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政府
乐至县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乐府办发
索 引 号: 008522030/2020-00013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3-18 发布日期: 2020-03-18 文  号: 乐府办发〔2020〕8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20〕8号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乐至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紧、精简高效、务实管用原则,对县政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七十六次常务会审议,决定保留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63个,调减52个议事协调机构(其中直接撤销35个,整合撤销5个,调整为部门配合协调机制10个,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2个)。

本次清理精简后,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要进一步细化职责、优化机制、完善规则、精简成员,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精干高效开展工作;撤销或调整日常工作承担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工作衔接和文件资料交接,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持续开展;调整为部门配合议事协调机制的议事协调机构,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承担好职责任务,确保工作责任落实。承担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的部门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联络沟通、宣传引导等职责,工作开展中应做到作风清简务实、安排明确具体、开会发文确有必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程序繁琐、相互牵扯精力,切实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

今后,各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需调整的,由其办公室提出意见报机构主要负责人审定,由议事协调机构或其办公室发文明确,同时报县政府办备案。确需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按照《乐至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委编办审核,再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发文明确。

 

附件:1. 保留的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录

2. 撤销的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录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8

 

附件1

 

保留的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录

63个)

 

一、彭玉秀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20个)

(一)对应市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1.县征兵领导小组(县委调出)

副组长:谢兴明      黄志刚  刘新平 

  员:政府办、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县委、妇联主要负责同志,纪委监委、人武部、宣传部、公安局、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人武部

2.县实施西部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调出)

副组长: 

  员: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蚕桑局、惠民帮扶中心、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发改局

3.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

副组长: 

  :政府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人行乐至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发改局

4.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    尹显强

  员: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蚕桑局、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人行乐至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发改局、乐至生态环境局

5.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

副主任:        刘新平

  员: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公安局

6.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    刘新平

  员:政府办、编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林业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至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部、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7.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副组长: 

  员: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人行乐至县支行、银监办主要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财政局

8.县自然资源与规划专业委员会(整合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江应登   

  员:政府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副组长:江应登       

  员:编办、发改局、经科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人防办、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10.县应急委员会

常务副主任: 

第一副主任:刘新平

副主任:黄志刚    尹显强      管昌平

  员:政府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林业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蚕桑局、供销社、惠民帮扶中心、乐至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团县委、妇联、人行乐至县支行、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乐至县中队主要负责同志,法院、检察院、宣传部、统战部、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

11.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更名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

副组长:    李琼英  尹显强    管昌平 阳建军

  员: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常委会建环资工委、政协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委、发改局、经科信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气象局、人行乐至县支行主要负责同志,童家发展区管委会、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乐至生态环境局

12.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副指挥长:        尹显强      管昌平   

刘新平

    员:政府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疾控中心、人民医院、中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二)结合乐至实际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13.安全用电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副组长:    尹显强

  员:广播电视台、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乐至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经科信局

14.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副组长: 

  员:政府办、编办、发改局、教育和体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税务局、团县委、妇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教育和体育局

15.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江应登        尹显强     

管昌平  刘新平

  员: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林业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蚕桑局、供销社、惠民帮扶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至生态环境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童家发展区管委会、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领导小组

副组长:江应登    

  员: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纪委监委、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住建局

17.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副指挥长:管昌平

  :政府办、经科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邮政乐至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

18.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    李兴佐      管昌平

  :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林业局、蚕桑局、供销社、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

19.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            康文智

  员:县委办、政府办、广播电视台、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医院、中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

20.县国有投资公司整合转型改革领导小组

副组长:刘     

  员: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童家发展区管委会、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二、杨峰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12个)

(一)对应市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21.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合并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法院、政府办、网信办、编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人行乐至县支行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政府办、行政审批局

22.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

召集人助手: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

      :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法院、检察院、宣传部、政法委、编办、教育和体育局、经科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林业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工商联、人行乐至县支行、银监办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发改局

23.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副主任:刘新平,政府办、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政府办、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委、政协社法委主要负责同志,乐至县法律顾问团有关成员

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24.县税收协同征管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法院、检察院、童家发展区管委会、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林业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蚕桑局、供销社、惠民帮扶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残联、人行乐至县支行、银监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财政局

25.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法院、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林业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农民工服务中心、人行乐至支行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26.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组织部、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27.县全民参保计划领导小组

副组长:人社局、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法院、宣传部、编办、广播电视台、发改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残联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28.县减灾委员会

