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政府
雁江区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人民政府 / 政策文件 / 资雁府办发
索 引 号: 008538032/2022-0000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18 发布日期: 2022-04-18 文  号: 资雁府办发〔2022〕34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雁府办发〔202234号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雁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完成2021—2025年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雁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杨天学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欧阳建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

陈宏宇    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雁江生态环境局、区供销社、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指导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法制化建设;研究分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势,指导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相关事项;督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和日常工作。

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宣传等工作。

  • 部门分工

区委组织部:负责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区委宣传部:牵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平台,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和成效宣传,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机制,对垃圾分类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评选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大项目支持力度。严格落实《资阳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促进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过程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探索在塑料制品回收领域推行生产者延伸制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试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计划,积极开展进校园、进课堂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全区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良好习惯。

区民政局:指导社区居委会引导社区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社区居民增强分类意识,逐步养成分类习惯。

区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 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督促国有企业、国有出资企业、所属出租门店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编制垃圾转运站专项规划;将中心城区住宅项目的垃圾收集设施纳入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将城市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中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配合市房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做好民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分类实施等工作,配合市房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委托约定履行管理小区内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功能的设施设备的义务;负责本区级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园林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在园林保护的应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车站、码头等交通运输站场管理使用单位以及公交、客运车辆运营企业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宣传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类有机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指导镇农业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指导有关垃圾转换为有机化肥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标准,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规范管理;鼓励企业建设再生资源网络交易平台以及二手交易市场,开展预约上门服务;负责督促超市、商场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督促非星级酒店、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制定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湿毛巾,不使用塑料桌布实施方案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协助区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节)目,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监督文化、广电、旅游管理使用单位及运营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和宣传等工作。采取各类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督促星级酒店、宾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湿毛巾,不使用塑料桌布,做好旅游景区垃圾分类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医疗卫生行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做好垃圾分类应急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餐馆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依法回收并与有合法手续的个人和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督促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强化过期药品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技术规范并发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及相应的标准和规章,指导、协调、评估、督促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国家制定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企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城东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雁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有害垃圾的收运、贮存、处置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提供具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名单。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群团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垃圾分类责任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所属职工及会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活动,引导公众规范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根据全区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配套经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小区);定期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向雁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通报情况。

四、工作制度

为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

(一)会议制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根据推进情况组织召开垃圾分类成员单位工作调度会;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工作进度召集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或现场推进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安排部署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信息报告制度。镇(街道)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员部门,每月25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信息。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18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