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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3-02-06   发布机构:雁江区人民政府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资阳市雁江区“十四五”生态建设和

环境保护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制定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雁江区迈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抢抓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重塑雁江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时期。“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的五年规划,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的五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资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资阳市雁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资阳市雁江区“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二、规划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资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资阳市雁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七部分,分别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总体要求、强化生态环境调控、打造沱江生态廊道、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推进机制体制改革、保障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一是“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生态保护修复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形势依然严峻,水环境质量达标高压态势尚未转变,农村饮用水安全还未得到有效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容量与发展不平衡,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有待完善。三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迎来新机遇,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市委提出坚持成资同城化战略支撑,推进“联动成渝、全面开放、市域一体、共建共兴”,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建山水魅力公园城市,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基础。

(二)总体要求。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沱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初步建成山水魅力公园城市。到2035年,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沱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建成集约高效、宜居适度、山清水秀的高品质山水魅力公园城市。

(三)强化生态环境调控,建设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一是优化区域空间格局,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构建城镇绿色发展空间。二是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促进产业低碳转型,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进工业现代化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是推进能源资源低碳发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绿色低碳清洁能源供给,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四是积极推动碳达峰排放,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治理,增强生态碳汇功能,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四)打造沱江生态廊道,建设山水魅力公园城。一是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重要生态系统建设。二是共建沱江中游生态廊道,构建“山、水、坝、城”空间生态格局,加快沱江生态廊道建设,推进沱江生态保护修复。三是推动宜居宜业城乡建设,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推进美丽城乡建设,打造宁静生活环境,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四是促进生态价值转化,加快推进农业生态价值转化,促进沱江生态价值转化,拓展康养生态价值转化。

(五)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升环境风险防范。一是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严格水资源保护利用,加强饮用水保障,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二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管控有毒有害气体。三是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农村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四是推进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源头污染管控,加强农用地风险防控,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监管和土壤资源保护,加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强化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五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应急能力,提高化学品管理和处置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一是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压实党政生态环保责任,发挥企业环境治理主体作用,推动生态环境全民共建共治。二是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完善生态监测网络,提升监管监测水平。三是完善环境经济体系,规范完善环境治理市场,加快推动环境信用建设,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四是强化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提升环保人员素养能力,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七)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同配合,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发挥环保专项资金、地方债、PPP等多渠道资金合力作用,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境保护市场,保障规划实施。三是加强跟踪评估,实施规划目标评估考核,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规划年度调度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区政府报告,并作为对各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强化宣传督导,加强规划督导,发挥人大和政协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适时开展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理性、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认真研究规划实施过程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建言献策,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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