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解读
2022年6月3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持续夯实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全区基层统计能力和源头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结合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切实解决雁江统计基层基础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本《意见》。
(二)提升雁江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意见》着力从基层统计力量、业务素质、工作流程、基础资料等方面提升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水平,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工作目标
持续提升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水平,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使基层统计工作有章可循,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4个部分12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工作职责。从区级统计机构、部门统计、镇(街道)统计、企事业单位统计四个方面,加强机构建设,明确统计工作职责,突出夯实基层统计力量、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企业统计行为三大重点。设置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和责任人,督促镇(街道)、部门和企业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促进规范化管理。一是完善单位名录库,名录库管理工作按照区统计局主管、部门协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原则进行分工合作、各负其责;二是健全基层统计台账,推动部门及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三是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提高基层和企业的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四是增强执法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五是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等五个方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三)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保障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统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强化经费预算保障,要求各镇(街道)、部门切实关心、支持统计工作,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投入,有力推动各项统计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素质,保障好统计人员待遇。
五、解读机关
联系单位:雁江区统计局
联 系 人:高 洁
联系电话:028-2651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