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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18-0000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9-30 发布日期: 2018-10-08 文  号: 乐府办发〔2018〕112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18〕112号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乐至县“县树”“县花”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生态宜居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乐至县“县树”“县花”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管昌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卢毅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吉军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廖 艳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何永根 县住建局局长

易吉才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 阳 县水务局局长

唐云志 县城管局局长
李 可 县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陈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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