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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1-00017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3-29 文  号: 乐府办发〔2021〕8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218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

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29        

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21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县十四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进一步强化安全之弦紧绷不松、安全之事常抓不懈、安全之责扭住不放,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10+2”成果,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分级管理,及时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三、整治范围

此次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全县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道路交通、房屋建筑、工业行业、地质灾害、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汛期安全等7个专项。

(一)道路交通方面一是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二是全面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杜绝带病上路三是全面开展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全方位管理。四是全面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治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县道安办)

(二)房屋建筑方面一是全面排查整治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抓住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农村民房和养老福利机构。二是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抓住大型商场、高层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三是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抓住农村建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三)工业行业方面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抓实隐患排查。坚持把隐患排查贯穿整治工作始终,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台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隐患治理。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三是坚持建章立制,抓实安全基础。结合集中整治暴露出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牵头单位:县经科信局)

(四)地质灾害方面一是加强地灾隐患排查识别,确保隐患早发现、危险早知道、遇险早避让。二是坚持四个一批属地为主,分级防治的原则科学开展地质灾害治理。三是严格落实防灾避让措施,提升主动避险能力。四是健全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着力解决防灾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消防安全方面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高危场所,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和市政消防设施等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有效防止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宣传,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食品安全方面守住起始环节,开展农药兽药市场检查,规范畜禽屠宰行为,推广实施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二是突出重点品种,严查肉类、食用油、米、面、保健食品等购销渠道,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三是瞄准重点区域,集中排查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校园周边小餐馆、农贸市场等,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四是严管重点场所,专项检查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坝坝宴、网络餐饮和小作坊、小摊贩,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防汛安全方面。一是全面开展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河湖防洪工程、在建涉水工程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逐一登记造册,不留死角盲区。二是边查边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度汛安全。三是加强警示,增强避险意识,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以上实施方案由牵头单位具体制定,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其他行业监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开展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四、进度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按照7个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任务,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于48填写《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表》(见附件9)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收集汇总后选取重大隐患由县政府挂牌督办。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倒排工期,务必整改到位。县政府将按照四个一批(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的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三)巩固提升(20217月)。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原则,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落实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举措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环环相扣不断档,层层推进不懈怠,确保任务目标全面完成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务必做到四个亲自:必须亲自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必须亲自带头开展安全隐患督查、检查,必须亲自研究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必须亲自到现场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自分管行业、分管单位的安全。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组(见附件1),7个专项组分别由分管副县长负总责,行业部门牵头负责,全面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督查检查,调度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加以督促推动。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从严追究其负责人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于4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县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请各乡镇(街道)、各牵头部门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8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付净萍,联系电话:23250040,电子邮箱:2589321922@qq.com

 

附件:1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组任务分工

2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房屋建筑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工业行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地质灾害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消防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食品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防汛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9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表


附件1

 

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组任务分工

 

为统筹推进全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彭玉秀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组  长

 敏

县政府副县长童家发展区党工委

专职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管昌平

县政府副县长

 

刘新平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朱道理

县政府副县长、童家发展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万旭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俊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

 旭

县发改局局长

 

欧加建

县经科信局局长

 

 鑫

县教体局局长

 

胡建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盾

县民政局局长

 

杨世奇

县财政局局长

 

 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易吉才

县住建局局长

 

陈吉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勇军

县水务局局长

 

文国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平南

县商务经合局局长

 

 斌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萍

县卫健局局长

 

 英

县国资金融局局长

 

 理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云志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巧

乐至生态环境局局长

 

龚啸吟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唐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科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专项整治组任务分工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组刘新平同志负总责,县公安局牵头,县公安局副局长胡建宏为第一责任人。县经科信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配合。

(二)房屋建筑专项整治组彭敏同志负总责,县住建局牵头,县住建局局长易吉才为第一责任人。县经科信局、教体局、民政局、商务经合局、卫健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

(三)工业行业专项整治组朱道理同志负总责,县经科信局牵头,县经科信局局长欧加建为第一责任人。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

(四)地质灾害专项整治组彭敏同志负总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龙为第一责任人。县发改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刘新平同志负总责,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龚啸吟为第一责任人。县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经合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朱道理同志负总责,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倪理为第一责任人。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经科信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经合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民宗局等部门配合。

