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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7-0009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2-22 发布日期: 2017-12-25 文  号: 资府办发〔2017〕89号 有 效 性: 失效
 

   资府办发〔2017〕89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长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2013年8月28日印发的《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的通知》(资府办发〔2013〕46号)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8月27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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