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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8-00023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0-25 发布日期: 2018-10-25 文  号: 资府办发〔2018〕61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18〕61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资阳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资阳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资阳市传统工艺振兴实施计划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厅等部门四川省传统工艺振兴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发〔2018〕47号)精神,结合资阳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本计划所称传统工艺,是指具有历史传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使用手工劳动的制作工艺及相关产品,是创造性的手工劳动和因材施艺的个性化制作,具有工业化生产不能替代的特性。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资阳地域特色文化,以支持手工制作技艺和特色文化创意产品为重点,创新文化惠民模式,促进传统工艺与艺术、科技、设计及教育融合发展,丰富传统工艺题材和提升产品品质,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应用。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一批传统工艺振兴重点项目,建设一批传统工艺产品孵化基地,培育一批传统工艺优秀工匠,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传统工艺精品,四川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再创造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从业者收入以及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基本形成独具四川特色的传统工艺振兴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工艺目录建设。依托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相关机构,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范围,以市场认可为导向,采用专家评审机制,制定准入和退出标准,建立资阳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进行定期跟踪和项目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和实施市级传统工艺项目专项扶持计划,通过政府采购、产业立项、财税减免优惠等多种方式,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各地参照建立本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负责)

  (二)工匠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工匠人才评比活动,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机构认定、社会公示的评审程序,以技艺精湛的中青年非遗传承人为主要对象,评选命名一批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提升年轻一代从事传统工艺的获得感。依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和市、县两级文化馆及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单位,为传统工艺收徒授艺、体验传习等活动提供场所支持。积极开展传统工艺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增强传统工艺的社会认同。邀请传统工艺类企业到传习基地、场所等非遗传承集中地开展技艺培训,为返乡下乡人员提供免费工艺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三)研修研习培育。邀请川内高校及科研机构来我市开展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或授课活动,组织传统工艺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参加活动。争取省文化厅在资阳建立传统工艺工作站,邀请川内高校及科研机构在我市建立传统工艺实习实践基地,开展传统工艺精品的创意设计研发。积极争取各级、各类传统工艺研讨会在我市召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工艺学科拓展。鼓励和支持省内高校、各类职业院校开设涉及我市传统工艺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创建传统工艺振兴教学基地,与技艺大师、非遗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支持将我市传统工艺纳入川内高校课程和我市中小学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五)孵化基地建设。依托我市现有创客基地和创业培训园区(基地),试点建设传统工艺双创孵化基地,培育示范项目,引领传统工艺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传统工艺创新发展,完善我市传统工艺的载体建设体系。鼓励省内外的企业、高校及研发机构在我市建立传统工艺孵化基地、示范园区和项目集中地,帮助我市提升传统工艺水平。鼓励传统工艺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开发休闲旅游、购物商贸旅游、文化体验旅游和工业旅游等,打造传统工艺特色小镇。鼓励依托传统工艺,设计形成的资阳特色文创产品,打造文创产品专业市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旅游发展委负责)

  (六)工艺品质提升。鼓励传统工艺传承人或相关企事业单位采用现代科学技术,通过改进设计、改善材料、改良制作等方式,提升工艺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设计品质,打造石刻、竹编等具有代表性的传统工艺精品。支持参加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大赛,鼓励在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和生产制作中,增加和融入创意元素,走自主创新和品牌发展之路。引导工艺类企业、个人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积极开展国内、国际商标注册和保护。鼓励传统工艺从业者在作品、产品上署名或使用手作标识,保护商业秘密和创新成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负责)

  (七)工艺品牌推广。组织参加传统工艺工匠人才创意设计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参加传统工艺再设计创新大赛,引领传统工艺企业走自主创新和品牌发展之路。积极参加四川传统工艺线上线下推广平台,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推介、展示、销售渠道。鼓励旅游景区设立传统工艺产品的体验展销场所。鼓励我市各类传统工艺在国内外大型文化会展、节庆活动以及旅游、商务等相关节会上设立传统工艺体验展销专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博览局负责)

  (八)社会普及传播。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乡镇文化站以及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场所,开展面向社会的传统工艺展演、体验、传习、讲座、培训等各类活动,使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为普及推广传统工艺的重要阵地。支持大中小学组织开展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体验活动和比赛,提升青少年的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欢迎各大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推广我市传统工艺,鼓励参加全国各地的传统工艺活动,争取举办地方传统工艺类技艺技能大赛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九)文化生态优化。积极开展传统工艺普查工作,系统梳理我市非物质文化资源,收集整理传统工艺项目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挖掘传统工艺项目的内涵和价值。(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强化统筹协调。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协调合作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等工作,积极探索振兴传统工艺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广泛开展面向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下岗职工、城乡残疾人、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的手工艺技能培训,鼓励从事传统工艺生产。

  (十一)强化社会参与。支持成立传统工艺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组织开展传统工艺产品生产、质量、设计、商标、品牌等方面的研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统工艺企业,举办传统工艺的宣传、培训、研讨和交流合作等活动,建设传统工艺展示、传习场所和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非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文化人士等参与传统工艺推介提升活动,拓宽宣传推介渠道,扩大社会参与面。

  (十二)强化金融服务。鼓励市、县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传统工艺类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开发适合传统工艺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向中小微传统工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加强对传统工艺企业、组织和个人的投融资支持和服务。调动个人、企业和基金会的力量,为传统工艺的保护、传承与创新筹集社会资金。

  (十三)强化政策支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传统工艺相关项目以及特色文化产业传统工艺发展予以支持。加大市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向传统工艺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支持倾斜力度。完善传统工艺集中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级传统手工技艺、传统美术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国家级、省级传统工艺大师传承传习场地建设。列入四川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传统工艺企业,符合现行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传统工艺人才培训计划纳入乡镇工作站培训项目,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名录,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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