(七)防汛安全专项整治组管昌平同志负总责,县水务局牵头,县水务局局长唐勇军为第一责任人。县经科信局、教体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经合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附件2

 

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施 方 案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根据《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对涉及人、车、路、环境四要素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切实解决一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通行安全与秩序进一步好转,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形势持续向好。

二、整治内容

一是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路面通行安全;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员隐患清零,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控;三是全面开展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全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治理,净化通行秩序。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对全县国省道、县乡村道、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沿线安保设施、标志标牌以及桥梁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及时研究制订整治方案,及时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追踪道路安全隐患整改进度;落实加强对桥梁的日常观察和定期检查,并做好观察日志;要加强协调督促,扎实推进现有隐患的整治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消除。交通、公安要积极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2021620前要完成4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安装(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多发点位情况提供具体安装点位,由公路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严把车辆登记和年度审验关,禁止登记和审验非法改拼装车辆。市场监督部门要严厉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的行为,严查检测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并对超标电动车、三轮、四轮车销售进行清理排查,严禁经销商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交通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排查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情况,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清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安全隐患,督促车主、驾驶人尽快消除。督促逾期未年检的变型拖拉机尽快年检或报废,逾期3个月仍未进行年检的变型拖拉机,禁止其使用及上路行驶。确保专项整治结束前,以上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98%以上,杜绝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开展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加大对运输企业的检查督促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要求;要严把客运车辆安全技术关、驾驶人安全教育关和安全检查关,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要督促各运输企业、车站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七不出站、驾驶员安全承诺等源头管理制度;要强化路检路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县内客运秩序良好。各运输企业要针对季节影响的特点,扎实开展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出现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反应快速、措施有力、处置得当;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对公路客运车辆、货车、挂车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和年检报废、反光标识缺失情况摸底,检查车辆安全带、反光标识、防护网等安全装置配备使用情况,对未年检未报废车辆及时年检报废货车反光标识缺失的要督促整改;要加强信息传递,在行车前要及时将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告知驾驶人,使驾驶人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强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状态的监控,对GPS监控平台发现的超速、未系安全带、拨打手持电话、屏蔽等问题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处理。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监督,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运行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加强监管。(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治理。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护旗行动的总体工作要求,科学调配执法力量,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要加强机动车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管理,严查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检电动自行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阳伞校车未取得许可、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查货车超限超载、机动车违法载人、违法超员、变型拖拉机违法上路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牵头部门要负责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交管办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后),并于331日前上报县道安办。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对照摸排阶段发现的隐患风险,实施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三单推进,集中优势力量强化各类隐患的整改治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倒排工期,务必按进度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20217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查漏补缺,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有效做法,巩固前期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是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总体部署的具体举措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做到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与部门行业专项指导、分块督促相结合;部门和行业监管与企业自查自改相结合,层层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道路隐患排查与治理两手抓,除隐患、早防范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到重要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员、重点运输企业,不留死角。

(二)加强督导强化治理。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影响道路通行安全涉及的人、车、路、环境四要素,要与全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相关结合,要与减量控大”“护旗行动相结合,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隐患排核心重在安全隐患治理,尽快消除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路面管控,公安、交通要联勤联动,实施加强性显性勤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客货运输企业,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道路安全隐患并酿成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着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双微、农村大喇叭等平台,广泛宣传次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早防范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意识。要充分发挥好县道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乡镇(街道)的主责主抓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细致查找各种道路隐患,参与隐患治理,营造浓厚隐患排查整治氛围。

(五)畅通信息,及时报送。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4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县道安办;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8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倪小刚。联系电话:23351396,电子邮箱:2672349338@qq.com。)

 

附件:1. 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2.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附件1

 

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序号

具体任务

实施措施

完成时限

县道安办

1

制发全县工作方案,召开行动研判部署会。

制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召开部署推进会。

315日前

2

定期收集、研判工作开展情况,作好工作总结。

每月收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并收集各成员单位工作小结。

730日前

3

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制发督查通报。

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制发通报,抄告县(区)政府分管领导。7月中下旬组织开展检查,将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行动期间

