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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释
成文日期:2020-12-16   发布机构: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资阳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住宅小区是人民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深入推进物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以党建引领为抓手,以居民自治为导向,不断健全管理体系、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城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加快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推进成资同城化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奠定基础。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工作保障四部分组成,重点在总体目标和主要措施方面。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提升行动,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物业管理热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物业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明显提高。

  逐年提升住宅小区党组织覆盖率、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委员会)成立率、物业管理覆盖率,力争2020年达到40%、2021年达到60%、2022年达到80%。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受理率、调解率、处理率100%。

  四、主要措施

  1、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构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建立“街道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三级架构,形成“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二是推进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机制,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总体格局。三是强化居民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出台规范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指导性意见,增强居民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规范完善自治章程、居民管理规约。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辖区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2、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物业小区综合管理水平

  一是加快体制创新理顺小区管理机制。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综合协调”的原则,建立区级政府负总责、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行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二是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管理制度。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相关问题;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力争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发现在社区,解决在基层。三是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强化城管综合执法与市场监管、治安、交警、应急等专业执法的联动配合,实现联动联勤、协同共治。开展“城管进小区”、强化“平安小区”建设、建立住宅小区公共应急联动机制。

  3、加强物业行为监管,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健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体系,建立“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机制。二是加强物业服务行为监管,强化合同管理和物业服务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引导行业自律,不断规范从业行为,引导行业自律。

  4、多措并举统筹推进,解决住宅小区民生突出问题

  一是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主城区2000年前364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现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安全、居住功能完备、生活环境舒适、配套设施完善、文化传扬彰显、社区治理规范的总体目标,让居民共享发展成果。二是全面推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多元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行“专业物业服务+业主自治管理+社区保障服务”差异化物业管理模式。三是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物业管理规范化提升三年行动攻坚激励机制,市财政每年给10个优秀社区不超过5万元的激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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