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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1-00012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17 发布日期: 2021-12-17 文  号: 乐府办发〔2021〕28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2128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县长彭玉秀: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副县长龙虹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同城化发展、重点项目、以工代赈、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统计、税务、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地方志等工作。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同城化发展工作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县统计局、县地方志办。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公务员局、县委编办、县委县政府接待会管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乐至调查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至管理部、人行乐至县支行、各县级金融和保险机构。

副县长吴正新: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农民工服务、惠民帮扶、民生工程、妇女儿童等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金融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含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民生办)、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

副县长罗宇:负责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蚕桑、供销、气象、残疾人等工作。

分管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管委会(四川乐至国家林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蚕桑局县供销社。

联系县气象局、县残联邮政乐至分公司

副县长康文智:负责民政、商务、服务业、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外事、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外事办公室)、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县工商联。

副县长刘新平:负责公安、禁毒、国家安全、国防动员、司法、依法治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维稳、消防等工作。

领导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驻乐部队。

副县长曾毅:负责教育和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管理)、医疗保障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陈毅故里景区管理委员会(陈毅纪念馆),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县侨联、县文联、县社科联、县红十字会

副县长罗旭: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科学技术、信息化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烟草、电力、通讯、燃气、石油等工作。

分管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乐至经开区管委会、资阳乐至生态环境局县科协、县烟草专卖局、供电公司、通讯公司、燃气公司、石油公司、盐业公司

副县长舒勇: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综合行政执法、房屋征收等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房屋征收局

联系海天水务公司

县政府领导按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分别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招商引资和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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