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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9043/2022-00034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日期: 2022-06-02 文  号: 资府办函〔2022〕43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府办函〔202243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责任

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资阳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职责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31

 

 

资阳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责任分工方案

 

分类

任务

序号

目标

责任内容

责任单位

明确监管对象

1

明确监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监管全覆盖

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和养老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养老服务机构),均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对象,具体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具备综合养老功能的街道和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室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城乡老年人助餐点、登记并备案以及登记未备案但经营范围和组织章程中包含养老服务内容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明确监管主体

2

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构建养老服务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和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履行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制定养老服务机构部门联查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措施、监管依据、监管流程,实行清单式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结果并强化结果运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3

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增强机构责任意识

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要及时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养老服务机构对本单位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纠纷解决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配合各部门开展综合监管的同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

4

发挥行业诚信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推行养老服务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履行行业自律规约。加强会员信用管理,规范会员生产和经营行为。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本区域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和投资指南。督促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全面公开机构信息。建立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制度,优化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实现“民政牵头、归口负责”。强化正面宣传和引导,对捏造事实、制造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宣传报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实施

全流程

监管

5

加强登记备案监管,实现养老机构应备尽备

民政部门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依法进行登记,对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进行备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另行规定),督促备案申请人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提交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并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违反承诺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开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并加强备案信息核实。对已备案的,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对未备案的,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备案。到2022年,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实现养老机构应备尽备。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

6

加强运营秩序监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入院评估、风险告知制度和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档案、服务协议制度,妥善保管异常事件报告、紧急呼叫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门卫记录、视频监控记录等资料;按规定配置视频监控设施,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和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书面同意确认,可在其居室内安装视频监控;指导养老机构建立纠纷协商调解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养老服务机构乱收费的行为;严禁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依法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7

加强服务主体退出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建立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民政部门指导退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妥善做好老年人的服务协议解除、安置等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因停业整顿、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要求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和登记部门,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协商制定安置方案,为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养老服务机构终止服务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加强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退出财产处置的监管,防止因关联关系、利益输送、内部人控制等造成财产流失或者转移。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8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达标

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引导养老机构主动消除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重大隐患要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推动整改。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养老机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情况,会同住建、公安、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抓好消防安全整治;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对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到2025年,所有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

9

加强从业人员监管,提高养老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监管,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检查。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资格检查。人社、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养老护理员的岗前职业技能、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培训率达到100%。依法依规加强对有关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管,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违规发证行为。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存在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

10

加强涉及资金监管,提升养老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补贴资金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依法打击虚报冒领、骗取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行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建民营项目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跟踪审计问效力度。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纳入医保定点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银保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的规范管理。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以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依法打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医疗保障局、资阳银保监分局等相关部门

11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单位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途以及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12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有效提升机构处置能力

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养老服务机构要依法科学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民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明确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养老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指导老年人做好个人防护。养老服务机构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当依照相关要求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民政部门报告,并在相关部门和机构指导下采取卫生处理、隔离等防控措施。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

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3

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实现线索互通、结果互认

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施跨领域、跨部门的养老服务全流程监管,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应当立即督促养老服务机构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突出或者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处置的,应当依法责令养老服务机构停业整顿或者采取紧急措施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理;对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应当通知具备相应执法权限的部门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纳入由市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和县级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2年底前,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统筹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

14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引导机构诚信守法经营

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全面建立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渠道,实现对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信息共享。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评价结果相结合,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红黑”名单制度,构建养老服务领域“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15

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归集共享监管数据。依托资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行业监管系统推进基本数据集共享,推动技术对接、数据汇聚和多场景使用。要合理运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监管手段,及时动态掌握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及其规律特征,提高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水平。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16

加强标准化管理,提升机构服务能力

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贯彻落实。通过加强监督使养老服务设施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制定资阳市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等地方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有关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养老设施设备配置和服务标准化水平。支持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和服务机构实施标准化管理,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

夯实监管保障措施

 

17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事关众多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万千家的幸福与安康,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全过程。按照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细化实化监管措施,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地要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应急、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格局。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跟踪了解、督促检查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18

增强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落实依法履职所需的技术设备和经费保障,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中的应用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问责制,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执法监督作风纪律建设,促进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执法。探索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对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履行了监管职责、监管对象仍出现问题的,应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免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

19

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各方综合监管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重要意义,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养老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加大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贯彻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宣传正面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

 

附件

资阳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职责

序号

责任单位

部门职责

 

1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负责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登记管理。

 

2

发展改革部门

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实施管理,对普惠性养老项目实施评估。

 

3

教育体育部门

依照权限负责院校内(技工院校除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管理监督考核。

 

4

公安部门

依法负责查处扰乱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秩序,故意伤害、虐待老年人等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的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等侵犯老年人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老年人基本信息的共享应用。

 

5

民政部门

依法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监管,以及对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工作。

 

6

财政部门

负责会同发展改革、民政部门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依照职责权限做好院校外和技工院校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监督管理。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信息共享。

 

8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依法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规划用地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9

生态环境部门

依法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或者备案,对养老服务机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依法负责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执行监督,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序号

责任单位

部门职责

 

11

卫生健康部门

依法负责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审批或者备案,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聚集性传染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和应急工作。依法负责采集、汇聚、存储、应用、共享老年人基本健康医疗数据。

 

12

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按程序提请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13

审计部门

依法负责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14

市场监管部门

依法负责查处养老服务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负责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活动违法广告进行监测监管。

 

15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依法负责对监管领域内地方金融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市场相关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16

医疗保障部门

依法负责对纳入医保定点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7

大数据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开放目录,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8

银保监部门

依法负责对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市场相关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

 

19

消防救援部门

依法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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