4

汇总隐患排查台账,对突出的重要道路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汇总隐患排查台账,分类梳理核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等级标准,将重点隐患报安办挂牌督办。

45日前

各乡镇(街道)交管办

5

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比照县道安办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

315日前

6

落实专人每月收集隐患整治推进情况,每月定期报送整治工作小结。

310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县道安办;325日前报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8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行动期间

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7

严把车辆登记和年度审验关,每月滚动清零重点车辆和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

两客一危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99%以上;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98%以上;重点驾驶人(A证、B证)按期审验率、换证率达98%以上。

行动期间

8

排查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

排查确定1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抄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做好安全提示。

3月底前

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9

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

排查确定1处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形成报告报政府或相关部门,并督促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完善警示标志。

3月底前

10

强化城区、国省干道、农村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一是在城区道路每月至少完成125起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行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查处;每月至少完成500起以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人均查处量1//月以上酒驾醉驾违法。二是在国省道每月至少查处30起;以上超员载客、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货车违法载人4类重点违法。三是在农村道路查处86起载客汽车超员违法;人均10//月以上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违法。

行动期间

县交通

运输局

11

把好客、货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强化车辆维修企业监管,打击维修企业非法拼改装行为。

每月开展1次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拼改装专项整治,确保二级以上企业100%全覆盖。

行动期间

12

落实重点货运站场源头单位的联合巡查制度,对发现的装载、出场登记、运输环节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消除隐患,并抄告行业监管部门。

每月开展1次货运站场巡查检查。

行动期间

13

督促属地客、货运输企业对大型公路客运、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督促及时年检报废、整改客货车反光标识缺失;督促客运、货运营运车辆按要求安装动态GPS监控系统,安装率达100%

对全县客、货运输企业所属重点车辆开展安全检查。

行动期间

14

牵头组织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进地分类整治。

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国、省、县道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恶劣天气普通公路重点路段、桥梁、涵洞、坡道、弯道等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的排查整治,及时设置警告标志。

6月底前

15

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千灯万带工作目标任务。

完成省级下达我县4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拱)安装目标任务。

7月底前

16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自身担负的整治任务开展好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行动期间

县应急

管理局

17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乡镇(街道)、路段实施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一批县级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20日前

18

牵头对符合深度调查的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并提出追责意见。

发生符合深度调查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开展深度调查。

行动期间

19

对十二类车辆发生的一般以上的事故,对企业开展延伸调查处理。

发生十二类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开展延伸调查。

行动期间

20

根据自身担负的任务开展好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行动期间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1

开展旅游客运企业检查。

每月开展1次对旅游客运企业的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对旅游客车的安全检查,确保全县旅游客车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行动期间

22

加强旅游客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其做好守法出行、文明驾驶。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旅游客运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行动期间

县教体局

23

统筹全县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全校车始终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校车安全大检查。

行动期间

24

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安排。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道路交通日常教育。

行动期间

25

督促学校在上、放学时间段,派出师资教职员工维护好校门口交通安全秩序。

每天上、放学期间,安排师资教职员工轮流值守。

行动期间

县经科信局

26

对汽车生产企业督促检查,严禁生产不合格车辆。加强建材源头企业监管,对全县砖厂督促检查,加强建材运输的源头管理。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汽车生产企业大检查。

行动期间

县住建局

27

对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占道施工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排查,对在工程建设中违反装载出场登记、违法运输等隐患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开展对建筑工地、城市道路占道施工的货运源头单位违反装载出场登记、违法运输等隐患问题的集中检查整治,对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上报县道安办。

331日前上报隐患点位,4月起实施隐患整治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

对未按规定实施车辆计重出站(场)的矿山(山料)源头企业开展排查整改,严禁超载车辆出场出站。

开展对矿山(山料)源头超载车辆出场出站检查整治行动,对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上报县道安办。

331日前上报隐患点位,4月起实施隐患整治

县农业

农村局

29

对全县变型拖拉机各类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

促逾期未年检、报废的变型拖拉机及时年检或报废,禁止其上路行驶

331日前上报隐患点位,4月起实施隐患整治

30

对变型拖拉机驾驶员积极开展严禁人禽、人货混装的教育引导。

每月开展至少1次的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教育引导宣传。拖拉机机手、农机专合组织等宣传覆盖100%

