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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柔性引才计划实施办法
成文日期:2019-12-27   发布机构: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资阳市柔性引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对单个柔性引进人才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单个柔性引才单位每年最高资助150万元。

  《办法》明确了纳入支持范畴的8种柔性引才方式,即顾问指导、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科研和技术合作、成果转化、专题服务、人才租赁和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柔性引才方式。

  引才范围对象及标准,涵盖国家级、省部级各类高端人才,高等院校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科研专家、拥有先进核心技术的科技人才,世界500强及国内100强企业、著名高校、知名国家级高新园区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等相当层次的人才,资阳市轨道交通、商用汽车、口腔医药、食品、纺织鞋服、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临空服务以及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高层次人才。

  按照《办法》,根据柔性引才单位所给付单个引才对象劳动报酬(以年度计算),按一定比例给予引才单位资金资助。劳动报酬3万元及以上、15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劳动报酬15万元及以上、25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5%资助;劳动报酬25万元及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30%资助。单个柔性引进人才每年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柔性引才单位每年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用人单位需与柔性引才对象签订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每年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累计满30天以上,较好完成约定工作事项;或在异地开展工作,全部完成(阶段性完成)约定工作事项,有明显的工作成效。

  柔性引才资助申报每年集中进行。用人单位可将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同级组织部门。(记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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