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政策文件库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6月10日起我市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营造便利营商环境
成文日期:2019-05-22   发布机构: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月10日起

  我市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营造便利营商环境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营造便利营商环境,自6月10日起,我市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行长助理赵锡尧。

  记者: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背景是什么?

  赵锡尧:企业是最活跃的市场主体,是“放管服”改革的重点服务对象。而银行账户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获取各项金融服务的重要前提,银行账户的安全和便捷使用对企业意义重大。因此,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职责,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记者: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赵锡尧:总体来说,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工作要切实做到“两个不减”,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不减。同时还要做到“两个加强”,优化企业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

  记者: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有哪些优势?

  赵锡尧:一是企业开户效率提高,企业开户更加便利。企业银行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后,开户耗时由原先的3-4个工作日提速到平均1-2个工作日,企业开户从跑2次减少到跑1次,甚至银行提供上门服务,无需企业到银行,节约企业开户成本。

  二是账户开立即可使用,资金调度更加灵活。在本市银行机构开立的企业结算账户,开立当日即可对外付款,不受开户三个工作日后才能支付的限制,提高了企业资金的自由支配度,节约了企业财务开支。

  三是企业开户意愿核实,尽职调查更加严谨。银行机构需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进行开户意愿核实,并留存音频、视频或书面资料,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及开户意愿核实程序更加严谨,企业开户的源头性风险得到较好控制。

  四是释放监管力量,账户监管重点更加突出。人民银行将工作重心由日常行政审批转移到对银行账户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事后核查、现场检查等工作,切实防范账户风险,提升监管效能。

  记者: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赵锡尧: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在资阳市银行机构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企业在取消许可前已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自2019年6月10日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资阳市中心支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

  非企业类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

  记者:取消企业银行许可后现有管理制度有哪些变化?

  赵锡尧: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在本市银行机构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与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以及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按照《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9〕41号文印发)执行。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企业开户意愿核实制度。银行机构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核实开户意愿,具体方式由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程度选择。

  第二,企业账户即日生效制度。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第三,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服务。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存款人查询密码,交付企业,并增加补打服务。

  第四,存款人查询密码重置服务。企业存款人查询密码遗忘、丢失或泄漏后,可到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进行重置。

  第五,银行针对异常账户控制措施。企业信息变更后未及时变更,或企业出具证明文件有效期到期,或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未及时到银行办理变更(撤销)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银行有权将其账户作为异常账户,采取停止支付、中止业务等控制措施。

  本市银行机构为企业开立、变更、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规定,对企业应当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审查,防止企业违规或随意开立银行账户。

  记者:取消许可后,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需要出具哪些证明文件?

  赵锡尧: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当按规定提交开户申请书,并出具下列开户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企业应当对开户申请书所列事项及相关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记者:取消许可后,企业账户相关业务需注意哪些事项?

  赵锡尧:第一,企业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开立两个(含)以上基本存款账户。

  第二,企业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不得多头开户、乱开账户、出租、出借、出售账户,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从事违法或非法犯罪活动。

  第三,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需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核实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请各企业积极予以配合。企业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依照反洗钱相关规定,有权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大客户尽职调查等措施,必要时可拒绝开户。

  第四,企业应妥善保管《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存款人密码,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时,均需提供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第五,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企业信息变更后未及时变更,或企业出具证明文件有效期到期,或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自银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及时到银行办理变更(撤销)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银行有权将其账户作为异常账户,采取停止支付、中止业务等控制措施。

  第六,银行账户存续期间,开户银行至少每季度与企业开展一次对账,企业应当及时向开户银行反馈对账结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