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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6322/2021-0000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13 文  号: 安府办发〔2021〕2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安府办发〔202127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岳县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

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的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安岳县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0日  

 

安岳县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川办发〔202086号)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资府办发〔2021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及新发展理念,按照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着眼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际需要,加快解决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能力、监督管理水平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到2023年底,城区设施能力完全满足生活污水日常处理和应急处置需要,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区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及建制镇污水支线管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雨水混入污水管网体量明显减少,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力争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平均达90毫克每升;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85%;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省下目标任务。

(二)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快实施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统筹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到2023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处理以无害化焚烧为主,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城区基本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5%以上,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三、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

(三)科学编制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规划。坚持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扎实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城镇生活污水专项规划修订工作。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优化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布局,加快推进市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向城乡结合部、近郊地区延伸辐射。

(四)着力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加快推进大平镇、乾龙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重点实施龙台镇、通贤镇、周礼镇、兴隆镇二期4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厂区出水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其他建制镇结合生活污水排放量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放标准。

(五)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市政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健全市政排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制度,收集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结合城区人口规模、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科学确定排水管网建设规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整治等工程项目,有序实施城镇排水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加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启动龙台镇等7个建制镇污水管网改造修复,加快推进老城区新建管网等总长约45.821公里的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厂服务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稳步提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

(六)加快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加快实施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大幅降低全县填埋处置所占比重,促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原则上应纳入城市集中无害化处置范围。住建部门要会同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排水企业污泥处置的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污泥非法转移、堆放、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坚持就近处理、就地循环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再生水用途、规模和布局,统筹规划再生水利用项目并加快建设,鼓励城市杂用、工业生产、景观用水、河道补水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

(八)加快建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四川省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在线监测项目建设,重点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纳入信息化监管。

(九)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业运维。积极推行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厂—网—河(湖)”一体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优先实行“厂—网”一体化运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按照“以城带镇”的方式,纳入城镇一体化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废(污)水接入管理制度,严禁处理不达标的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加强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

(十)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坚持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城乡一体”原则,按照《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全面摸清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数量及区域分布情况,科学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统筹规划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十一)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大力推进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通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A级及以上资格评定。在安岳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后,安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主要作为应急保障,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同步加快飞灰、渗滤液、残渣处置设施和可回收物分拣、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十二)加快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健全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结合厨余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引导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就地处理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厨余垃圾开展生物处置和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十三)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按照“适度超前、循序渐进”原则,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统筹推进收集点和中转(压缩)站新(改)建项目建设,配套完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探索直收直运模式,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2023年底,力争安岳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

(十四)持续推进存量垃圾治理。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推进使用期满或不再使用的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积极探索利用焚烧处理等技术手段逐步消纳存量垃圾,积极运用污水处理设施,协同处置垃圾渗滤液。落实全县4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网格管理,结合“农村清洁行动”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置,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十五)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技术导则(试行)》,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督促指导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做好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监测,并将污染排放数据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住建部门、项目乡镇(街道)是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务、商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十七)加强资金投入。积极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国省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推进生活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并健全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强化运营经费保障。

十八)加强监管管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正排工序、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切实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加大执法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严肃查处污水偷排、污泥乱倒、设施闲置等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安岳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2.安岳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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