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的通知
一、出台方案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资阳建设的不断深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但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19年划分的声环境功能区已经不能满足现有需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资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划分了声环境功能区并报市政府审定,形成了《资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出台方案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功能区分类
本《方案》适用于资阳市城市规划区,主要划分为以下4类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确定了各类功能区的具体范围
1类功能区6个,功能区数量较原方案大幅减少,但每个功能区的面积大幅扩大。其中最大的城北区域,面积达7.5平方公里,最小的美术学院,面积也达到0.5平方公里。主要是城区公园、学校、行政办公区及周边相邻区域。
2类功能区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1类、3类、4类功能区外的其他区域。主要是城区居住区、商业区混杂较多的区域及周边相邻区域。
3类功能区共6个,分别是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城南工业园,牙谷科创园,外环路工业园,清泉组团和三草湾组团。主要是城区周边工业较集中的区域。
4类功能区主要道路及两侧区域,分为4a类和4b类。4a类分为高速公路,主干路,次干路和其他类4种。4b类主要是铁路及两侧区域,主要是成渝铁路、成渝客运专线和成自高铁。
(三)其他修改
一是规定了4类功能区边界确定原则,规定了4类功能区与1类、2类、3类功能区相接的界限确定方案,以及临街建筑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方案。二是做了两个名词解释。解释了昼间夜间的时间范围以及交通干线边界的含义。三是规定了方案解释单位和施行日期。
四、出台方案的必要性
《方案》进一步明晰了声功能区边界,确定各类功能区的具体范围,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指导我市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资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