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政策文件库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资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4-01-24   发布机构: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2024年1月22日,资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资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现将《命令》内容解读如下:

命令明确2024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各地各有关单位须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压紧压实防灭火责任。

重点:应对严峻形势,加强火源管控

据研判,今冬明春我市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面临的挑战不容低估。首先是气象条件总体偏差,全冬春两季气温整体较常年偏高,但降水较常年偏少;其次是不可控因素增多,受全球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冬明春全极端天气情况难测,发生森林火灾不可预判性增多。

在当前形势下,《命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命令》主要明确了全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时间,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在橙色和红色预警时段,适时发布禁火令,并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等。

在具体举措上,命令提出要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违法野外用火;按规定在林区要道以及国有林场林区、各类涉林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宣传劝导点,并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预警信息提示牌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火源保管并做好防火宣传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宣传劝导点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同时,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市、县、乡、村四级包保和护林员包山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切实把防灭火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强落实:完善治理体系,加强精准防控

命令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化完善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的工作体系,突出森林公园、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还要求要强化宣传教育,提出利用防火宣传月、森林防灭火警示日和“开学第一课”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教育。

同时,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巡山护林员制度,加强森林火险预测预报预警,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

重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

命令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凡违反火源管控有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并有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命令》还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定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要采用向有关地方和责任单位发整改通知书、警示函和约谈督办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凡发生人为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律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来源: 资阳市应急管理局)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