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6日,《关于促进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运营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公布,于2023年8月26日起施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的起草背景
2022年,国务院下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增强外贸履约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强化保障能力。今年四川省出台《四川省口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提出“支持符合条件且确有需求的申建保税物流中心”。出台《政策》是贯彻落实中省市重要精神指示的有力举措,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手段。
二、《政策》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资阳实际情况制定。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政策》的有关依据。
(二)明确了《政策》的适用对象及适用原则。适用对象为物流中心入驻企业以及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统计关系在资阳市且在物流中心内有实质性开展外贸业务的进出口企业、物流企业和物流中心运营主体。适用原则实行权利与义务对等,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三)明确了《政策》的支持内容。一是对租金补贴的实施对象、年进出口额或单位面积年进出口额明确了条件和补贴额度。二是针对企业在保B项目内开展的进口业务,根据具体产生并留存在园区内的进口总额给予梯度奖励。三是对跨境电商年出单数按照梯度分别给予奖励。四是对通关手续费用给予补贴。五是对从省内物流口岸到物流中心的物流费用给予补贴。六是对在物流中心进行集货、分拨货物的企业的集装箱按照尺寸大小给予奖励。七是支持运营主体扩大外贸规模和拓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四)明确了《政策》的资金来源和兑现程序。一是补贴资金按照年度兑现,由市财政和高新区按照比例分担。二是由运营主体组织申报,经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意见,由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审核后按照程序兑现。
(五)明确了《政策》的兜底条款。包括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带动力强的项目的支持,可视情况另行研究决定。解释主体为市政府授权市商务局。所涉及货币为人民币。执行日期及有效期。
《政策》有利于吸引和承接外向型产业和国际货物转移,有利于促进我市外贸提质增效,有利于在省内申创保B的激烈竞争中提升优势基础。可以给企业带来实际效用,有力助推我市外向型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资阳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