同时废止。本实施意见与其他相关政策同类,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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