行动期间

县市场监管局

31

严厉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的行为。

每月开展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的行为大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

32

对超标电动车、三轮、四轮车销售进行清理排查,严禁经销商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和虚假宣传。

每月开展开展至少1次的超标电动车、三轮车销售进行清理排查行动。

331日前

 

 

 

 

 

 

 

 

 

附件2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类型

隐患点位具体名称

隐患简介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

整改情况

 

 

 

 

 

 

 

 

 

 

 

 

 

 

 

 

 

 

 

 

 

 

 

 

 

 

 

 

 

 

 

 

 

 

 

 

 

 

 

 

填报人姓名:                                             电话:                                          审批人:   

 

附件3

 

房屋建筑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施 方 案

 

为加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根据《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辨识房屋建筑存在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施工、改造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整治既有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一)抓实重点房屋排查整治。重点抓住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农村民房、养老福利机构等建筑,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违法违规建设、改建(扩建)项目;二是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然在用建筑、老旧危房;三是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或重塑空间形态等违规装饰装修;四是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五是外墙保温材料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易可燃材料,建筑外墙饰面脱落、外墙保温层开裂损坏等情况;六是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涝灾害隐患等情况的房屋建筑、农房、板房。

(二)抓实人员聚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抓住大型商场、酒店、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一是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二是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三是防火分隔是否完好有效防排烟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消防水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统完好有效;五是报警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统完好有效;六是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和组织开展演练情况。

(三)抓实建筑施工排查整治。重点抓住城乡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一是施工现场的深基坑、脚手架、支模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二是四口五临边防护、设备机具、临时用电、消防设施;三是施工工地现场汛期地灾隐患。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建立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排查整治机制,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或采取管控措施,并于46日前将隐患台账报县住建局。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同步消除或管控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20217月)。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制和行业统筹指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及行业牵头部门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排查责任,落实整治措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是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配置等工作,狠抓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各级各部门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各自职责,指导开展既有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经科信局牵头指导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教体局牵头指导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民政局牵头指导养老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住建局牵头指导老旧小区、农村房屋及建筑施工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商务经合局牵头指导大型商场、酒店等安全隐患排整治;县卫健局牵头指导医院全隐患排查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指导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强化工作指导,注重工作实效由县住建局牵头,统筹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牵头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全面排查,加快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务实工作举措,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动员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如实提供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和建设手续情况,指导乡镇(街道)逐户排查,并做好督导检查要调动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技术保障。

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牵头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和违法违规建设的危害,提升全民房屋建筑安全意识,动员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要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并于4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县住建局,同时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于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8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

(联系人:吴春,联系电话:15775186008,电子邮箱:865664453@qq.com


附件4

 

工业行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施 方 案

 

为加强工业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根据《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县工业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推动全县工业领域除隐患、早防范,建立落实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经常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二、整治内容

(一)坚持预防为主,抓实隐患排查。坚持把隐患排查贯穿整治工作始终,相关责任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台账。

1. 危险化学品行业方面。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能力方面是否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的情况员工是否持证上岗的情况,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设施是否带病运行的情况,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环节是否标准规范的情况,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外溢风险等情况。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童家发展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 工矿行业方面。突出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企业、天然气开采等行业企业,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与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订与落实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牵头单位:县经科信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童家发展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国网资阳供电公司乐至分公司

3. 企业消防方面。重点排查消防器材的品种、规格、数量适用、配置合理、使用情况,消防通道主干道、支干道、梯间、车间、工序出入口无障碍等情况,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的情况,仓储物资是否符合按墙距、垛距、间距存放不超存、不混存的情况,安全标志、标线设置清晰合理等情况。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童家发展区管委会、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资阳供电公司乐至分公司

4. 力输配电设施方面。重点排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章建设施工和违规种植高杆植物造成安全隐患的情况,林区输配电设施通道竹木、可燃物隐患清理的情况,重要输电线路、变电设施、重要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的情况等。牵头单位:县经科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资阳供电公司乐至分公司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隐患治理。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能当时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制定治理方案,做到治理措施、完成时间、应急防范措施、治理负责人四到位。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资金保障补强安全短板。

