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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0-0000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05-29 文  号: 乐府办发〔2020〕16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发〔2020〕16号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乐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协同指导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动落实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建立乐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制定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程序,推动制度不断完善。

(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其他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可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建议函的形式,建议违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的制定机关调整或废除相关政策措施。

三、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县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乐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9

 

 

 

 

 

 

附件

 

乐至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人: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杨继芳    县发改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全水华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杨永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员:      县经科信局副局长

李婷曦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

      县民政局副局长

邓力菡    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书记

杨达宁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国亮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云华光    县住建局副局长

邓启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立平    县水务局总工程师

谢春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周佩锋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龙长宏    县国资金融局副局长

刘眈成    县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县税务局副局长

袁玉龙    乐至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人行乐至县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单位)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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