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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1-0000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2-24 文  号: 安府办发〔2021〕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办发〔20219号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域部分区域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办事处,岳阳镇、文化镇、思贤镇、永顺镇、鸳大镇人民政府,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域部分区域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23日

县域部分区域禁止(限制)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决定在县域部分区域实施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2724:00止。

二、区域划定

(一)禁止区域。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所属辖区及安岳大道全段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全年禁止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区域。自20212230:00时起至202122724:00止,文化镇、思贤镇、永顺镇、鸳大镇所属辖区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暂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已经购买、储存的烟花爆竹就地封存。

(三)暂停许可。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已经许可的零售经营户在本轮许可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审批,待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扩大禁止销售、燃放区域后另行通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统筹各类宣传渠道、平台和新媒体,发动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在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开展全覆盖宣传。由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印制《县域部分区域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附件1)《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附件2),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局、相关乡镇(街道)负责,分发张贴到各广场、社区、小区及全县所有经营场所。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负责,收集典型案例提供给县委宣传部开展反面教育。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安排一辆宣传车,结合县城巡逻查处开展滚动宣传。由县房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小区物管做好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管控工作。由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移动运营商每天两次全覆盖推送宣传短信。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引导出租车、公交车利用LED显示屏开展滚动宣传。由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城区各类生产、建筑企业开展宣传(含禁售禁燃、降低排放、降低扬尘等内容)。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通过家长群、学生群,开展“小手拉大手”“开学一堂课”等活动进行宣传。由县民政局、县民宗局负责,对殡仪馆、公墓、宗教祭祀场所开展宣传。

(二)加大源头管控力度。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供销联社配合,对县城内的1家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实行严格监管,严禁向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暂停向限制销售、燃放区域内许可零售经营户供货,禁止直接在仓库外向不明身份人员供货;向其他区域零售户供货的,应严格产品销售流向登记要求,规范张贴公司封签,同时登记供货品种、数量、供货时间、供货区域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备,严防烟花爆竹产品倒流。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乡镇(街道)配合,抽派专门人员组成3个工作小组,在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开展烟花爆竹管控专项行动,全天候巡逻检查。对违规违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等行为进行制止、查处,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同时开展源头追溯,严厉打击背后利益链条。

(三)加大卡口临检力度。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抽派人员在成安渝高速公路安岳出口、内遂高速安岳出口、国道247(凯丽国际外十字路口)、国道247(金花加油站外)、柠都大道与国道319交叉路口(内遂高速安岳出口左侧)设立5个临检点位,对查获的一般运输、携带、夹带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对涉嫌违法运输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坚决截断烟花爆竹产品回流通道。同时,对渣土运输和超限、超载、超排放的车辆进行查处。

(四)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由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在监测点附近路段实施大型车辆尾气排放检测,对超限排放车辆进行查扣处置。由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环卫所、县消防大队配合,根据环保监测数据及时安排雾炮车进行降尘处理,在重点时段要连续不间断处理,确保大气污染指数明显下降。由县气象局负责,及时预报气象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暂缓建筑类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已复工企业暂停渣土运输作业,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工作措施。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大县城各类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监管治理力度,排放严重的立即实施停业整顿。由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龙台发展区管委会负责,加大工业园、城区及周边各类生产企业的排放治理力度,所有降排设备要全部启用,无降排设备或启用设备后仍然排放超标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森林警察大队负责,加大秸秆禁烧和野外用火管控力度,确保不发生燃烧秸秆和发生森林火灾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责任上肩,亲自到一线抓好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排查、禁燃禁放等工作,同时统筹好部门下沉力量,确保不出现管控真空地带。各村(社区)、网格员、小区物管为本区域责任主体,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排查、宣传、管控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联动执法,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二)明确包片责任。由包联县级领导及相关部门(附件3)负责督导乡镇(街道)开展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部门包联社区责任制度,由各包联部门(附件4)主动与社区对接,抽派足够人员到包联社区开展宣传、排查、管控等工作,实行网格化管控,确保人、岗责任明晰和入小区入户全覆盖。元宵节当日所有值班人员应值守到次日凌晨1点。227日早晨继续安排相应力量值守,防止反弹。

