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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8-0002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1-05 发布日期: 2018-11-05 文  号: 资府办发〔2018〕64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发〔2018〕64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8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6号),对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将乐至县童家镇纳入全省32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以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和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为保障,赋予经济发达镇同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推动乡村振兴、简约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为四川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我市建设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试点范围

  全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阶段在乐至县童家镇进行,试点镇要坚持改革创新引领,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确保任务落地落实。其他镇要学习借鉴试点镇的经验做法,做好相关改革。在省政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时,条件成熟的镇要积极争取,按规定程序报批纳入全省试点范围。

  三、方案制定

  乐至县委县政府要按照川办发〔2018〕56号文件要求,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于今年年底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并报四川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备案后组织实施。要增强改革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逐一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在扩大试点镇管理权限方面,由乐至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制定的经济发达镇下放行政权力指导目录,结合实际选取具体下放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如在指导目录外需赋予经济发达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乐至县委县政府在报市委市政府的改革实施方案中一并提出。

  四、组织实施

  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市政府总体负责,试点镇所在县政府是推进改革的责任主体,镇政府是实施主体。改革试点工作由市委编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市级部门(单位)要按照川办发〔2018〕56号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对改革涉及的相关事项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并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试点镇具体支持,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合力。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6号) (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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