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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2-00007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1-30 发布日期: 2022-01-30 文  号: 乐府办发〔2022〕2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22〕2号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形成职责明确、团结协作、高效运转的政府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乐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制度

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行政务活动职责。

二、AB角设置

龙虹同志和舒勇同志互为AB角;

吴正新同志和刘新平同志互为AB角;

罗宇同志和曾毅同志互为AB角;

康文智同志和罗旭同志互为AB角。

三、工作要求

(一)AB角的县政府领导一方外出或离岗前,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向县长报告,并及时向另一方交接有关工作,确保重要工作不断档、不遗漏。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成员在代行履职期间,相互要加强沟通衔接,对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代为处理的县政府领导应主动征求AB角领导的意见,必要时报县长决定。县政府领导代为履职结束,一方要向另一方主动通报有关情况。

(二)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外出或离岗。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同时(或先后)外出、离岗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互相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由长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县长指定其他领导同志代为处理相关工作。

(三)县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离岗县政府领导的联系科级干部及分管、联系部门要主动及时地向代为履职的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按规范程序呈报相关公文,直至代行履职结束。

特此通知。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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