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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8032/2021-00003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16 文  号: 资雁府办发〔2021〕44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雁府办发〔2021〕44号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雁江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请区农业农村局、区国土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6

 

 

资阳市雁江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一、认真履职尽责,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

 

 

 

1

明确耕地优先序

1.1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贯彻藏粮于地国家战略,严守耕地红线,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完善耕地保护精准底图,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强化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和农村建房占用耕地,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牵头单位:

区国土分局农业农村局

区国土分局

副局长 蒋宇

 

农业农村局

机关党委书记 陈勇

赵毅刚

028-26080717

 

邓余良

18190306725

 

1.2 突出粮食生产的基础性地位,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永久基本农田优先、重点发展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和饲草饲料生产。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李开虎

028-23029396

1.3 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要严格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加大租赁农用地监测监管力度,对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从事非粮化生产,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长期

农业农村局

局长 秦兵

罗建彬

028-26182530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2

加强粮食

生产功能

区监管

2.1 开展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 重点检查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等问题,并督导及时予以剔除并补划。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高标准农田。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期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庄娟

028-23029076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重点投向粮食生产功能区, 相关农业资金优先安排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鼓励作 物一年两熟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粮食,种 植非粮食作物的要在一季后恢复粮食生产,主要种植 水稻、玉米、小麦三大主粮作物,有效保障粮食种植面积。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

长 期

农业农村局

机关党委书记 陈勇

邓余良

18190306725

 

2.3 严禁违规占用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种植目标作物。对符合有关规定确需占用的,要及时调整、补足,确保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不得擅自调整、不得违规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超标建设农田林网。对新增违规占用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长 期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李开虎

028-23029396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3

稳定粮食 种植面积

3.1开展耕地撂荒地治理。每年1月、6月开展撂荒地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对连续2年以上撂荒耕地,未复耕前暂停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属土地流转的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鼓励通过土地股份合作、流转经营、代耕代种等方式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种粮,确保今年撂荒地复耕面积高于粮食扩种面积任务。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区国土分局

配合单位:

国家统计局雁江调查队、统计局

 期

农业农村局

局长 秦兵

 

区国土分局

副局长 蒋宇

农业农村局

罗建彬

028-26182530

 

赵毅刚

028-26080717

3.2 坚持良田粮用,重点将种粮食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加快出台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组织施工,建成能灌能排、宜机作业的高产粮田,确保完成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机关党委书记 陈勇

邓余良18190306725

3.3 要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口粮田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确保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确保全粮食面积完成165.8 万亩,产量达到 51.8 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2025

区农业农村局

机关党委书记 陈勇

邓余良

18190306725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4

有序引导

工商资本

下乡

4.1 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有效提升种粮的综合效益,调动政府、基层和种粮主体的种粮积极性。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区发改局

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李才胜

刘霞

028-23026367

4.2 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资格审查 和项目审核制度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土地用途、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对违反产业规划和土地利用优先序原则大规模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正在实施的项目立即予以纠正,对已完成的项目立即停止享受各类财政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农业农村局

局长 秦兵

罗建彬

028-26182530

5

严禁占用

永久基本

农田种树

挖塘

5.1 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开展耕地非粮化普查,对存量问题,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步减少存量;对正在进行的非粮化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制止,坚决遏制增量。

牵头单位:

区国土分局

 配合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2022

区国土分局

副局长 蒋宇

赵毅刚

028-26080717

5.2 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沟凼占比要符合四川省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指南。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李才胜

黄吉仙

028-23026936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二、强化激励约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

6

严格落实 粮食安全 市长责任

6.1 出台《关于促进粮食扩面增产的八条措施》,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镇、村社地块,确保全粮食播面和产量稳中有增。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2021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庄娟

028-23029076

6.2 对耕地非粮化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 粮、宜经则经的原则,认真摸清底数,稳妥搞好分类, 鼓励腾退低效经果林恢复种植粮食,逐步减少耕地非粮化存量,实现良田种粮。

牵头单位:农业农 村局

配合单位: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统计局

2025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李开虎

028-23029076

 

6.3 把耕地非粮化、耕地撂荒作为粮食安全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提高粮食面积、产量、高标准 农田建设等考核权重,细化考核要求。对耕地非粮化、撂荒趋势恶化的要全通报,并在粮食安全长责任制考核结果评优中一票否决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统计局雁江调查队、改局、区统计局

2021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李开虎

028-23029076

6.4 建立粮食主产政府领导述职制度,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底要向上级报告抓粮食生产履职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力的要全通报、警示约谈。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改局

2021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李开虎

028-23029076

6

严格落实 粮食安全 市长责任

6.5 加强粮食安全长责任制考核结果应用,对影响考核成绩的镇、街道,严格追责。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庄娟

028-23029076

6.6 对为全粮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镇、街、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新型经营主体代表等单位和个人积极组织推荐参评四川省政府稻香杯农业丰收奖”。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

配合单位:

财政局国家统计局雁江查队

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魏宗成

庄娟

028-23029076

7

完善粮食

支持政策

7.1 认真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引导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

牵头单位:

财政局

配合单位:

农业农村局

 期

财政局

总会计师 李雪梅

康济峰

028-26653777

7.2 积极争取用于粮食主产县发展粮食生产的省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益安排,支持我粮食主产县发展粮食生产。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农业农村局

局长 秦兵

罗建彬

028-26182530

温 润

028-26920976

7.3 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农业农村局

机关党委书记 陈勇

邓余良

18190306725

7

完善粮食

支持政策

7.4 落实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30亩以上种粮大户按规定予以扶持。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省安排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50%以上用于粮食生产。

牵头单位:

财政局

配合单位:

农业农村局

 期

财政局

总会计师 李雪梅

温润

028-26920976

7.5 继续实施稻谷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要加大稻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宣传,用好最低粮食收购价政策,扩大粮食特别是水稻的种植面积。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区发改局

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魏宗成

庄娟

028-23029076

7.6 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安排粮食生产,逐年增加粮油生产发展资金总量和占比;加快推进丹山稻渔等粮油园区建设,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王斌18982900091

 

7.7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落实农机作业补贴。积极开展水稻机插、机播、机收,玉米籽粒机收等示范推广, 加快丘陵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着力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牵头单位:

农业农村局

2025

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魏宗成

李斌

028-26243060

7.8 指导银行业机构加大针对粮油等农产品的信贷支持力度、贷款产品的创新力度、与农担公司的合作力度,着力为从事粮食生产、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金融支持。

牵头单位:

财政局

配合单位:

农业农村局

2025

区财政局

总会计师 李雪梅

温润

028-26920976

8

加强耕地种粮监测

8.1每年1月、6月开展耕地种粮监测,通报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耕地“非粮化”的早发现、早制止、严管控。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统计局雁江调查队、区统计局

长 期

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庄娟

028-23029076

8.2配合开展“两区”目标作物遥感监测试点,探索“两区”目标作物种植管理的信息化、精准化。

牵头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统计局雁江调查队

2025

区农业农村局

总农艺师 魏宗成

庄娟

028-2302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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