(三)坚持建章立制,抓实安全基础。结合集中整治暴露出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安全评价、教育培训、警示约谈等制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早班会、员工教育培训、车间班组与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通过固化制度,把防范管控、排险除患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员工、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转变。同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在政策支持、资金奖补、税费减免、质量品牌评比、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强化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比重,发挥考核评比促进安全生产作用。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相关责任单位要组织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从严从细查找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要深入企业开展抽查,指导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相关责任单位要针对排查的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整治,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倒排工期,务必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20217月)。相关责任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落实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责任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相关股室具体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工作实效。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企业,深入车间,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对除隐患,早防范整治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整治不彻底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工作,于42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县经科信局安全生产管理股(205办公室),每月22日之前报送《乐至县工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工作小结,730日前报送工业行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总结。

(联系人:杜跃民,电话:15281096163,电子邮箱:449722826@qq.com

 

附件:工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

 

工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021年  月  日)

排查情况:全县工业行业安全隐患共排查  处,整改完成  处,按计划整改中  处。

乡镇(街道)/部门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存在隐患

整改要求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    限

责任人

责任领导

整改情况

 

 

 

 

 

 

 

 

 

 

 

 

 

 

 

 

 

 

 

 

 

 

 

 

 

 

 

 

 

 

 

 

 

 

 

附件5

 

地质灾害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施 方 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根据《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充分运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摸清隐患风险底数。健全完善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建立点面结合的精细化风险双控机制。坚持以搬为主,搬治结合,突出重点,全域整治,对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一批、排危除险一批、搬迁一批,重大地质灾害风险持续消除,大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地灾隐患排查识别。一是强化地灾隐患动态巡排查并贯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原则,聚集风险系数较高、人员集中度高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依靠专业单位和专家队伍,开展精细化调查,特别关注雨后隐患点核查,密切关注隐患点变化趋势,确保隐患早发现、危险早知道、遇险早避让,有针对性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开展新一轮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对全县现有的省级地灾隐患点逐一进行核查,分析研判,细化防治措施,坚决避免发生因灾群死群伤事件。三是对所有隐患点逐一制定防灾预案,逐一落实防灾责任单位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通过广播、电话、网络、微信、社村干部逐户通知等方式,通知到所有受威胁人,确保受威胁群众告知率、知晓率100%。各灾监测员要对原有警示标识丢失、损坏的及时补充、更换,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要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表、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一表两卡,将防灾预案表发放给乡镇(街道)并要求其随时掌握、及时更新隐患点情况,将防灾明白卡发放给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避险明白卡发放给受威胁群众并张贴上墙。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二)科学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坚持四个一批(工程治理一批、排危除险一批、避让搬迁一批、专职监测一批属地为主,分级防治的原则开展治理。工程治理一批,即对威胁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因涉及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等而无法全面搬迁,符合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支持政策,确需实施工程治理的,逐级上报纳入省级和中央补助范畴,未纳入的由县财政统筹资金实施工程治理;排危除险一批,即对危险性较高、对群众威胁较大、工程量较小的隐患点,实施排除险情;避让搬迁一批,即对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隐患点,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专职监测一批,即对险情不急迫、危险系数小的隐患点,采取专职监测,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做好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严格落实防灾避让措施。一是开展培训演练。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全部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点位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避险演练,增强干部群众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确保受威胁群众清楚预警信号、逃生路线、临时避险点。二是执行主动避让。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刚性要求和宁可转移不发生、不可发生没转移原则,对有成灾迹象的,在强降雨来临前或可能出现重大险情前,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避让撤离至安全地带,严防避险疏散撤离不及时、不彻底和撤离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特别针对老弱病残受威胁户,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基层民兵、驻村帮扶干部、志愿者等作用,完善细化结对帮扶措施,提升主动避险能力。三是下放临灾处置权限。将临灾处置权限下放到基层一线,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够及时预警、安全转移。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风险高的学校、旅游景区、农家乐和在建工程施工区域,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视雨情情况果断采取停课、撤离、关闭、停工等风险措施,并及时发布警戒公告和设立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