副主任:    管昌平  刘新平

  员: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人武部、宣传部、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林业局、帮扶办、乐至生态环境局、节能监察中心、人行乐至县支行、武警中队、科协、红十字会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

29.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合并县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县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人行乐至县支行、银监办主要负责同志

  员:法院、检察院、童家发展区管委会、政法委、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30.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副主任:尹显强  管昌平

  员: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检察院、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

31.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发改局、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员:政法委、编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统计局、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乐至调查队、人行乐至县支行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统计局

(二)结合乐至实际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32.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

  员:童家发展区管委会、法院、检察院、宣传部、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农民工服务中心、人行乐至支行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三、李炜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12个)

对应市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33.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副主任: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编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局、审计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教育和体育局

34.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档案馆、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乐至生态环境局、税务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教育和体育局

35.县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教育和体育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教育和体育局

36.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员:县委办、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电信乐至分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教育和体育局

37.县川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烟草专卖局、资阳市烟草公司乐至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邮政公司、烟草专卖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38.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

  员:法院、宣传部、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林业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

39.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副主任: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员:爱卫办主要负责同志,人武部、统战部、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武警乐至中队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

40.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宣传部、党校、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医疗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疾控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

41.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发改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

42.县公民献血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组织部、宣传部、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妇联、团县委、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

43.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妇联主要负责同志

  员: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惠民帮扶中心、乐至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残联、关工委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妇联

44.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科协主要负责同志

  员:组织部、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林业局、蚕桑局、乐至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科协

四、尹显强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6个)

(一)对应市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45.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

46.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法院、宣传部、编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科协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

47.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法院、检察院、宣传部、机关事务管理局、广播电视台、发改局、经科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

48.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副组长:统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宣传部、发改局、经科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统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乐至生态环境局

(二)结合乐至实际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49.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副组长:经科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童家发展区管委会、发改局、经科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经科信局

50.宽带乡村试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副组长:发改局、经科信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发改局、经科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电信乐至分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经科信局

五、彭敏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5个)

(一)对应市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51.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县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组织部、编办、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人行乐至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住建局

52.县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县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住建局

53.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员: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乐至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

54.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员: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乐至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武警中队、南塔街道办、天池街道办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结合乐至实际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55.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管昌平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5个)

对应市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56.县水土保持委员会

副主任: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

  :童家发展区管委会、党校、发改局、教育和体育局、经科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蚕桑局、乐至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水务局

57.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领导小组(更名县整体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农业农村局、电信乐至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发改局、经科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供销社、气象局、电信乐至分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

58.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更名县农田水利工作领导小组)

副指挥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县委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蚕桑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

59.县绿化委员会

副主任: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

  员: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林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林业局

60.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残联主要负责同志

  员: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发改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残联

七、刘新平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3个)

对应市政府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

61.县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县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员:宣传部、统战部、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公安局

62.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副主任: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

  员:统战部、广播电视台、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人防办、供电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大队

63.县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副组长:政府办联系科级干部,政法委、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人行乐至县支行分管负责同志

  员:宣传部、经科信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乐至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妇联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设在公安局

 

 

 

 

 

 

 

 

 

 

 

 

 

 

 

 

 

附件2

 

撤销的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录

52个)

 

(一)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35个)

1.县电网规划领导小组

2.县环境保护税改革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3.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

4.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5.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6.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7.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8.县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9.县中和场镇疑似狂犬病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10.县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11.县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12.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13.县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14.县城区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5.县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6.县开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完善公益林档案数据库

工作领导小组

17.县树”“县花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18.三农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19.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20.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集中使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1.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决策领导小组

22.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

23.县国土调查评价与空间规划领导小组

24.清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25.县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6.县社保基金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27.县反假货币工作领导小组

28.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领导小组

29.县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30.县教育扶贫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31.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32.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33.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34.县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35.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整合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5个)

36.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并入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37.县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38.县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并入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39.县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并入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40.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职责并入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职责并入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职责并入县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风险职责并入县全民参保计划领导小组;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职责并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职责并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职责并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职责并入县应急委员会)

(三)调整为部门配合协调机制的议事协调机构(10个)

41.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

42.县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就业促进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为县人社局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

43.县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委政法委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

44.县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委宣传部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

45.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

46.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构)

47.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统计局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

48.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制)

49.县柠檬黄脉病和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构)

50.天网三期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公安局牵头的部门配合协调机构)

(四)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2个)

51.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52.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