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3〕19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资府发〔2023〕10号)和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组织各镇、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编制工作,形成了《雁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3年版)》)。
二、主要内容
《清单(2023年版)》所列行政许可事项均为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资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与中、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及我区实际进行了充分衔接,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清单(2023年版)》共确定行政许可事项239项(主项),涉及区发展改革局等29个部门(单位)、14个镇,涵盖投资建设、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等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领域。
三、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3〕19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资府发〔2023〕10号)精神要求。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