(四)健全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自然资源、水务、应急、气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健全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及时会商研判天气变化和灾险情发展趋势,做好精细化预报。二是坚持人防技防并重,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全覆盖群测群防措施,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着力解决防灾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托四川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平台,构建不同层级、不同精细化程度的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模型,建成县、乡、村、组、点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开展多级递进、逐级精细的风险预警,实现县级预警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预警到村组到点。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安排部署,2021年底前,县区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防治区划图,实现隐患风险常态化、动态化更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乡镇(街道)县级关部门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切实可行处置措施,明确防灾责任,并于45日前将隐患台账报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各乡镇(街道)县级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危险程度、轻重缓急依法依规有计划开展隐患点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让搬迁和专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巩固提升(20217月)各乡镇(街道)县级关部门要组织回头看、回头查,确保地灾工程治理、排危除险有序推进,避让搬迁符合政策规定,专职监测有力有效,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认真分析地质灾害防治特点规律,疏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专业支撑的工作新格局,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县、乡镇(街道)、村、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开展全域综合整治,形成主动防灾良性循环。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职责,县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价。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将严格对各乡镇(街道)及县地质灾害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导考核,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全面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强化项目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并将地质灾害防治约束性指标和控制参考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公众参与度、认可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联系人:靳棚,电话:15884236897,电子邮箱: 280758478@qq.com


附件6

 

消防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施 方 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根据《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围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住宅小区治理、农村火灾防控、九小场所监管,开展攻坚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高危场所

1.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相关工作,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推动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部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针对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按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的要求,完成5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和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停车管理公司。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 商贸流通行业。开展商场、农贸市场等火灾隐患突出场所的重点整治,找准隐患症结,制定整治计划,消除消防安全乱象。督促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检,排查消防安全突出隐患,跟踪隐患整改。牵头单位:县商务经合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 卫生健康系统。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督导检查,重点对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防火分隔设施损坏,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突出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定专人专班规范运输、储存、使用,落实消防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4. 教育体育系统。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清理一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场所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强化寄宿制学校宿舍楼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火用电行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小老师活动,让学生发挥消防安全志愿者作用,排查家庭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社会消防安全隐患,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讲解自救逃生方法。(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5. 民政服务机构。对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开展排查,准确掌握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现状,彻底查清隐患底数,同步推进整治工作,至少10%的单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加大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配备、更新和改造的支持力度,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灭火系统。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无法进行整改的养老福利机构,要及时采取关闭、搬迁、整合等手段,确保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加强对各养老福利机构管理人和护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安全检查、应急疏散和灭火救援常识,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6. 公共娱乐和文博单位。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一次清理工作,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处理。深入推进文博单位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内容,督促落实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整合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建立微型消防站,改造更换一批老化的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常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资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和广度,明晰基层消防管理职责明确管理人员消除监管盲区。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级关部门

2. 全力减少零星亡人督促村(社区)建立消防监管组织和工作机制,设立防火巡查员。组织对辖区内的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开展三清三关行动(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加强入户排查,尤其是将独居老人居住场所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为辖区内至少五分之一的独居老人居住场所安装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器。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 全力预防小火亡人组织对辖区内的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沿街商铺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清理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为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亡人风险高的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系统。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将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制定整治计划,督办整改一批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振兴建设内容,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消防安全环境。开展农村地区散居特困人员和留守儿童摸底调查,加强农村居民消防常识宣传,将农村消防宣传向生活化、实效化转变,完善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机制。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 开展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制定重点人群培训工作计划,推动教育、交管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师资教育、课业课作以及驾驶员培训计划,明确不少于2课时的培训时间。充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督促部门间整合资源,分批次、分类别有计划开展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培训。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分别对社区民警、学校老师、养老机构管理员组织一次消防集中培训。针对村居委、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群体,从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消防设施操作检查等方面分类制作课件,充分运用网络课堂、在线教育等方式,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2. 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等重点群体,策划开展若干有震撼力的专题宣传。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推动消防宣传进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主阵地,开展课堂式现场授课。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和火灾案例警示工作。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集中整治行动全过程,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开展重点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隐患台账于43日前报送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时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面落实主要负责同志钩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确保按时整改销账,达到预期治疗效果。

