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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2-06-01   发布机构: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资阳市雁江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调,更好发挥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资阳市雁江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工作目标

一是贯彻落实国、省、市、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并推进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我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目标,通报全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协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中的 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抓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任务落实,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完成区委、 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是统筹开展对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培育壮大市场主 体工作的年度考核。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部门(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地区开展联合调研,督促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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