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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至县房票制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09-28   发布机构:乐至县人民政府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化解安置遗留问题,切实改善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县级相关部门先后前往宜宾市三江新区和眉山市仁寿县实地考察调研了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情况,同时查阅了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四川内江等多地的房票政策资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实施房票安置。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分别开展了网上公示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法律分析和审查、合法性审查等重要工作,综合结论为:低风险、符合法律法规、可实施。房票安置政策文件在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于2023年9月28日印发,拟于2023年10月28日正式实施。房票安置是对我县原安置政策的补充、丰富和完善,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更趋于人性化,是实现多元化安置的新趋势和新方向。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四)《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法释〔2011〕20号)

三、主要内容

《乐至县房票制安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共计9章27条,分别阐述了安置方式、安置房源、房票核算方式、房票使用规则、房票安置程序、工作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房票安置制度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

(二)第二章安置方式。主要阐述了房票安置形式、房票凭证制定。

(三)第三章安置房源。主要明确了建立房源池的牵头部门、进入房源池的具体要求和销售优惠政策方面的内容。

(四)第四章房票核算方式。主要明确了房票金额类型、组成部分以及相应金额的核算方式。

(五)第五章房票使用规则。主要阐述了实名持有、使用期限、结余返现、费用收取和房票资金监管方面的内容。

(六)第六章房票安置程序。主要明确了房票安置的实施步骤,分别是政府决策、签订协议、出具房票、自主购房4个主要步骤。

(七)第七章工作保障。主要阐述了制度和资金保障方面的内容。

(八)第八章法律责任。主要明确了工作推进过程中,相应的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方面的内容。

(九)第九章附则。主要明确了政策解释部门、施行期限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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