(三)严肃追究责任。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环委办组成巡查组,对禁止(限制)燃放区域内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约谈,对因工作相互推诿导致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部分区域禁止(限制)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3.县级领导包联禁止(限制)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表

      4.县级部门包联社区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表

 

 

 

 

 

 

附件1

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域部分区域禁止(限制)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县域相关区域内公共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所属辖区及安岳大道全段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止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20212230:00时起至202122724:00止,文化镇、思贤镇、永顺镇、鸳大镇所属辖区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暂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已经购买、储存的烟花爆竹就地封存。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四、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带头遵守本《通告》规定,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由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在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24528119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岳县人民政府

           (百份以上不盖章)

2021223

 

 

 

 

 

 

 

 

 

 

 

附件2

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各位朋友:

您好!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县域部分区域实施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请您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岳城街道、石桥街道、岳阳镇所属辖区及安岳大道全段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止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20212230:00时起至202122724:00止,文化镇、思贤镇、永顺镇、鸳大镇所属辖区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暂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已经购买、储存的烟花爆竹就地封存。

三、凡违反规定在禁止(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止(限制)销售、燃放工作,发现违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拨打11024528119电话举报。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安岳县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223

 

 

附件3

县级领导包联禁止(限制)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表

 

 

包联县级领导

包联县级部门

包联乡镇(街道)

李建英

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

岳城街道、文化镇

 

县应急管理局

岳阳镇、鸳大镇

彭建华

县公安局

石桥街道

刘小彬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永顺镇、思贤镇

 

 

 

 

 

 

 

 

 

 

 

 

 

 

 

 

 

 

 

 

 

 

附件4

县级部门包联社区禁止(限制)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表

 

 

县级部门

(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联系人

包联社区

社区联系人

县统计局、柠檬产业发展中心

陈桂兰15908416383

岳阳镇北坝社区

李洪坤13795715018

县发展和改革局

陈勤13649013548

岳阳镇土地堂社区

熊文锦13708249292

县人民法院、县工商联

喻谦13778986878

岳阳镇石坝子社区

吴志群13568557007

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党研室

吴燕13882934655

岳阳镇兴安社区

陈笠15182171816

县教育和体育局

胡财军13678242883

岳城街道龙井社区

王贵英15984208678

县农经局、县供销联社、实验中学

刘丽13982907077

岳城街道洗墨池社区

彭红兵18227405240

县审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李小聪13739449844

岳城街道铁峰社区

蒋美其13700949627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

傅国文18980383188

岳城街道四方井社区

唐丽芬15983248616

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王利芳13882922959

岳城街道奎星阁社区

李雪中13982960066

县水务局

谢龙18227914377

岳城街道王家坝社区

吴熙丽13730732336

县民政局

康乐安13730739518

岳城街道奎安社区

刘桂花13547286103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协、安岳中学

阳春秀13982998399

岳城街道土城门社区

王 旭13982934059

县司法局、县总工会

李伟13982996323

岳城街道龙凤社区

汤小丽15984208392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县残联

姚建15984219098

岳城街道龙王庙社区

李钧15883202359

县经科信局

蒋 琼13882921369

岳城街道南山社区

刘升强18708266158

县委党校、安岳教师进修校

陈妞13882975355

岳城街道阳光社区

张书伟13882961165

县人民检察院、县税务局

许鸿英13982993713

石桥街道广惠桥社区

吴章彪13739428221

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工业园服务中心

刘胜高13982997525

石桥街道峗坝社区

赵微18228265158

农业农村局(含扶贫办)、县应急管理局

李志丹13568535606

石桥街道石兴社区

刘丹霞15082113221

注:牵头部门联系人若有变动,请自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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