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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18-00070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5-08 发布日期: 2018-05-13 文  号: 资府发〔2018〕12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发〔201812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对市政府(资阳地区行政公署)成立至20121231日期间,以市政府或政府办公室(资阳地区行政公署或公署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已被新的文件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2188件文件宣布废止、失效(其中49件因涉密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废止、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要及时将宣布废止、失效的文件从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各地、各部门网站中删除。各地、各部门要参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抓紧开展文件清理并公布结果。

 

附件:宣布废止、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2139件)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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