(三)巩固提升(20217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出台一些配套举措,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机制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工作统筹,认真分析研判,将集中整治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整体推进。要做强做实工作专班,实行定点办公、定人跟进、定责履职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及时收集掌握推进情况,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理清任务清单。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专项行动工作清单,重点任务要实施项目化管理,落实专人,建立专档,搞好责任递推,设立每个项目每周、每月的计划目标,分阶段、有步骤的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应,隐患能闭环。

(三)严格督导问效。牵头单位每月要研究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办考核。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配套奖惩措施,工作突出的要及时奖励表扬,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任务推进迟缓,要坚决采取问责措施,及时处理。

(四)抓好信息反馈。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涉及的资料、数据要求高、内容多,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核对,确保情况和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并按时上报,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推动工作。

(联系人:蒋小涵,联系电话:23392119,电子邮箱:2394438847@qq.com


附件7

 

食品安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施 方 案

 

加强食品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根据《乐至县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感。通过整治,使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种养殖环节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1. 开展用药(农药、兽药、鱼药)安全隐患整治。以蔬菜、水果为重点,排查打击种植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排查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行为;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排查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开展生猪屠宰安全隐患整治。以生猪屠宰企业、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户)、城乡结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以及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根据辖区内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情况,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深入分析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监促管,强化风险防控,减少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 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杜绝问题产品上市,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农业农村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做好监测预警和联合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排查整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放心

1. 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整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及贮存运输,严格执行产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置、自查评价等制度,落实各项台账记录;强化大米、白酒、肉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重点产品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整治行动开展中天镇酿造产业改造升级;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企业三证明一报告查验,做到人、物同防;加强小作坊综合治理,推进省级食品加工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建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

2. 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加强食用油、调味品、饮料、保健食品、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监督抽检,重点整治大米重金属超标、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督管理,督促经营主体正确使用川冷链信息追溯平台,严格查验三证明一报告并保存相关记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商务经合局、乐至生态环境局

3. 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整治。重点检查餐饮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清洁消毒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制售有害有毒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商务经合局、县卫健局、乐至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整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贮存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供销社、乐至生态环境局

2. 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入网餐饮单位加工操作间环境卫生差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外卖平台审核入网资质不严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商务经合局

3.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全面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店、食品流动摊贩监管,加大抽检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一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强化校长负责制。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广家长拿着手机看食堂。开设食品安全课程,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 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规范管理。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申报、备案、现场核查和未严格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等问题。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

5.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企业、母婴店、医疗机构、网络销售的监管,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不一致、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网络平台违规销售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及非食用物质等,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规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抓好《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宣传贯彻和保健食品五进科普知识宣传。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局

6. 强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建筑工地食堂,重点检查许可情况、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堂卫生制度执行情况、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情况、餐用具清洁消毒等,督促建筑工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7. 强化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许可证持有情况、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设和岗位职责明确情况、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情况、三防设施情况,以及食品采购、库房管理、留样情况等,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8. 强化宗教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食堂、小卖部、食品摊位许可、三防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教育培训、食堂卫生制度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餐用具清洁消毒等情况,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

三、时间安排

20213月至2021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20213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节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逐一整改销号

(二)集中攻坚(20214月至6月)。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阶段、分类别、分项目开展全面整治。要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整改措施,明确重点、责任、时限和节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净化市场,震慑犯罪。

(三)巩固提升(20217月)。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改完成问题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注重好的经验的提炼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整治行动作为重要抓手,全过程抓紧抓细抓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过程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评估标准等要素,加强调度指导,强化过程管理,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并对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评估。适时对集中整治进行回头看,巩固和深化整治效果。要把阶段性整治成果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构筑食品安全坚固防线。

)把握时间节点,强化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新闻宣传,强化协同联动,形成从田间到餐桌无缝监管模式,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4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食安办,48日前报送《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内容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7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李毅,电话:18190392077;陈琳,电话:15196810004,电子邮箱:993236361@qq.com

 

附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附件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环节

隐患地点

隐患简介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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