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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3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决定》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3-10-26   发布机构:雁江区人民政府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2023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决定

 

 

经区政府同意,《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3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决定》(资雁府发〔202315号)于20231026日印发至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现对该文件做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850号)精神,根据《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好当前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资农发〔2023162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9月至10月开展了区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

二、起草过程

经各镇自主申报、园区自评、镇政府推荐、农业农村局评审,建议将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粮经复合现代农业园区和资阳市雁江区祥符镇粮菜现代农业园区认定为2023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1013日向区政府提交区级园区认定请示,20231019日取得同意批复,20231026日区政府印发了《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3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决定》(资雁府发〔202315号)。

三、主要内容

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粮经复合现代农业园区、资阳市雁江区祥符镇粮菜现代农业园区认定为2023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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