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发挥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建立资阳市雁江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工作目标
一是贯彻落实国、省、市、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并推进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大政策措施,制定我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目标,通报全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协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中的 重大事项,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抓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任务落实,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完成区委、 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是统筹开展对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培育壮大市场主 体工作的年度考核。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部门(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地区开展联合调研,督促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